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雖然我國光伏行業發展迅速,卻在歐美等光伏發展較成熟的市場屢次受挫。而這些貿易壁壘的存在短時間內或許無法對我國光伏產業的發展造成實質性的傷害,但卻將會在未來的時間里成為我國光伏產業向國際市場擴張與發展的極大阻礙。
在“301調查”還未落實之際,另一邊在今年5月份開始的,美國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的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又有了結果。在這項調查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就光伏電池及組件全球保障措施調查作出損害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下一步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毫無疑問,“201”調查針對的依然是中國光伏產業。
除此之外,由于本國制造要求無法落實,此前兩次對中國光伏行業實行“雙反”無果的印度也開始了第三次“雙反”調查。日前,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DGAD)正式公告,將對中國大陸、臺灣、馬來西亞等地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展開反傾銷調查。根據DGAD的文件,本次傾銷調查期間長達15個月、損害調查期間則達36個月,技術包括晶硅與薄膜太陽能。
或許稍稍讓人松一口氣的是歐盟,在我國光伏相關企業的抗議、商務部的積極溝通以及歐盟本土企業的呼吁之下,長期對中國光伏反傾銷的歐盟似乎作出了讓步。根據歐委會最新發布的對華光伏雙反措施期中復審調查終裁公告,歐盟決定改變措施形式,用最低限價替代原有價格承諾。實施出口最低限價是指實施國設定一個最低限價,當他國出口價格高于最低限價不被征稅;如低于最低限價,征稅幅度為進口價格和最低限價的差額。雖然措施形式有所調整,但也不能高興的太早。專家分析指出,由于不確定歐盟最終會確定何種程度的限價標準,現在還不能判斷新模式對于中國光伏產品而言是收緊還是放松管制。
面對“301”、“201”,還有不斷的反傾銷,中國光伏行業已經習以為常。雖然這些貿易壁壘對于目前的中國光伏行業來說并不能造成巨大的影響,但是作為全球最大的光伏應用國,我國的光伏產業若想穩坐霸主地位,并獲得更進一步的發展,必然要走出國門,拓展全球市場。在此情況之下,我國光伏產業該如何破局?
“一帶一路”與光伏
2016年9月14日,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科技創新合作專項規劃》的通知。《規劃》指出,科技創新合作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內容,是提升我國與沿線國家合作水平的重點領域。與沿線國家相比,我國科技創新資源豐富,在裝備制造、減災防災、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等領域形成的技術優勢,有利于提升國際合作層次。根據《規劃》,能源合作被列入“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的重點領域,并明確要求加強適合沿線國家實際的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煤油氣等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技術的研發和示范推廣與合作,加強重點行業節能減排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2017年5月12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能源合作愿景與行動》,倡議各國政府打破地域壁壘、展開深入合作,積極推動能源資源貿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形成開放、穩定的全球能源市場。同時,鼓勵企業以多種方式深化能源投資合作。
從“一帶一路”相關政策上來看,國家非常支持我國光伏行業沿“一帶一路”走出國門。資料顯示,“一帶一路”橫跨亞歐非數十國。沿線的東南亞、南亞、中亞、北非等地區以發展中國家為主,這些發展中國家現有的電網體系并不完善,偏遠地區還生活著大量無電人口。國際能源署(IEA)2013年底公布的數據顯示,印度仍有2億多的國民、緬甸有半數以上國民處于無法用電的狀態,印度尼西亞也有27%的人口用不上電。在此基礎之上,“一帶一路”新能源建設發展大有可為。
而通過近年的發展,中國的新能源產業特別是光伏已經走到了世界前列,相對于這些發展中國家具備明顯的產業優勢。在光伏發電成本不斷下降的今天,如果中國能將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綠色能源通過“一帶一路”的建設引入沿線地區,一定程度的解決他們的用電難及就業難問題,那“一帶一路”建設將會受到相關國家和民眾的歡迎。而對于中國的新能源產業來說,這也是一個走向國際市場的絕佳出路。
機遇與挑戰
在我國光伏補貼逐步下調的大背景之下,我國光伏行業正面臨收益下降的困境。而“一帶一路” 沿線的許多國家原有電力設施基礎較差,日照資源又非常豐富,這些國家十分需要而且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產業。那與其他國際區域相比,“一帶一路”之上的光伏機遇在哪里?
