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領跑者”計劃自2015年推出以來,通過高標準的技術和效率要求,加快光伏技術和應用創新,帶來了一系列的利好。據悉,今年該計劃還將擴容升級。
國家能源局在近期發布的 《關于征求2017年建設光伏先進示范基地意見的函》(以下簡稱《意見函》)中明確規定,已建成未驗收以及仍然在建的“領跑者”基地所在市(縣)、2016年光伏發電未達到最低利用保障時數所在省份,均被排除在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申請資格之外。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僅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這一條,西北地區大部分省份將沒有資格申請“領跑者”基地。另一個對眾多省份尤其是東部省份約束較大的條件,則是土地的獲取成本問題。從目前來看,若全面考慮電力消納及土地成本等約束條件后,今后中部省份在“領跑者”基地申請方面可能會更有競爭力。
棄光問題制約西部“領跑者”計劃發展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山西、黑龍江、內蒙古Ⅱ類資源區、青海Ⅱ類資源區完成了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內蒙古Ⅰ類資源區、陜西、河北偏差率在5%以內,青海Ⅰ類資源區偏差6.5%,其他包括新疆、甘肅、寧夏、遼寧、吉林等未達到要求,且偏差率也較高。
根據《意見函》,西北地區只有青海Ⅱ類資源區可以申請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陜西、寧夏、新疆、甘肅則將會被直接排除在申請資格之外。
另外,《意見函》還提出,“領跑者”基地項目的未來電力消納計劃,由省級及以上電網公司明確保障達到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或者是基地所在區域政府予以保障,對達不到最低利用小時數的,則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這勢必將降低西北部分地區申請“領跑者”基地的積極性。
西北絕大部分地區之所以未完成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棄光問題嚴重。西北能源監管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西北五省(區)光伏發電量287.17億千瓦時,棄光電量70.42億千瓦時,棄光率19.81%。其中新疆、甘肅棄光問題較為嚴重,棄光率分別為32.23%和30.45%。
眾所周知,西部地區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電力需求量相對較小,嚴重的棄光問題在短期內難以解決。可以說,電力消納問題現已成西部地區發展“領跑者”計劃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土地成本高成東部“領跑者”計劃發展瓶頸
根據《意見函》,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包括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和光伏發電前沿技術應用依托基地,二者總的建設規模為8吉~10吉 瓦,每個基地本期建設規模不小于500兆瓦,最大1吉瓦。很明顯,建設“領跑者”基地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
據記者了解,在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的競選中,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以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為例,主要包括光照資源、電力消納、土地、當地政府的組織以及配套能力。其中土地占分比重達到30分。
具體在土地方面,該《意見函》又細分為土地的范圍和類別、土地成本。僅土地成本占分比重就達到20分,并明確規定除升壓站和耐久性道路外,其他用地不占建設用地指標,且不屬于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之內。
根據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出臺的 《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光伏發電等項目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東部地區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比較少,雖然林地資源豐富,但國家對在林地建光伏要求的比較嚴格,因此,絕大多數地面光伏電站只能建在農業用地。
據了解,目前,各個省份都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出臺了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等級、不同土地等級征稅標準都不盡相同。比如,東部地區的江蘇蘇中地區建制鎮的土地使用稅為1333元/年·畝,相對一些中西部地區還是比較高的。據測算,20兆瓦的光伏電站若建在建設用地上,僅新增的土地成本就要超過2000萬元,在東部發達地區費用還會更高,這對仍未脫離補貼的光伏發電產業來說仍然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由此,不難看出,今后土地成本這一項,可能會成為東部地區開展“領跑者”計劃的一大瓶頸。
中部開展“領跑者”計劃優勢愈發明顯
記者注意到,國家能源局2016年批復的八大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其中有六個是在傳統的采煤沉陷區,另外兩個分別是清潔能源豐富的河北張家口和土地成本相對便宜的山西運城。東部經濟發達地區一個沒有。
近年來,中部地區的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北等省份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比較迅速,基本沒有發生棄光現象。且土地成本相對低,其中我國首個光伏“領跑者”基地就建在山西大同。
單晶組件轉換效率最高達17.74%,最低17%,多晶組件轉換效率最高達17.2%,最低16.5%,逆變器效率達99%以上……在大同市發改委發布的《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整體驗收報告》中,這組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的數據令人鼓舞。
據了解,該基地總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于去年6月30日全部成功并網,并網發電一年來,不斷刷新著我國光伏建設的新紀錄,成為實至名歸的“領跑者”基地。另外,山西陽泉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和芮城縣光伏領跑技術基地也已開建。
作為中部省份,安徽近年來光伏產業發展十分迅猛。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安徽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為453萬千瓦。其中,今年一季度安徽新增光伏裝機容量為108萬千瓦,增速居全國第一。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兩淮采煤沉陷區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項目已于去年10月啟動了招標工作。
