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能源監管局、河北省發改委日前聯合印發了《京津唐電網冀北(張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區)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規則(試行)》特急文件。規則中所稱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主要是指準入的電力用戶與并網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對保障性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以外的電量,通過掛牌、協商、競價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進行的中長期電量交易。
規則中稱,進入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進出市場。采暖季期間,電采暖用戶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取消目錄電價。
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采暖用電,峰段、平段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谷段輸配電價按平段輸配電價的50%執行。
規則中稱,進入可再生能源市場化交易的電力用戶應保持相對穩定,不得隨意進出市場。采暖季期間,電采暖用戶原則上全部電量進入市場,取消目錄電價。
參加電力市場交易的采暖用電,峰段、平段執行相應電壓等級的輸配電價,谷段輸配電價按平段輸配電價的5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