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Wood Mackenzie等咨詢公司的統計,政府的政策不再是美國光伏擴大應用的主要驅動力。如下圖所示,2013年美國光伏裝機的83%都源于企業為滿足政府規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額。這一比例逐年縮小,2015年為57%,2016年為50%,預計2017年僅有27%的裝機由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驅動。截至2017年9月,正在建設中的24吉瓦光伏裝機中,還剩下24%由可再生能源配額制驅動,其他35%是電力企業自行采購,12%來自居民和社區的采購;此外還有29%屬于“公共事業管制法(Public Utility Regulatory Policies Act, PURPA)”所鼓勵的市場競爭開放條款下簽訂的采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