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明鏡》在線(網站:www.spiegel.de)3月3日報道:中國生產的太陽能產品進入德國市場引起德國政客不安。德國綠黨政要、圖賓根市市長帕爾梅(Boris Palmer)叫囂要采取貿易保護措施,按照中國國內安裝的光伏發電占世界市場的份額限制中國太陽能電池板進口,而中國國內安裝的光伏發電設備只占世界市場的5%。帕稱:“中國應該在自己的國家安裝光伏發電設備,而不是將其出口到德國來和德競爭。” 德僅為太陽能發電一項提供的資助金每年高達數十億歐元,這些錢卻多被外國企業賺走,因為國外產品價格低廉,2008年德安裝的太陽能電池板的三分之二來自外國。帕妄稱,如果沒有德國可再生能源法(規定的補貼),中國的(太陽能)產業就無法存在。如不采取保護措施,德太陽能電池生產不用幾年就不復存在,該行業工作崗位和利潤會跑到亞洲去。帕辯稱應該保護自身產業,“美、法等國早就采取類似措施保護自己的關鍵產業免遭外來不公平競爭。”
但德其他政黨對帕要求采取保護措施的主張并不茍同。基民盟籍能源專家Joachim Pfeiffer認為,此舉“違反世貿組織有關規定”,德國作為最大出口國之一始終主張自由貿易。自民黨能源政策發言人Michael Kauch也表示:“作為出口大國我們應該堅持市場自由和開放,采取限制措施將給德其他出口行業帶來負面影響。” 社民黨議會黨團副主席、太陽能專家Ulrich Kelber也拒絕采取貿易保護主義措施。他說,德國太陽能產業企業必須經受住競爭。只有在有足夠證據證明中國生產商使用不公平競爭手段,才能采取諸如開征懲罰性關稅等措施,但目前這樣的證據并不存在。
德國聯邦太陽能協會發言人也反對采取限制進口措施。他說:“我們主張公平競爭,德國太陽能產業是面臨著挑戰,今后只能是比競爭對手步子邁得更快。德國擁有近50所太陽能研究所,并在機械設備制造業方面處于領先地位,這些都為太陽能產業發展創造了極好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