日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召開2017年經濟形勢與電力發展分析預測會。記者會上了解到,2016年全國“棄水、棄風、棄光”電量共計近1100億千瓦時,超過當年三峽電站發電量約170億千瓦時。因此,清潔能源消納問題也成為會議關注焦點。
國家電網公司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國家電網公司調度范圍內風電、太陽能裝機已突破2億千瓦,在16個省區內,新能源已經成為第二大電源。根據中電聯發布的《2016-2017年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預計2017年全國基建新增發電裝機1.1億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6000萬千瓦。屆時,非化石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將達到6.6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38%,其中水電、并網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分別達到3.4億千瓦、1.7億千瓦和9700萬千瓦。
據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韓君介紹,2016年,為促進新能源消納,東北電網深度挖掘火電調峰能力,增加風電消納64億千瓦時;西北電網優化梯級水庫發電,為新能源創造更大空間。“同時,最大限度利用抽水蓄能電站,2016年抽水蓄能電站平均綜合利用小時數3186小時,同比增長78%,到達有史以來最高水平,增加消納新能源電量103億千瓦時。”
雖然成績改觀,但中電聯常務副理事長楊昆也坦言,“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消納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2016年全國‘棄水、棄風、棄光’電量近1100億千瓦時,造成清潔能源投資的極大浪費。清潔能源大規模開發的送出和消納問題,仍將是今后一個時期需要高度重視、著力解決的突出問題。為實現我國碳排放對外承諾目標,未來較長時期內,清潔能源仍然需要保持較快增長。我國80%以上的風能、太陽能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85%以上的待開發水能資源分布在西南地區,當地用電負荷有限,需要跨區跨省消納。”
韓君給出了更加具體的數字,“2016年,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棄風電量約396億千瓦時,主要集中在我國東北和西北地區;棄光電量69億千瓦時,以西北為主。”在新能源集中開發地區,本地消納不足,區域內電源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我國‘三北’地區的電源以煤電為主,抽水蓄能、燃氣等靈活性調節電源的比重不足4%,火電調峰能力不足50%。特別是在東北地區,供熱電源占比59%,調峰能力更差。”對于跨省區輸電能力問題,韓君也指出,2016年“三北”地區新能源裝機合計1.7億千瓦,但外送能力只有3696萬千瓦,僅占新能源裝機的22%,同時還要承擔部分煤電的外送任務。
對此,國家電力規劃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吳云進一步提出,電網的定位和建設也要和當地的能源格局相匹配。“搭建外送通道固然重要,但只有能源結構上是需要外送的,電網才需要加強外送。例如我國東北地區,在能源格局上主要是自給自足。所以,在電網格局上就不應過分強調外送。現在雖稍有部分電力剩余,但也只需少量的調劑余缺的外送電力,如果將其定為持續大規模外送就是不對的。同樣,西北地區則是典型的外送電為主,而華北電網則既是送端又是受端,電網建設都應遵循本地的能源特點。”
在合理配套電網的同時,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也指出,新能源開發本身也需要調整格局。“以風能為例,目前我國風能技術開發量達到102億千瓦,但已開發量僅為1.49億千瓦。在巨大的潛力下,更應結合具體情況加快東部和南方中低風速的資源勘探和開發。另一方面,中東部雖不存在限電問題,但是否具備開發所需的土地、水和環境條件,也應當引起行業的重視。”同樣,在光伏領域,易躍春也表示,多元化利用將是未來太陽能發展的重要思路。
此外,從市場化改革角度,韓君介紹,2016年全年完成新能源省間交易電量36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4%。但當前,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剛開始放開發電、售電環節,調峰補償、價格響應等市場機制尚未建立。有部分中長期雙邊交易,尚未建立現貨市場,新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難以體現。跨省跨區輸送新能源的現貨市場機制還處于研究階段。”
國家電網公司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國家電網公司調度范圍內風電、太陽能裝機已突破2億千瓦,在16個省區內,新能源已經成為第二大電源。根據中電聯發布的《2016-2017年度全國電力供需形勢分析預測報告》,預計2017年全國基建新增發電裝機1.1億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將達到6000萬千瓦。屆時,非化石能源發電累計裝機將達到6.6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的38%,其中水電、并網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分別達到3.4億千瓦、1.7億千瓦和9700萬千瓦。
據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韓君介紹,2016年,為促進新能源消納,東北電網深度挖掘火電調峰能力,增加風電消納64億千瓦時;西北電網優化梯級水庫發電,為新能源創造更大空間。“同時,最大限度利用抽水蓄能電站,2016年抽水蓄能電站平均綜合利用小時數3186小時,同比增長78%,到達有史以來最高水平,增加消納新能源電量103億千瓦時。”
雖然成績改觀,但中電聯常務副理事長楊昆也坦言,“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消納問題始終沒有得到有效解決,2016年全國‘棄水、棄風、棄光’電量近1100億千瓦時,造成清潔能源投資的極大浪費。清潔能源大規模開發的送出和消納問題,仍將是今后一個時期需要高度重視、著力解決的突出問題。為實現我國碳排放對外承諾目標,未來較長時期內,清潔能源仍然需要保持較快增長。我國80%以上的風能、太陽能分布在西部和北部地區,85%以上的待開發水能資源分布在西南地區,當地用電負荷有限,需要跨區跨省消納。”
韓君給出了更加具體的數字,“2016年,國家電網調度范圍內棄風電量約396億千瓦時,主要集中在我國東北和西北地區;棄光電量69億千瓦時,以西北為主。”在新能源集中開發地區,本地消納不足,區域內電源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我國‘三北’地區的電源以煤電為主,抽水蓄能、燃氣等靈活性調節電源的比重不足4%,火電調峰能力不足50%。特別是在東北地區,供熱電源占比59%,調峰能力更差。”對于跨省區輸電能力問題,韓君也指出,2016年“三北”地區新能源裝機合計1.7億千瓦,但外送能力只有3696萬千瓦,僅占新能源裝機的22%,同時還要承擔部分煤電的外送任務。
對此,國家電力規劃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工程師吳云進一步提出,電網的定位和建設也要和當地的能源格局相匹配。“搭建外送通道固然重要,但只有能源結構上是需要外送的,電網才需要加強外送。例如我國東北地區,在能源格局上主要是自給自足。所以,在電網格局上就不應過分強調外送。現在雖稍有部分電力剩余,但也只需少量的調劑余缺的外送電力,如果將其定為持續大規模外送就是不對的。同樣,西北地區則是典型的外送電為主,而華北電網則既是送端又是受端,電網建設都應遵循本地的能源特點。”
在合理配套電網的同時,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也指出,新能源開發本身也需要調整格局。“以風能為例,目前我國風能技術開發量達到102億千瓦,但已開發量僅為1.49億千瓦。在巨大的潛力下,更應結合具體情況加快東部和南方中低風速的資源勘探和開發。另一方面,中東部雖不存在限電問題,但是否具備開發所需的土地、水和環境條件,也應當引起行業的重視。”同樣,在光伏領域,易躍春也表示,多元化利用將是未來太陽能發展的重要思路。
此外,從市場化改革角度,韓君介紹,2016年全年完成新能源省間交易電量36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4%。但當前,我國電力市場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剛開始放開發電、售電環節,調峰補償、價格響應等市場機制尚未建立。有部分中長期雙邊交易,尚未建立現貨市場,新能源邊際成本低的優勢難以體現。跨省跨區輸送新能源的現貨市場機制還處于研究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