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陜西省延安市
2月27日,延安市發改委印發《關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貧項目進展的通知》,通知要求:
全力保障延安市266.291MW光伏扶貧任務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實施完成。對于在2017年10月底前不能完成光伏扶貧任務的縣區,將出臺相應的考核措施,嚴肅問責,嚴格考核。
在“執行相關電價的時間節點”中明確指出:
經與國家能源局對接,光伏扶貧項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的執行0.88元/kWh電價,在6月30日以后投運的項目將執行0.75元/kWh電價,為保證電站效益最大化,各項目單位務必加快建設進度。
二、河北省
4月6日,河北省扶貧辦、發改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百日會戰”的通知》(冀扶辦聯[2017]4號),通知指出:
2016年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并網計劃1017個,總規模29.47萬kW。
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的,執行2016年標桿電價。屆時,如不能按要求投運,將對落實上網電價、保障貧困群眾和集體經濟收益帶來嚴重影響,明確開展“百日會戰”,要求已批復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確保5月份全部開工,6月30日前全部并網。
1、陜西省延安市政策原文:
延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貧項目進展的通知
各縣(區)經發局:
為加快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確保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中省下達的建設指標和扶貧任務,現就關于督促項目建設進度的有關通知如下:
一、明確時間節點
(一)項目建成時間節點。2016年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的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全部給予了延安市,這是對革命老區的特殊照顧。延安的光伏扶貧任務能否高標準的完成,是決定是否給延安下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的關鍵,更是決定是否給陜西省下達第二批的關鍵。所以各縣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全力保障我市266.291兆瓦光伏扶貧任務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實施完成。
(二)執行相關電價的時間節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文件精神,經與國家能源局對接,光伏扶貧項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的執行0.88元/千瓦時電價,在6月30日以后投運的項目將執行0.75元/千瓦時電價,為保證電站效益最大化,各項目單位務必加快建設進度。
二、定期督促
從2017年2月起,我委將對全市的光伏扶貧項目進行月督促,月通報,同時將督促報告上報市委、市政府。本月督促的重點縣區為黃陵縣、延長縣。時間定于2017年2月27日-28日,請兩縣經發局配合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對于在2017年10月底前不能完成光伏扶貧任務的縣區,將出臺相應的考核措施,嚴肅問責,嚴格考核。
三、報送項目進度
請各縣區經發局指定專人負責,按附表格式認真填報有關項目進展情況,并于2月28日上午12:00前將電子版表格和蓋章紙質掃描件報送我委(454647403@qq.com),以后每月填報一次。
2、河北省政策原文:
2月27日,延安市發改委印發《關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貧項目進展的通知》,通知要求:
全力保障延安市266.291MW光伏扶貧任務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實施完成。對于在2017年10月底前不能完成光伏扶貧任務的縣區,將出臺相應的考核措施,嚴肅問責,嚴格考核。
在“執行相關電價的時間節點”中明確指出:
經與國家能源局對接,光伏扶貧項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的執行0.88元/kWh電價,在6月30日以后投運的項目將執行0.75元/kWh電價,為保證電站效益最大化,各項目單位務必加快建設進度。
二、河北省
4月6日,河北省扶貧辦、發改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百日會戰”的通知》(冀扶辦聯[2017]4號),通知指出:
2016年下達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并網計劃1017個,總規模29.47萬kW。
2017年6月30日前并網的,執行2016年標桿電價。屆時,如不能按要求投運,將對落實上網電價、保障貧困群眾和集體經濟收益帶來嚴重影響,明確開展“百日會戰”,要求已批復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項目,確保5月份全部開工,6月30日前全部并網。
1、陜西省延安市政策原文:
延安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關于督促加快光伏扶貧項目進展的通知
各縣(區)經發局:
為加快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建設,確保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中省下達的建設指標和扶貧任務,現就關于督促項目建設進度的有關通知如下:
一、明確時間節點
(一)項目建成時間節點。2016年國家能源局下達我省的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全部給予了延安市,這是對革命老區的特殊照顧。延安的光伏扶貧任務能否高標準的完成,是決定是否給延安下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的關鍵,更是決定是否給陜西省下達第二批的關鍵。所以各縣區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全力保障我市266.291兆瓦光伏扶貧任務在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實施完成。
(二)執行相關電價的時間節點。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文件精神,經與國家能源局對接,光伏扶貧項目在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投運的執行0.88元/千瓦時電價,在6月30日以后投運的項目將執行0.75元/千瓦時電價,為保證電站效益最大化,各項目單位務必加快建設進度。
二、定期督促
從2017年2月起,我委將對全市的光伏扶貧項目進行月督促,月通報,同時將督促報告上報市委、市政府。本月督促的重點縣區為黃陵縣、延長縣。時間定于2017年2月27日-28日,請兩縣經發局配合做好此次督查工作。對于在2017年10月底前不能完成光伏扶貧任務的縣區,將出臺相應的考核措施,嚴肅問責,嚴格考核。
三、報送項目進度
請各縣區經發局指定專人負責,按附表格式認真填報有關項目進展情況,并于2月28日上午12:00前將電子版表格和蓋章紙質掃描件報送我委(454647403@qq.com),以后每月填報一次。
2、河北省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