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國內光伏產業發展,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規范有序建設,國家能源局自2014年起對光伏發電項目實施規模管理。納入規模管理范圍內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全電量國家補貼、并可申請市級獎勵資金;不需要國家補貼和市級獎勵資金的項目不納入規模管理范圍,也不受年度規模限制。
近期,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際情況,本市開展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應用建設規模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能源局關于2014年度光伏發電規模管理的有關要求
1、2014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規模。全國全年新增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光伏電站600萬千瓦。下達給本市2014年度新增規模為20萬千瓦,全部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嚴格按照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實施項目備案管理。備案項目要確保按期投產,各地享受國家政策補貼的備案項目年度總規模不得超過國家下達的年度建設規模,并將今年上報規模完成情況和明年規模指標確定相掛鉤。同時,根據各省市項目推進情況,國家能源局在年中將組織對規模指標實施調整,但只做微調,不做大的調整。
3、電網企業要做好并網服務等工作。根據年度建設規模安排,電網企業要及時制訂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及時做好并網接入、并網運行和電量計量、電費結算、國家補貼資金轉撥等服務工作。
二、本市相關工作安排
1、申報對象。結合區(縣)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及儲備項目情況,各區(縣)制定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計劃(包括各示范園區的規模計劃)和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由各區縣發改委統一向市發改委申報。
2、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要求。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需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指在用戶所在場地或附近建設運行、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除個人光伏外,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以下領域:
--鼓勵在新建建筑、公共建筑、獨有建筑等安裝條件較好的建筑上優先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項目用戶用電成本水平較高、用電量大且負荷較穩定,自發自用比例高。
--依托建筑物房產權屬清晰合法,屋頂面積大且建筑結構具備安裝光伏條件,屋頂荷載達到安裝光伏要求。
--上報的項目應在年內具備立項條件并爭取開工建設。
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僅作為申報規模的參考和依據,當且僅當該項目完成備案后,才對其是否納入規模管理進行認定。
3、申報材料和時間要求
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模計劃及項目基本信息匯總表》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詳見附件)的填報要求,請各區(縣)抓緊完成規模計劃制定并組織編制本區(縣)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將正式文件和電子版上報我委。根據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上報的規模計劃,綜合平衡后,我委于5月中旬向各區縣下達2014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
請各區(縣)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盡快確定具體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做好區(縣)內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調查、項目備案、規模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
為支持國內光伏產業發展,推進光伏發電項目規范有序建設,國家能源局自2014年起對光伏發電項目實施規模管理。納入規模管理范圍內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全電量國家補貼、并可申請市級獎勵資金;不需要國家補貼和市級獎勵資金的項目不納入規模管理范圍,也不受年度規模限制。
近期,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下達2014年光伏發電年度新增建設規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實際情況,本市開展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應用建設規模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能源局關于2014年度光伏發電規模管理的有關要求
1、2014年度光伏發電項目規模。全國全年新增備案總規模1400萬千瓦,其中,分布式800萬千瓦,光伏電站600萬千瓦。下達給本市2014年度新增規模為20萬千瓦,全部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嚴格按照年度建設規模指標實施項目備案管理。備案項目要確保按期投產,各地享受國家政策補貼的備案項目年度總規模不得超過國家下達的年度建設規模,并將今年上報規模完成情況和明年規模指標確定相掛鉤。同時,根據各省市項目推進情況,國家能源局在年中將組織對規模指標實施調整,但只做微調,不做大的調整。
3、電網企業要做好并網服務等工作。根據年度建設規模安排,電網企業要及時制訂配套電網建設方案,協調推進配套電網建設和改造,及時做好并網接入、并網運行和電量計量、電費結算、國家補貼資金轉撥等服務工作。
二、本市相關工作安排
1、申報對象。結合區(縣)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及儲備項目情況,各區(縣)制定2014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計劃(包括各示范園區的規模計劃)和年度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由各區縣發改委統一向市發改委申報。
2、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要求。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需為分布式光伏發電(指在用戶所在場地或附近建設運行、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除個人光伏外,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優先考慮以下領域:
--鼓勵在新建建筑、公共建筑、獨有建筑等安裝條件較好的建筑上優先實施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項目用戶用電成本水平較高、用電量大且負荷較穩定,自發自用比例高。
--依托建筑物房產權屬清晰合法,屋頂面積大且建筑結構具備安裝光伏條件,屋頂荷載達到安裝光伏要求。
--上報的項目應在年內具備立項條件并爭取開工建設。
列入計劃申報的項目僅作為申報規模的參考和依據,當且僅當該項目完成備案后,才對其是否納入規模管理進行認定。
3、申報材料和時間要求
根據《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規模計劃及項目基本信息匯總表》和《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詳見附件)的填報要求,請各區(縣)抓緊完成規模計劃制定并組織編制本區(縣)2014年分布式光伏發電實施方案,于4月30日前將正式文件和電子版上報我委。根據各區縣發展改革委上報的規模計劃,綜合平衡后,我委于5月中旬向各區縣下達2014年度新增分布式光伏發電建設規模指標。
請各區(縣)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盡快確定具體責任部門和工作人員,做好區(縣)內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調查、項目備案、規模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