首先,光伏企業布局“一帶一路”風險小。在“一帶一路”在倡導之下,光伏企業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布局不再是單獨的一個企業的決策,而是行業人士所說的“抱團出海”。而且不但是光伏企業,一起布局“一帶一路”的還有諸多中資銀行、法律機構以及商會,這些機構的存在可以為光伏企業在海外的布局保駕護航。此外, “一帶一路”的各種保障性政策也可以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其次,“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電力發展空間大。相比于歐美國家,“一帶一路”沿線的發展中國家處于經濟增長速度較快的階段,其電力市場發展空間大,需求旺盛。這些國家不但煤炭、天然氣等傳統資源較少,而且光照資源豐富,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產業。
而相對于國內市場,“一帶一路”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存在著挑戰。由于每個國家所處的經濟發展環境、政治環境不同,并不是每個國家都適合投資光伏發電。所以企業在出海投資之時需要做好市場調研,選擇符合自身企業發展需求的區域進行投資。另外,由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礎設施不完善,增加了投資的風險。此外,光伏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一直都受困于融資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海外市場更加難以得到解決。所以光伏企業在進行海外投資的時候需要增加聯動性和協同性,共同發展,攜手并進。雖然說機遇難求,但也不要出現盲目投資的情況。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理事長、天合光能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高紀凡曾表示,沿線發展中國家不應走“發達國家是在傳統能源得到充分發展的基礎上再去發展新能源”的老路,應當利用后發優勢在電網、電源建設中規劃構建包含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的綠色能源體系。目前,我國已經有一批光伏企業開始了“一帶一路”布局,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熊貓綠能規劃將在菲律賓、泰國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熊貓電站,為各國提供一攬子能源解決方案,涵蓋風、光、水及儲能等。協鑫集團正積極在印度、越南等地開展光伏業務。此外,無錫尚德、海潤光伏、晶科能源、陽光電源等老牌光伏企業都有相應的布局。
小結
在當前我國光伏行業遭遇貿易壁壘的情況之下,“一帶一路”提供了很好的突破。據專家預測,未來10年或有50%以上的光伏新增裝機量產生于“一帶一路”沿線,這不但將為中國光伏企業帶來更多的市場機遇,而且將加速中國光伏企業轉型升級。未來,隨著光伏產業在全球范圍的迅速發展,國際市場對光伏發電的需求將得到體現,而光伏行業作為全球的新興行業,或將成為我國繼高鐵、核電之后的又一優勢產業。
中國光伏“出海”連遇貿易壁壘
8月14日,美國總統特朗普在白宮簽署行政備忘錄,指示美國貿易代表羅伯特˙萊特希澤針對所謂“不公平貿易行為”發起調查,以確保美國的知識產權和技術得到保護。由于該項調查的法律依據來源于美國《1974年貿易法》中第301條款,被世人簡稱為“301調查”。隨后羅伯特˙萊特希澤發表聲明稱,美國將在涉及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領域對中國正式啟動貿易調查。而此次調查的重點就是光伏行業。在“301調查”還未落實之際,另一邊在今年5月份開始的,美國對全球光伏電池及組件發起的保障措施調查(“201”調查)又有了結果。在這項調查中,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就光伏電池及組件全球保障措施調查作出損害裁決,認定進口產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下一步將研究對進口產品采取限制措施。毫無疑問,“201”調查針對的依然是中國光伏產業。
除此之外,由于本國制造要求無法落實,此前兩次對中國光伏行業實行“雙反”無果的印度也開始了第三次“雙反”調查。日前,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DGAD)正式公告,將對中國大陸、臺灣、馬來西亞等地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展開反傾銷調查。根據DGAD的文件,本次傾銷調查期間長達15個月、損害調查期間則達36個月,技術包括晶硅與薄膜太陽能。
或許稍稍讓人松一口氣的是歐盟,在我國光伏相關企業的抗議、商務部的積極溝通以及歐盟本土企業的呼吁之下,長期對中國光伏反傾銷的歐盟似乎作出了讓步。根據歐委會最新發布的對華光伏雙反措施期中復審調查終裁公告,歐盟決定改變措施形式,用最低限價替代原有價格承諾。實施出口最低限價是指實施國設定一個最低限價,當他國出口價格高于最低限價不被征稅;如低于最低限價,征稅幅度為進口價格和最低限價的差額。雖然措施形式有所調整,但也不能高興的太早。專家分析指出,由于不確定歐盟最終會確定何種程度的限價標準,現在還不能判斷新模式對于中國光伏產品而言是收緊還是放松管制。
面對“301”、“201”,還有不斷的反傾銷,中國光伏行業已經習以為常。雖然這些貿易壁壘對于目前的中國光伏行業來說并不能造成巨大的影響,但是作為全球最大的光伏應用國,我國的光伏產業若想穩坐霸主地位,并獲得更進一步的發展,必然要走出國門,拓展全球市場。在此情況之下,我國光伏產業該如何破局?
