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利好消息不斷,分布式發電可參與市場化交易文件下發后,昨天兩部委又聯合發文提出破解棄風棄光難題。
《方案》提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電力受限嚴重地區棄風棄光狀況要實現明顯緩解,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今年棄風、棄光目標實現尚有難度
《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對2017年棄風棄光嚴重地區提出明確要求,今年甘肅、新疆棄風率降至30%左右,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棄風率降至20%左右。甘肅、新疆棄光率降至20%左右,陜西、青海棄光率力爭控制在10%以內。
對于其它地區,《方案》要求風電和光伏發電年利用小時數應達到國家能源局2016年下達的本地區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低于10%、棄光率低于5%),同時力爭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作者梳理統計了2015年到今年前三季度甘肅、新疆等地的棄風棄光情況。
在2015、2016年,甘肅棄風棄光疊加最嚴重。2015年,甘肅棄風電量82億千瓦時、棄風率39%,棄光電量26億千瓦時、棄光率31%,棄風、棄光率均居首位。一年棄風疊加棄光,僅甘肅就浪費了100多億度電。
今年以來,全國棄風情況有所好轉,根據能源局公布的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全國棄風電量295.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103億千瓦時,棄風率同比下降6.7個百分點,實現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雙降”。
縱觀前三季度,東北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棄風情況得到緩解,不過一季度棄風率均超過20%,西北甘肅、新疆依然嚴峻前三季度都超過《方案》提出的30%要求。馬上供暖季開始,“熱電聯產”使得煤電勢必會進一步擠壓了風電空間,四季度棄風很有可能會出現反彈現象,達到《方案》提出的要求恐有難度。
從棄光率來看,2015、2016年甘肅、新疆棄光率均大幅超過20%,隨著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長以及區域布局由西北地區向中東部地區轉移的趨勢更加明顯,今年以來棄光情況有所改善,甘肅由前兩年的超出30%降至前三季度的19%、22%、21%,新疆一季度棄光嚴重,逼近40%,全年要達到20%左右的目標應該有不少難度。
強制配額推出,電網、售電公司將是責任主體
為更好解決棄風棄光難題,《方案》提出實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之外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推進市場化交易以及多渠道促進消納。
其實早在2016年3月《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已經提出了各省可再生能源的配額比例,這次《方案》明確按年度確定各省級區域全社會用電量中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最低比重指標來確定配額目標,同時配額承擔主體為各省級電網企業及其他地方電網企業、配售電企業(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增量配電網企業、自備電廠)負責完成本供電區域內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
不過根據《2016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全國僅青海、寧夏、云南、內蒙古、吉林、山西6個省份完成了國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額,其他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均低于國家規定份額。
與此同時,《方案》再次重申落實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內的電量按國家核定的上網電價或經招標確定的電價全額收購的政策。對于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之外的可再生能源電量,鼓勵通過市場化交易促進消納利用。
為此,《方案》提出要加快電力市場建設步伐,同時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圍繞日內分時電價形成機制,啟動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市場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此外,在電力需求放緩的情況下,絕大部分自備電廠目前尚不參與電網調峰,自備電廠利用小時數也比較高。
為此《方案》要求各地政府,合理引導自備電廠履行社會責任參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并通過市場化手段對調峰成本給予經濟補償,使其在可再生能源電力限電時段積極主動壓減發電出力。針對新疆、甘肅,《方案》特別指出要把企業自備電廠減少出力、參與系統調峰作為解決其嚴重棄風棄光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
《方案》提出,2017年可再生能源電力受限嚴重地區棄風棄光狀況要實現明顯緩解,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今年棄風、棄光目標實現尚有難度
《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實施方案》對2017年棄風棄光嚴重地區提出明確要求,今年甘肅、新疆棄風率降至30%左右,吉林、黑龍江和內蒙古棄風率降至20%左右。甘肅、新疆棄光率降至20%左右,陜西、青海棄光率力爭控制在10%以內。
對于其它地區,《方案》要求風電和光伏發電年利用小時數應達到國家能源局2016年下達的本地區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或棄風率低于10%、棄光率低于5%),同時力爭到2020年在全國范圍內有效解決棄水棄風棄光問題。
作者梳理統計了2015年到今年前三季度甘肅、新疆等地的棄風棄光情況。
在2015、2016年,甘肅棄風棄光疊加最嚴重。2015年,甘肅棄風電量82億千瓦時、棄風率39%,棄光電量26億千瓦時、棄光率31%,棄風、棄光率均居首位。一年棄風疊加棄光,僅甘肅就浪費了100多億度電。
今年以來,全國棄風情況有所好轉,根據能源局公布的數據,今年前三季度全國棄風電量295.5億千瓦時,同比減少103億千瓦時,棄風率同比下降6.7個百分點,實現棄風電量和棄風率“雙降”。
縱觀前三季度,東北吉林、黑龍江、內蒙古棄風情況得到緩解,不過一季度棄風率均超過20%,西北甘肅、新疆依然嚴峻前三季度都超過《方案》提出的30%要求。馬上供暖季開始,“熱電聯產”使得煤電勢必會進一步擠壓了風電空間,四季度棄風很有可能會出現反彈現象,達到《方案》提出的要求恐有難度。
從棄光率來看,2015、2016年甘肅、新疆棄光率均大幅超過20%,隨著分布式光伏裝機增長以及區域布局由西北地區向中東部地區轉移的趨勢更加明顯,今年以來棄光情況有所改善,甘肅由前兩年的超出30%降至前三季度的19%、22%、21%,新疆一季度棄光嚴重,逼近40%,全年要達到20%左右的目標應該有不少難度。
強制配額推出,電網、售電公司將是責任主體
為更好解決棄風棄光難題,《方案》提出實行可再生能源配額制,落實可再生能源優先發電制度,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之外的可再生能源電量推進市場化交易以及多渠道促進消納。
其實早在2016年3月《關于建立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目標引導制度的指導意見》已經提出了各省可再生能源的配額比例,這次《方案》明確按年度確定各省級區域全社會用電量中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最低比重指標來確定配額目標,同時配額承擔主體為各省級電網企業及其他地方電網企業、配售電企業(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增量配電網企業、自備電廠)負責完成本供電區域內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
不過根據《2016年度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發展監測評價報告》,2016年全國僅青海、寧夏、云南、內蒙古、吉林、山西6個省份完成了國家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額,其他省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均低于國家規定份額。
與此同時,《方案》再次重申落實好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內的電量按國家核定的上網電價或經招標確定的電價全額收購的政策。對于最低保障收購年利用小時數之外的可再生能源電量,鼓勵通過市場化交易促進消納利用。
為此,《方案》提出要加快電力市場建設步伐,同時完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形成機制,圍繞日內分時電價形成機制,啟動南方(以廣東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東、福建、四川、甘肅等第一批電力現貨市場試點,逐步構建中長期交易與現貨市場相結合的電力市場體系。
此外,在電力需求放緩的情況下,絕大部分自備電廠目前尚不參與電網調峰,自備電廠利用小時數也比較高。
為此《方案》要求各地政府,合理引導自備電廠履行社會責任參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并通過市場化手段對調峰成本給予經濟補償,使其在可再生能源電力限電時段積極主動壓減發電出力。針對新疆、甘肅,《方案》特別指出要把企業自備電廠減少出力、參與系統調峰作為解決其嚴重棄風棄光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