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201”調查做出裁決,與此同時,印度反傾銷與關稅總局(DGAD)又公布一封公開信,公布其正在進行的反傾銷調查中需要被采樣的中國大陸、中國臺灣和馬來西亞太陽能(6.270, 0.00, 0.00%)制造商與進口商。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信息自公布以來,各國政府以及相關企業都紛紛表示強烈反對。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呂錦標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及印度的這些舉動,多是從自身的角度考慮,逼迫其制造業回流,解決其就業等社會問題。對于中國光伏企業來說,目前最為重要地是提升自身的競爭力,才能從容地應對國際貿易存在的風險。
貿易壁壘再筑
美國發起的“201”調查,自今年5月份開始,歷時近四個月的時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上月,就光伏電池及組件全球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作出損害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嚴重損害,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所謂“201”調查,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對進口至美國的產品進行全球保障措施調查,對產品進口增加是否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作出裁定。USITC完成調查后向總統提交報告并提出措施建議,由美國總統做出最終措施決定。該部分內容規定在1974年貿易法第201節以下,因此被稱為“201”條款。
此前,調查之初,已有包括阿特斯、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多家中國光伏企業針對調查發表嚴正聲明,抗議美國企業違背市場競爭規則、濫用當地法律的行為。美國國內對此的反對聲音也此起彼伏。
據《華爾街日報》消息,美國太陽能產業協會(SEIA)估計,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征稅不僅會導致太陽能設備的成本上升,同時會產生大量的失業人口。其首席執行長阿比蓋爾·羅斯·霍泊(Abigail Ross Hopper)表示,征稅是一件鈍器,不宜使用。擁護自由市場的美國立法交流委員會(American Legislative Exchange Council)和包括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在內的其他保守政策組織也都支持這一聯盟反對征收新關稅的努力。
但這并未阻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裁決。裁決一經做出,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指出,美國調查機關不顧其他國家、國內各州政府及眾多光伏下游企業的強烈反對,也罔顧近年來對光伏產品多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已為其國內產業提供足夠保護的客觀事實,堅持認定進口光伏產品嚴重損害國內產業,不僅增加了光伏產品全球正常貿易的不確定性,也無助于美國國內光伏產業整體健康、均衡發展。
業內人士稱,這是繼美國針對中國光伏兩次“雙反”之后的接力棒。
不過,卓創資訊新能源分析師馮海城告訴記者,目前來看,此次調查并不能斷定是針對中國光伏企業的行為,因為調查并不只針對中國企業進行,而是針對所有國家的進口。可以說,美國“201條款”更有隨意性,且殺傷力更大。
呂錦標表示,面對美國前兩次的雙反,中國企業選擇到泰國、越南等地建廠,一定程度上規避了雙反帶來的不良影響,一定的產品還是能夠出口。但是,美國此次“201”調查則是一刀切,除美國之外的企業基本無計可施。
值得注意的是,除美國之外,印度,歐盟一些國家也對中國光伏企業發起了反傾銷調查。
不過,受其國內光伏行業萎縮影響,歐盟委員會已決定改變雙反措施的形式,在措施剩余近一年的執行期內,將原先的價格承諾方式替換為最低限價。這一舉措被認為是中歐光伏市場回歸到正常軌道上的重要一步。
呂錦標表示,龍頭企業要積極應對,政府和行業組織在法律和貿易規則范圍要據理力爭,雖然很難,但要積極爭取。
轉戰新興市場
對于此次調查帶來的影響,馮海城表示,在結果還未出爐之前,外國進口商或將利用時間差集中進口囤貨,從而引發一波短期的進口潮,我國光伏企業將由此受益,訂單大增有極大可能。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也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舉措不僅會在短期內引發新一輪的囤貨和搶裝需求,更有可能沖擊美國長期的光伏裝機量。
