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0日和6月2日下午,區發改局牽頭召開溫州市洞頭區校園光伏電站項目方案聯審會議,參加會議的有區財政局(國資辦)、住建局、教育局、環保局、國網供電公司(具體名單附后)。會議聽取了擬投資單位(上海中楷(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方案介紹,與會人員認真討論、審查,形成紀要如下:
一、項目實施的意義
該項目符合國家綠色發展的規劃要求,在節能環保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對實現節能減排具有重要作用。
二、招標及有關審批事宜
(一)由于該項目投資主要是利用校園屋頂等公共資源,要求對投資單位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招標采購人,招標采購文件由區財政局按政府采購給予備案。
(二)投標單位中標后與區教育局、各實施學校及國網溫州市洞頭區供電公司做好對接,可不再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三、修改和完善意見
(一)在具體實施安裝校園屋面光伏面板時,需對校園屋頂承重進行測算和加固,并補充結構強度測算資料。
(二)項目擬在中小學校園屋頂進行建造,需充分考慮到結構和配電安全問題。
(三)明確現狀周邊公用變壓器位置,以便電源接入。
(四)投資概算:補充概算編制說明內容,根據全區中小學規模優化投資概算,全區校園光伏電站投資控制在2000萬元以內,具體規模以驗收實際安裝的光伏面板為準。
(五)安裝改造裝置時需兼顧師生活動安全,開展科普宣傳,消除師生與校舍周邊民眾的安全疑慮。施工時間盡量選擇在假期,以免對正常教學秩序造成干擾。
一、項目實施的意義
該項目符合國家綠色發展的規劃要求,在節能環保的基礎上,充分利用自然資源,對實現節能減排具有重要作用。
二、招標及有關審批事宜
(一)由于該項目投資主要是利用校園屋頂等公共資源,要求對投資單位進行公開招標采購。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招標采購人,招標采購文件由區財政局按政府采購給予備案。
(二)投標單位中標后與區教育局、各實施學校及國網溫州市洞頭區供電公司做好對接,可不再辦理有關審批手續。
三、修改和完善意見
(一)在具體實施安裝校園屋面光伏面板時,需對校園屋頂承重進行測算和加固,并補充結構強度測算資料。
(二)項目擬在中小學校園屋頂進行建造,需充分考慮到結構和配電安全問題。
(三)明確現狀周邊公用變壓器位置,以便電源接入。
(四)投資概算:補充概算編制說明內容,根據全區中小學規模優化投資概算,全區校園光伏電站投資控制在2000萬元以內,具體規模以驗收實際安裝的光伏面板為準。
(五)安裝改造裝置時需兼顧師生活動安全,開展科普宣傳,消除師生與校舍周邊民眾的安全疑慮。施工時間盡量選擇在假期,以免對正常教學秩序造成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