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發布公告,于2017年6月1日,該公司全資附屬煙臺能源投資與山東能源及國瑞新能源訂立合資合同,據此訂約各方同意于山東省成立一家合資公司。合資公司的戰略計劃為開發、建設、投資及經營中國山東省的海上風電、陸上風電、光伏發電、綜合智慧能源等能源項目。
根據合資合同,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8億元,將由煙臺能源投資、山東能源及國瑞新能源分別(按各自在合資公司的股權即42%、48%及10%)出資3.36億元、3.84億元及8000萬元。
公司稱,投資合資公司能使該集團將其業務拓展至海上風電領域,并可協助該集團通過擴大其于山東省的業務規模及項目布局,于該地區建立其市場地位。山東能源于山東省有著發展清潔能源的穩固基礎和前景。
該集團認為與山東能源共同投資的機會,將使該集團能夠利用其在該地區的優勢,并將加快合資公司的業務進度。
據悉,山東能源為國家電投的附屬公司,而國家電投為該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并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5.61%。
根據合資合同,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為8億元,將由煙臺能源投資、山東能源及國瑞新能源分別(按各自在合資公司的股權即42%、48%及10%)出資3.36億元、3.84億元及8000萬元。
公司稱,投資合資公司能使該集團將其業務拓展至海上風電領域,并可協助該集團通過擴大其于山東省的業務規模及項目布局,于該地區建立其市場地位。山東能源于山東省有著發展清潔能源的穩固基礎和前景。
該集團認為與山東能源共同投資的機會,將使該集團能夠利用其在該地區的優勢,并將加快合資公司的業務進度。
據悉,山東能源為國家電投的附屬公司,而國家電投為該公司的最終控股股東,并擁有該公司已發行股本約5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