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戶用光伏強勢的爆發之下,光伏發電開始真正的走進了千家萬戶。但是在剛剛起步的階段,市場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現象。
戶用市場問題凸顯
由于老百姓對光伏產品的特性與品質了解有限,無法分辨相關產品的質量好壞,對國家的相關政策也不了解。某些別有用心的投機者利用這一點,大肆在農村以光伏之名騙貸騙錢。今年下半年以來,已有山西省扶貧辦、浙江麗水銀監分局、山東沂南發改局等部門接連發文,提醒老百姓警惕“光伏貸”騙局。
另一方面,由于市場過于火熱,不但各大光伏企業都在搶占戶用市場,而且吸引了很多沒有專業實力的資本進入戶用市場。這就使得與老百姓對接的安裝商、代理商存在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現象。
導致的直接后果是老百姓安裝的光伏電站存在諸多問題:第一,電站的組件及各部件的質量沒有保證;第二,電站的設計、安裝專業性得不到保證;第三,電站安裝之后的售后和運維得不到保證。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電站的發電量,也就是直接影響老百姓的收益。再加上有些無良的企業、經銷商、代理商夸大的宣傳,電站收益往往沒法達到宣傳的效果,最明顯的就是幾年回本的問題。
戶用市場標準缺失
事實上,每個地區的太陽能資源都是不一樣的,這也就決定了每個地區的光伏電站回本時間都不會一樣。但是某些企業、經銷商、代理商在不做調研測算的情況下,就開始了“5年回本”的宣傳,不明就里的老百姓往往深信不疑。不可否認的是,在部分資源好的地區,“5年回本”的確有實現的可能性,但是在資源不那么好的地區,就目前的光伏發電技術水平來說,“5年回本”簡直就是吹牛。如此一來,老百姓在裝上光伏電站之后發現收益和預期中的有很大差距,漸漸的就會失去對整個光伏產業的信心,這傷害的是整個光伏行業的發展。前段時間就有“承諾5-6年回本,裝上之后自己一算,才發現竟要18年回本”類似的報道,這樣的事情對行業的傷害很大。
要解決這些問題,一要亟需出臺一套標準規范,規范光伏產品的準入,確保進入戶用市場的產品是優質產品而不是劣質產品;二要對經銷商、安裝商、代理商的專業性有所要求,杜絕虛假宣傳,避免因為非專業性安裝導致的發電量損失;三要建立相關監管機構,督促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證老百姓的售后與運維。
我們需要的不是“不平等”條約
目前,有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對戶用光伏市場進行整改。近日小編從一戶用光伏代理商處獲悉,山東鄒城市已經開始嚴把戶用光伏項目的批示,相關代理商需要簽保證書才能順利通過相關手續。相關保證書顯示,如果安裝的電站在十年以內沒有達到所承諾的收益標準,那相關代理商就需要對用戶進行賠償。
保證書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句話,如果沒有達到所宣傳的收益水平,那代理商、經銷商、或者企業就需要給用戶進行賠償,而且就算是因為自然災害而使得光伏設備無法達到承諾的收益標準,代理商也一樣需要賠償,保證書還要附上銀行的存款證明,以確保該代理商的確有賠付的能力。假如這種保證書形式的手續在全國進行推廣的話,那應該能杜絕目前行業“夸大宣傳”的現象。畢竟簽了這份保證書之后,白紙黑字,吹的牛是要負責的。
經過簡短的交流,簽保證書的代理商表示,雖然這樣的保證書有點類似“不平等條約”,但是這樣一來沒有資質和實力的企業將被市場淘汰,而有實力的企業是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保證書形式的出現,不但抑制了企業的夸大宣傳,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肅清市場敗類,對戶用市場的未來發展能起到積極作用。