對此,呂錦標卻泰然自若,他表示,因為美國在此之前已經實行過兩次的雙反,中國光伏企業有了一定的經驗,不會像之前那樣慌亂。
由于調查帶來的囤貨或將發生,但企業會選擇少量的囤貨,基本不敢大量的囤貨,因為每個季度組件的價格會有所浮動,大量的囤貨有可能造成企業的虧損。
呂錦標表示,目前,中國光伏制造業在硅片制造技術方面較為領先,位于世界前列。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程度并沒有外界認為的那么大,反倒是美國光伏產品制造端都得依賴中國硅片,美國的硅片其實都來源于中國市場。歷次貿易救濟,歐美各國,包括印度,都不敢對中國硅片做出任何限制。以保利協鑫為例,其硅片產量20吉瓦/年,市場占比超過30%。以此計算,全球裝機中,每四片組件,就有一片是由保利協鑫提供。而目前中國硅片全球市場占比已經接近90%,并且還在繼續提升。
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40億美元,同比下降10.4%。其中,硅片出口額,電池片出口額都有所上升;而組件出口額則實現下降。值得注意的是,歐美日等傳統出口市場出口占比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滑。比如對美國出口額同比下降24.8%;對日本出口額同比下降28.4%;但是,對馬來西亞出口額同比增長132.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832.1%。
進入2017年,根據相關統計數字,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組件出口額同比下降96.6%;對歐洲的出口額也大幅下降,如對德國同比下降96.3%;對荷蘭同比下降73.7%。與此相對應的,對印度出口額同比增長67.3%;對巴西、墨西哥等南美洲國家出口額劇增,同比增長117.9%及284.7%。
對此,馮海城分析認為,受歐美近年頻繁的“雙反”調查影響,我國光伏企業對其他市場格外關注,如南美、非洲、中東等新興市場,屬于潛在市場。未來中國企業在這些市場中或將迎來激烈競爭。
與此同時,馮海城提醒,一方面,出口型企業一定要熟悉WTO規則,以便熟練運用貿易規則,熟悉應對策略;另一方面,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考慮到出口國投資建廠,直接在海外建廠,產能的出口不受貿易壁壘的影響,因此可以規避雙反風險。
而對于國內市場的消納能力,呂錦標持樂觀的態度。他認為,中國市場的消納能力取決于企業成本的下降程度,成本下降到不再需要政府補貼,那么市場就會無限大。企業適當產能過剩有利于市場進步,實現優勝劣汰。
值得注意的是,相關信息自公布以來,各國政府以及相關企業都紛紛表示強烈反對。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呂錦標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及印度的這些舉動,多是從自身的角度考慮,逼迫其制造業回流,解決其就業等社會問題。對于中國光伏企業來說,目前最為重要地是提升自身的競爭力,才能從容地應對國際貿易存在的風險。
貿易壁壘再筑
美國發起的“201”調查,自今年5月份開始,歷時近四個月的時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上月,就光伏電池及組件全球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作出損害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了嚴重損害,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
所謂“201”調查,是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對進口至美國的產品進行全球保障措施調查,對產品進口增加是否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損害威脅作出裁定。USITC完成調查后向總統提交報告并提出措施建議,由美國總統做出最終措施決定。該部分內容規定在1974年貿易法第201節以下,因此被稱為“201”條款。
此前,調查之初,已有包括阿特斯、天合光能、晶科能源等多家中國光伏企業針對調查發表嚴正聲明,抗議美國企業違背市場競爭規則、濫用當地法律的行為。美國國內對此的反對聲音也此起彼伏。
