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能源局、辦),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有關光伏發電企業:
為規范光伏發電秩序,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18〕11號)有關要求,定于今年3至9月份開展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監管,全面掌握湖北省2017年度光伏發電基本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推動湖北省內光伏發電政策的貫徹落實,促進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成立專項監管工作小組
為加強專項監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由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和湖北省能源局共同組成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小組(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本次專項監管工作。
三、監管重點
在全面了解湖北省光伏發電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重點關注光伏扶貧項目建設、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監管內容
(一)基本情況。國家下達的湖北省光伏發電規模、實際并網裝機規模和項目數量情況(截至2017年底);光伏項目發電量、上網電量、棄光率情況等。
(二)并網接入情況。光伏項目配套電網建設投資和回購情況;光伏項目并網接入申請受理情況;為光伏扶貧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提供支持情況等。
(三)相關價格及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光伏項目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出臺的投資補助或補貼政策執行情況;土地使用費用征收范圍與征收標準情況;收取土地預處理費及其他費用攤派情況等。
(四)電量收購、電費結算及補貼支付情況。電力消納措施制定情況;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或最低保障小時數執行情況;電費結算和補貼支付情況等。
五、時間進度安排
(一)自查填報階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
由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對照監管內容,組織對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填報相關數據(附件1、2、3);由湖北省電力公司組織各市州供電公司開展自查,填報相關數據(附件4、5)。
擬定于3月中旬在武漢組織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有關人員開展數據填報工作專題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現場檢查階段(4月中旬至6月底)
監管工作小組選擇部分市州開展現場檢查(具體方案另行通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監管意見和建議,形成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報告。
(三)督促整改階段(7月至9月)
市州發改(能源)部門、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根據專項監管報告指出的問題,督促有關光伏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進行整改,并將問題整改情況及時反饋至監管工作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湖北省電力公司要高度重視此次監管工作,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要對照監管內容開展自查,認真撰寫自查報告,準確反映本地區光伏發電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要指定專人負責數據填報工作,確保數據準確規范。請各單位于4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數據表格(含打印蓋章版和電子版各一份)上報至監管工作小組。
(二)監管工作小組開展現場檢查期間,有關地方發改(能源)部門、當地供電公司要積極配合,指導受檢光伏發電企業按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三)開展專項監管過程中,監管工作小組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肅執法,廉潔奉公。
監督工作小組聯絡員及聯系方式: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汪業宏 聯系電話027-88717622 15827014201
電子郵箱wangyehong@nea.gov.cn
湖北省能源局
鄭磊 聯系電話027-87231288 18627123164
電子郵箱34604567@qq.com
附件:1.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1
2.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2
3.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價格及政策執行情況
4. ______市(州)電網企業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
5. 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18年3月16日
為規范光伏發電秩序,促進光伏發電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綜通監管〔2018〕11號)有關要求,定于今年3至9月份開展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監管,全面掌握湖北省2017年度光伏發電基本情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推動湖北省內光伏發電政策的貫徹落實,促進光伏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成立專項監管工作小組
為加強專項監管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由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和湖北省能源局共同組成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工作小組(以下簡稱監管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本次專項監管工作。
三、監管重點
在全面了解湖北省光伏發電基本情況的基礎上,重點關注光伏扶貧項目建設、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四、監管內容
(一)基本情況。國家下達的湖北省光伏發電規模、實際并網裝機規模和項目數量情況(截至2017年底);光伏項目發電量、上網電量、棄光率情況等。
(二)并網接入情況。光伏項目配套電網建設投資和回購情況;光伏項目并網接入申請受理情況;為光伏扶貧項目開辟綠色通道提供支持情況等。
(三)相關價格及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光伏項目價格政策執行情況;地方政府出臺的投資補助或補貼政策執行情況;土地使用費用征收范圍與征收標準情況;收取土地預處理費及其他費用攤派情況等。
(四)電量收購、電費結算及補貼支付情況。電力消納措施制定情況;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或最低保障小時數執行情況;電費結算和補貼支付情況等。
五、時間進度安排
(一)自查填報階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
由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對照監管內容,組織對本地區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填報相關數據(附件1、2、3);由湖北省電力公司組織各市州供電公司開展自查,填報相關數據(附件4、5)。
擬定于3月中旬在武漢組織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有關人員開展數據填報工作專題培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二)現場檢查階段(4月中旬至6月底)
監管工作小組選擇部分市州開展現場檢查(具體方案另行通知),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監管意見和建議,形成湖北省光伏發電專項監管報告。
(三)督促整改階段(7月至9月)
市州發改(能源)部門、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根據專項監管報告指出的問題,督促有關光伏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進行整改,并將問題整改情況及時反饋至監管工作小組。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湖北省電力公司要高度重視此次監管工作,加強領導,嚴密組織。各市州發改(能源)部門要對照監管內容開展自查,認真撰寫自查報告,準確反映本地區光伏發電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要指定專人負責數據填報工作,確保數據準確規范。請各單位于4月15日前將自查報告、數據表格(含打印蓋章版和電子版各一份)上報至監管工作小組。
(二)監管工作小組開展現場檢查期間,有關地方發改(能源)部門、當地供電公司要積極配合,指導受檢光伏發電企業按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三)開展專項監管過程中,監管工作小組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肅執法,廉潔奉公。
監督工作小組聯絡員及聯系方式: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汪業宏 聯系電話027-88717622 15827014201
電子郵箱wangyehong@nea.gov.cn
湖北省能源局
鄭磊 聯系電話027-87231288 18627123164
電子郵箱34604567@qq.com
附件:1.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1
2.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2
3. ______市(州)光伏發電價格及政策執行情況
4. ______市(州)電網企業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
5. 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光伏發電項目基本情況表
國家能源局華中監管局 湖北省能源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