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政府發布了《關于推進電能清潔供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明確規定了清潔能源的補貼標準,其中:
新建大中小學校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中小學校電能清潔供暖改造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30元/平方米。
公共建筑采用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供熱面積對蓄熱式電鍋爐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28元/平方米。
新建居民建筑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23元/平方米。
注:以上補助標準時限暫定為一年。執行中,根據我省電能清潔供暖發展情況,按年進行動態調整。
新建大中小學校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中小學校電能清潔供暖改造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30元/平方米。
公共建筑采用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30元/平方米。
采用蓄熱式電鍋爐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供熱面積對蓄熱式電鍋爐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28元/平方米。
新建居民建筑采用直熱式電能清潔供暖的,省財政按建筑面積對電能清潔供暖投資主體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為23元/平方米。
注:以上補助標準時限暫定為一年。執行中,根據我省電能清潔供暖發展情況,按年進行動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