根據《安徽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很顯然,未來幾年該省還將會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產業。光伏“領跑者”計劃在安徽依然大有可為。
光伏產業作為江西省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幾年來,發展速度也比較快。記者了解到,目前江西上饒和新余也正在積極申請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
綜上所述,不難推斷,中部地區開展光伏“領跑者”計劃的優勢將越來越明顯,未來有可能成該計劃重點發展的區域。
國家能源局在近期發布的 《關于征求2017年建設光伏先進示范基地意見的函》(以下簡稱《意見函》)中明確規定,已建成未驗收以及仍然在建的“領跑者”基地所在市(縣)、2016年光伏發電未達到最低利用保障時數所在省份,均被排除在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申請資格之外。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僅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這一條,西北地區大部分省份將沒有資格申請“領跑者”基地。另一個對眾多省份尤其是東部省份約束較大的條件,則是土地的獲取成本問題。從目前來看,若全面考慮電力消納及土地成本等約束條件后,今后中部省份在“領跑者”基地申請方面可能會更有競爭力。
棄光問題制約西部“領跑者”計劃發展
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山西、黑龍江、內蒙古Ⅱ類資源區、青海Ⅱ類資源區完成了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內蒙古Ⅰ類資源區、陜西、河北偏差率在5%以內,青海Ⅰ類資源區偏差6.5%,其他包括新疆、甘肅、寧夏、遼寧、吉林等未達到要求,且偏差率也較高。
根據《意見函》,西北地區只有青海Ⅱ類資源區可以申請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陜西、寧夏、新疆、甘肅則將會被直接排除在申請資格之外。
另外,《意見函》還提出,“領跑者”基地項目的未來電力消納計劃,由省級及以上電網公司明確保障達到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或者是基地所在區域政府予以保障,對達不到最低利用小時數的,則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這勢必將降低西北部分地區申請“領跑者”基地的積極性。
西北絕大部分地區之所以未完成最低保障利用小時數,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棄光問題嚴重。西北能源監管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西北五省(區)光伏發電量287.17億千瓦時,棄光電量70.42億千瓦時,棄光率19.81%。其中新疆、甘肅棄光問題較為嚴重,棄光率分別為32.23%和30.45%。
眾所周知,西部地區屬于經濟欠發達地區,電力需求量相對較小,嚴重的棄光問題在短期內難以解決。可以說,電力消納問題現已成西部地區發展“領跑者”計劃的一個重要制約因素。
土地成本高成東部“領跑者”計劃發展瓶頸
根據《意見函》,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包括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和光伏發電前沿技術應用依托基地,二者總的建設規模為8吉~10吉 瓦,每個基地本期建設規模不小于500兆瓦,最大1吉瓦。很明顯,建設“領跑者”基地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資源。
據記者了解,在2017年光伏發電先進技術應用基地的競選中,主要涉及五個方面。以光伏發電領跑技術基地為例,主要包括光照資源、電力消納、土地、當地政府的組織以及配套能力。其中土地占分比重達到30分。
具體在土地方面,該《意見函》又細分為土地的范圍和類別、土地成本。僅土地成本占分比重就達到20分,并明確規定除升壓站和耐久性道路外,其他用地不占建設用地指標,且不屬于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之內。
根據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出臺的 《關于支持新產業新業態發展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用地的意見》,光伏發電等項目建設占用農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應按建設用地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東部地區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比較少,雖然林地資源豐富,但國家對在林地建光伏要求的比較嚴格,因此,絕大多數地面光伏電站只能建在農業用地。
據了解,目前,各個省份都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出臺了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不同省份、不同城市等級、不同土地等級征稅標準都不盡相同。比如,東部地區的江蘇蘇中地區建制鎮的土地使用稅為1333元/年·畝,相對一些中西部地區還是比較高的。據測算,20兆瓦的光伏電站若建在建設用地上,僅新增的土地成本就要超過2000萬元,在東部發達地區費用還會更高,這對仍未脫離補貼的光伏發電產業來說仍然是一筆不小的支出。
由此,不難看出,今后土地成本這一項,可能會成為東部地區開展“領跑者”計劃的一大瓶頸。
中部開展“領跑者”計劃優勢愈發明顯
記者注意到,國家能源局2016年批復的八大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其中有六個是在傳統的采煤沉陷區,另外兩個分別是清潔能源豐富的河北張家口和土地成本相對便宜的山西運城。東部經濟發達地區一個沒有。
近年來,中部地區的山西、安徽、河南、江西、湖北等省份光伏發電產業發展比較迅速,基本沒有發生棄光現象。且土地成本相對低,其中我國首個光伏“領跑者”基地就建在山西大同。
單晶組件轉換效率最高達17.74%,最低17%,多晶組件轉換效率最高達17.2%,最低16.5%,逆變器效率達99%以上……在大同市發改委發布的《大同采煤沉陷區國家先進技術光伏示范基地整體驗收報告》中,這組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的數據令人鼓舞。
據了解,該基地總裝機容量為100萬千瓦,于去年6月30日全部成功并網,并網發電一年來,不斷刷新著我國光伏建設的新紀錄,成為實至名歸的“領跑者”基地。另外,山西陽泉采煤沉陷區光伏領跑技術基地和芮城縣光伏領跑技術基地也已開建。
作為中部省份,安徽近年來光伏產業發展十分迅猛。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一季度,安徽光伏累計裝機容量為453萬千瓦。其中,今年一季度安徽新增光伏裝機容量為108萬千瓦,增速居全國第一。值得一提的是,安徽兩淮采煤沉陷區國家光伏“領跑者”基地項目已于去年10月啟動了招標工作。
根據《安徽省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千瓦。很顯然,未來幾年該省還將會大力發展光伏發電產業。光伏“領跑者”計劃在安徽依然大有可為。
光伏產業作為江西省重要的戰略性新興產業,近幾年來,發展速度也比較快。記者了解到,目前江西上饒和新余也正在積極申請光伏“領跑者”示范基地。
綜上所述,不難推斷,中部地區開展光伏“領跑者”計劃的優勢將越來越明顯,未來有可能成該計劃重點發展的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