據《華爾街日報》消息,美國太陽能產業協會(SEIA)估計,對進口太陽能電池征稅不僅會導致太陽能設備的成本上升,同時會產生大量的失業人口。其首席執行長阿比蓋爾·羅斯·霍泊(Abigail Ross Hopper)表示,征稅是一件鈍器,不宜使用。擁護自由市場的美國立法交流委員會(American Legislative Exchange Council)和包括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在內的其他保守政策組織也都支持這一聯盟反對征收新關稅的努力。
但這并未阻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裁決。裁決一經做出,中國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局長王賀軍指出,美國調查機關不顧其他國家、國內各州政府及眾多光伏下游企業的強烈反對,也罔顧近年來對光伏產品多次采取貿易救濟措施、已為其國內產業提供足夠保護的客觀事實,堅持認定進口光伏產品嚴重損害國內產業,不僅增加了光伏產品全球正常貿易的不確定性,也無助于美國國內光伏產業整體健康、均衡發展。
業內人士稱,這是繼美國針對中國光伏兩次“雙反”之后的接力棒。
不過,卓創資訊新能源分析師馮海城告訴記者,目前來看,此次調查并不能斷定是針對中國光伏企業的行為,因為調查并不只針對中國企業進行,而是針對所有國家的進口。可以說,美國“201條款”更有隨意性,且殺傷力更大。
呂錦標表示,面對美國前兩次的雙反,中國企業選擇到泰國、越南等地建廠,一定程度上規避了雙反帶來的不良影響,一定的產品還是能夠出口。但是,美國此次“201”調查則是一刀切,除美國之外的企業基本無計可施。
值得注意的是,除美國之外,印度,歐盟一些國家也對中國光伏企業發起了反傾銷調查。
不過,受其國內光伏行業萎縮影響,歐盟委員會已決定改變雙反措施的形式,在措施剩余近一年的執行期內,將原先的價格承諾方式替換為最低限價。這一舉措被認為是中歐光伏市場回歸到正常軌道上的重要一步。
呂錦標表示,龍頭企業要積極應對,政府和行業組織在法律和貿易規則范圍要據理力爭,雖然很難,但要積極爭取。
轉戰新興市場
對于此次調查帶來的影響,馮海城表示,在結果還未出爐之前,外國進口商或將利用時間差集中進口囤貨,從而引發一波短期的進口潮,我國光伏企業將由此受益,訂單大增有極大可能。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也表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舉措不僅會在短期內引發新一輪的囤貨和搶裝需求,更有可能沖擊美國長期的光伏裝機量。
對此,呂錦標卻泰然自若,他表示,因為美國在此之前已經實行過兩次的雙反,中國光伏企業有了一定的經驗,不會像之前那樣慌亂。
由于調查帶來的囤貨或將發生,但企業會選擇少量的囤貨,基本不敢大量的囤貨,因為每個季度組件的價格會有所浮動,大量的囤貨有可能造成企業的虧損。
呂錦標表示,目前,中國光伏制造業在硅片制造技術方面較為領先,位于世界前列。對美國市場的依賴程度并沒有外界認為的那么大,反倒是美國光伏產品制造端都得依賴中國硅片,美國的硅片其實都來源于中國市場。歷次貿易救濟,歐美各國,包括印度,都不敢對中國硅片做出任何限制。以保利協鑫為例,其硅片產量20吉瓦/年,市場占比超過30%。以此計算,全球裝機中,每四片組件,就有一片是由保利協鑫提供。而目前中國硅片全球市場占比已經接近90%,并且還在繼續提升。
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公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年,我國光伏產品出口總額為140億美元,同比下降10.4%。其中,硅片出口額,電池片出口額都有所上升;而組件出口額則實現下降。值得注意的是,歐美日等傳統出口市場出口占比均出現不同幅度的下滑。比如對美國出口額同比下降24.8%;對日本出口額同比下降28.4%;但是,對馬來西亞出口額同比增長132.3%;對巴西出口額同比增長832.1%。
進入2017年,根據相關統計數字,2017年上半年,我國對美國光伏組件出口額同比下降96.6%;對歐洲的出口額也大幅下降,如對德國同比下降96.3%;對荷蘭同比下降73.7%。與此相對應的,對印度出口額同比增長67.3%;對巴西、墨西哥等南美洲國家出口額劇增,同比增長117.9%及284.7%。
對此,馮海城分析認為,受歐美近年頻繁的“雙反”調查影響,我國光伏企業對其他市場格外關注,如南美、非洲、中東等新興市場,屬于潛在市場。未來中國企業在這些市場中或將迎來激烈競爭。
與此同時,馮海城提醒,一方面,出口型企業一定要熟悉WTO規則,以便熟練運用貿易規則,熟悉應對策略;另一方面,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考慮到出口國投資建廠,直接在海外建廠,產能的出口不受貿易壁壘的影響,因此可以規避雙反風險。
而對于國內市場的消納能力,呂錦標持樂觀的態度。他認為,中國市場的消納能力取決于企業成本的下降程度,成本下降到不再需要政府補貼,那么市場就會無限大。企業適當產能過剩有利于市場進步,實現優勝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