然而目前來看,這樣的保證書似乎缺少法律的依據,并不是長久之計。行業亟需的是相關標準和監管機構的完善,需要的是一個成熟、健康的市場,而不是類似的“不平等”條約。只有完善相關標準,戶用光伏才能在一個健康良好的氛圍中發展。
戶用市場問題凸顯
由于老百姓對光伏產品的特性與品質了解有限,無法分辨相關產品的質量好壞,對國家的相關政策也不了解。某些別有用心的投機者利用這一點,大肆在農村以光伏之名騙貸騙錢。今年下半年以來,已有山西省扶貧辦、浙江麗水銀監分局、山東沂南發改局等部門接連發文,提醒老百姓警惕“光伏貸”騙局。
另一方面,由于市場過于火熱,不但各大光伏企業都在搶占戶用市場,而且吸引了很多沒有專業實力的資本進入戶用市場。這就使得與老百姓對接的安裝商、代理商存在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現象。
導致的直接后果是老百姓安裝的光伏電站存在諸多問題:第一,電站的組件及各部件的質量沒有保證;第二,電站的設計、安裝專業性得不到保證;第三,電站安裝之后的售后和運維得不到保證。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電站的發電量,也就是直接影響老百姓的收益。再加上有些無良的企業、經銷商、代理商夸大的宣傳,電站收益往往沒法達到宣傳的效果,最明顯的就是幾年回本的問題。
戶用市場標準缺失
事實上,每個地區的太陽能資源都是不一樣的,這也就決定了每個地區的光伏電站回本時間都不會一樣。但是某些企業、經銷商、代理商在不做調研測算的情況下,就開始了“5年回本”的宣傳,不明就里的老百姓往往深信不疑。不可否認的是,在部分資源好的地區,“5年回本”的確有實現的可能性,但是在資源不那么好的地區,就目前的光伏發電技術水平來說,“5年回本”簡直就是吹牛。如此一來,老百姓在裝上光伏電站之后發現收益和預期中的有很大差距,漸漸的就會失去對整個光伏產業的信心,這傷害的是整個光伏行業的發展。前段時間就有“承諾5-6年回本,裝上之后自己一算,才發現竟要18年回本”類似的報道,這樣的事情對行業的傷害很大。
要解決這些問題,一要亟需出臺一套標準規范,規范光伏產品的準入,確保進入戶用市場的產品是優質產品而不是劣質產品;二要對經銷商、安裝商、代理商的專業性有所要求,杜絕虛假宣傳,避免因為非專業性安裝導致的發電量損失;三要建立相關監管機構,督促市場的健康發展,保證老百姓的售后與運維。
我們需要的不是“不平等”條約
目前,有部分地區已經開始對戶用光伏市場進行整改。近日小編從一戶用光伏代理商處獲悉,山東鄒城市已經開始嚴把戶用光伏項目的批示,相關代理商需要簽保證書才能順利通過相關手續。相關保證書顯示,如果安裝的電站在十年以內沒有達到所承諾的收益標準,那相關代理商就需要對用戶進行賠償。
保證書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句話,如果沒有達到所宣傳的收益水平,那代理商、經銷商、或者企業就需要給用戶進行賠償,而且就算是因為自然災害而使得光伏設備無法達到承諾的收益標準,代理商也一樣需要賠償,保證書還要附上銀行的存款證明,以確保該代理商的確有賠付的能力。假如這種保證書形式的手續在全國進行推廣的話,那應該能杜絕目前行業“夸大宣傳”的現象。畢竟簽了這份保證書之后,白紙黑字,吹的牛是要負責的。
經過簡短的交流,簽保證書的代理商表示,雖然這樣的保證書有點類似“不平等條約”,但是這樣一來沒有資質和實力的企業將被市場淘汰,而有實力的企業是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的。從這個角度來看,這種保證書形式的出現,不但抑制了企業的夸大宣傳,而且可以一定程度上肅清市場敗類,對戶用市場的未來發展能起到積極作用。
然而目前來看,這樣的保證書似乎缺少法律的依據,并不是長久之計。行業亟需的是相關標準和監管機構的完善,需要的是一個成熟、健康的市場,而不是類似的“不平等”條約。只有完善相關標準,戶用光伏才能在一個健康良好的氛圍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