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各地方電網企業: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18〕823號,以下簡稱《通知》)。據反映,部分電網企業以《通知》為由停止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并網、代備案和補貼墊付等相關工作。經研究,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電網企業應依法依規繼續做好光伏發電項目并網、(代)備案和地方補貼墊付等工作,不得以項目未納入國家補貼建設規模范圍為由擅自停止。
二、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要加強對電網企業的監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特此通知。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