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標《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GB50797)作為光伏發電行業的龍頭標準,在實施5年后,正式迎來修訂。
2017年4月23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在上海召開會議,宣布正式啟動光伏發電國家標準《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的修訂工作。來自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上海電力設計院等機構的30余位專家與會,會議由上海電力設計院副總工程師郭家寶主持。
資料顯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797-2012的《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上海電力設計院主編,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據郭家寶介紹,此次對“規范”的修訂,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7年標準制修訂計劃的安排,仍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和上海電力設計院負責主編工作,包括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新疆電力設計院、科諾偉業、諾斯曼、新疆新能源、摩昆新能源、無錫昊陽、神舟電力等機構及企業的專家參與具體修訂工作。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發電標準處處長汪毅在啟動會上表示,“規范”是我國光伏發電行業的核心國家標準,被專家們評定為國際先進水平。實施5年來,為推動我國光伏電站在設計、施工方面的規范化管理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但是,隨著光伏發電技術的進步,市場形勢的變化,包括組件、逆變器等系統核心設備在內的新設備、新材料的蓬勃發展,以及分布式、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新的應用場景和應用形式的不斷涌現。‘規范’中的一些條文規定已經相對滯后于行業的實際發展情況,有些已經不合時宜,需要盡快做出修訂。”
對于此次“規范”的修訂,汪毅要求修訂編制工作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開發與節約并重的原則,并要與現有相關標準協調一致。
“修訂要有前瞻性,要考慮到光伏發電技術和行業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發展趨勢。”他建議修訂編制專家組,在對光伏電站的規模、設備、系統技術及應用模式的定義方面,要充分注重對技術經濟性的考慮,要考慮到定義的變化可能帶給電站投資在消防、防洪等方面的投入的變化,要立足于為投資者減負的角度。
汪毅表示,“規范”的修訂,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研工作。要通過調研,梳理單晶組件、多晶組件以及雙玻組件等各類光伏組件的特點,以及集中型、組串型等逆變器的特征,并以此進一步分析不同應用場景下的設備選型要求,強化“規范”的引導地位,既要突出重點,也要涵蓋所有組件、逆變器、匯流箱、就地升壓變等關鍵設備,要為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試用和發展留出空間。
“要廣泛吸收相關單位和企業的先進經驗,要充分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的特點;要注重分布式的發展方向,要考慮到光伏發電與微電網、儲能等技術的結合;要對采空區、水面、農業、林業、既有建筑等新的應用場景進行定義和規范;要認真研究國內現行的相關標準,做好與現行標準的協調工作,避免相互矛盾和重復。”汪毅說。
修訂工作組表示,將盡快拿出新“規范”的框架結構及主要內容方向,確定修訂大綱、工作時間表,加快進度,并行推進各項相關工作
據修訂工作組的初步工作時間表顯示,預計新的“規范”將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完成修訂和報批工作。
據悉,“規范”修訂結束后,與此相關的光伏電站施工、驗收標準的修訂工作也將隨之展開。
2017年4月23日,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在上海召開會議,宣布正式啟動光伏發電國家標準《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的修訂工作。來自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上海電力設計院等機構的30余位專家與會,會議由上海電力設計院副總工程師郭家寶主持。
資料顯示,國家標準編號為GB50797-2012的《光伏發電站設計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上海電力設計院主編,于2012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據郭家寶介紹,此次對“規范”的修訂,是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7年標準制修訂計劃的安排,仍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和上海電力設計院負責主編工作,包括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新疆電力設計院、科諾偉業、諾斯曼、新疆新能源、摩昆新能源、無錫昊陽、神舟電力等機構及企業的專家參與具體修訂工作。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標準化管理中心發電標準處處長汪毅在啟動會上表示,“規范”是我國光伏發電行業的核心國家標準,被專家們評定為國際先進水平。實施5年來,為推動我國光伏電站在設計、施工方面的規范化管理作出了極大的貢獻。
“但是,隨著光伏發電技術的進步,市場形勢的變化,包括組件、逆變器等系統核心設備在內的新設備、新材料的蓬勃發展,以及分布式、漁光互補、農光互補等新的應用場景和應用形式的不斷涌現。‘規范’中的一些條文規定已經相對滯后于行業的實際發展情況,有些已經不合時宜,需要盡快做出修訂。”
對于此次“規范”的修訂,汪毅要求修訂編制工作要遵循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開發與節約并重的原則,并要與現有相關標準協調一致。
“修訂要有前瞻性,要考慮到光伏發電技術和行業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的發展趨勢。”他建議修訂編制專家組,在對光伏電站的規模、設備、系統技術及應用模式的定義方面,要充分注重對技術經濟性的考慮,要考慮到定義的變化可能帶給電站投資在消防、防洪等方面的投入的變化,要立足于為投資者減負的角度。
汪毅表示,“規范”的修訂,要開展深入細致的調研工作。要通過調研,梳理單晶組件、多晶組件以及雙玻組件等各類光伏組件的特點,以及集中型、組串型等逆變器的特征,并以此進一步分析不同應用場景下的設備選型要求,強化“規范”的引導地位,既要突出重點,也要涵蓋所有組件、逆變器、匯流箱、就地升壓變等關鍵設備,要為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試用和發展留出空間。
“要廣泛吸收相關單位和企業的先進經驗,要充分考慮到我國幅員遼闊的特點;要注重分布式的發展方向,要考慮到光伏發電與微電網、儲能等技術的結合;要對采空區、水面、農業、林業、既有建筑等新的應用場景進行定義和規范;要認真研究國內現行的相關標準,做好與現行標準的協調工作,避免相互矛盾和重復。”汪毅說。
修訂工作組表示,將盡快拿出新“規范”的框架結構及主要內容方向,確定修訂大綱、工作時間表,加快進度,并行推進各項相關工作
據修訂工作組的初步工作時間表顯示,預計新的“規范”將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內完成修訂和報批工作。
據悉,“規范”修訂結束后,與此相關的光伏電站施工、驗收標準的修訂工作也將隨之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