“一帶一路”與光伏
2016年9月14日,科技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務部聯合發布關于印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科技創新合作專項規劃》的通知。《規劃》指出,科技創新合作是共建“一帶一路”的重要內容,是提升我國與沿線國家合作水平的重點領域。與沿線國家相比,我國科技創新資源豐富,在裝備制造、減災防災、能源環境和氣候變化等領域形成的技術優勢,有利于提升國際合作層次。根據《規劃》,能源合作被列入“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的重點領域,并明確要求加強適合沿線國家實際的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海洋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煤油氣等傳統能源清潔高效利用技術的研發和示范推廣與合作,加強重點行業節能減排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應用。
2017年5月12日,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正式發布《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能源合作愿景與行動》,倡議各國政府打破地域壁壘、展開深入合作,積極推動能源資源貿易便利化,降低交易成本,形成開放、穩定的全球能源市場。同時,鼓勵企業以多種方式深化能源投資合作。
從“一帶一路”相關政策上來看,國家非常支持我國光伏行業沿“一帶一路”走出國門。資料顯示,“一帶一路”橫跨亞歐非數十國。沿線的東南亞、南亞、中亞、北非等地區以發展中國家為主,這些發展中國家現有的電網體系并不完善,偏遠地區還生活著大量無電人口。國際能源署(IEA)2013年底公布的數據顯示,印度仍有2億多的國民、緬甸有半數以上國民處于無法用電的狀態,印度尼西亞也有27%的人口用不上電。在此基礎之上,“一帶一路”新能源建設發展大有可為。
而通過近年的發展,中國的新能源產業特別是光伏已經走到了世界前列,相對于這些發展中國家具備明顯的產業優勢。在光伏發電成本不斷下降的今天,如果中國能將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等綠色能源通過“一帶一路”的建設引入沿線地區,一定程度的解決他們的用電難及就業難問題,那“一帶一路”建設將會受到相關國家和民眾的歡迎。而對于中國的新能源產業來說,這也是一個走向國際市場的絕佳出路。
機遇與挑戰
在我國光伏補貼逐步下調的大背景之下,我國光伏行業正面臨收益下降的困境。而“一帶一路” 沿線的許多國家原有電力設施基礎較差,日照資源又非常豐富,這些國家十分需要而且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產業。那與其他國際區域相比,“一帶一路”之上的光伏機遇在哪里?
首先,光伏企業布局“一帶一路”風險小。在“一帶一路”在倡導之下,光伏企業向“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布局不再是單獨的一個企業的決策,而是行業人士所說的“抱團出海”。而且不但是光伏企業,一起布局“一帶一路”的還有諸多中資銀行、法律機構以及商會,這些機構的存在可以為光伏企業在海外的布局保駕護航。此外, “一帶一路”的各種保障性政策也可以幫助企業規避風險。其次,“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電力發展空間大。相比于歐美國家,“一帶一路”沿線的發展中國家處于經濟增長速度較快的階段,其電力市場發展空間大,需求旺盛。這些國家不但煤炭、天然氣等傳統資源較少,而且光照資源豐富,非常適合發展光伏產業。
而相對于國內市場,“一帶一路”帶來機遇的同時也存在著挑戰。由于每個國家所處的經濟發展環境、政治環境不同,并不是每個國家都適合投資光伏發電。所以企業在出海投資之時需要做好市場調研,選擇符合自身企業發展需求的區域進行投資。另外,由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基礎設施不完善,增加了投資的風險。此外,光伏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一直都受困于融資難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海外市場更加難以得到解決。所以光伏企業在進行海外投資的時候需要增加聯動性和協同性,共同發展,攜手并進。雖然說機遇難求,但也不要出現盲目投資的情況。
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理事長、天合光能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高紀凡曾表示,沿線發展中國家不應走“發達國家是在傳統能源得到充分發展的基礎上再去發展新能源”的老路,應當利用后發優勢在電網、電源建設中規劃構建包含光伏發電、風力發電的綠色能源體系。目前,我國已經有一批光伏企業開始了“一帶一路”布局,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績。熊貓綠能規劃將在菲律賓、泰國等“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熊貓電站,為各國提供一攬子能源解決方案,涵蓋風、光、水及儲能等。協鑫集團正積極在印度、越南等地開展光伏業務。此外,無錫尚德、海潤光伏、晶科能源、陽光電源等老牌光伏企業都有相應的布局。
小結
在當前我國光伏行業遭遇貿易壁壘的情況之下,“一帶一路”提供了很好的突破。據專家預測,未來10年或有50%以上的光伏新增裝機量產生于“一帶一路”沿線,這不但將為中國光伏企業帶來更多的市場機遇,而且將加速中國光伏企業轉型升級。未來,隨著光伏產業在全球范圍的迅速發展,國際市場對光伏發電的需求將得到體現,而光伏行業作為全球的新興行業,或將成為我國繼高鐵、核電之后的又一優勢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