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能監局、廣東省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用戶側允許偏差范圍》的通知,通知提到:將參與批發市場的電力大用戶和售電公司允許偏差范圍由±2%調整為±4%。
據悉,為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積極響應國家“減稅降費”有關政策,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廣東省能源局組織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廣東電網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等相關單位對用戶側允許偏差范圍調整進行了全面評估,評估主要基于2019年度廣東電力交易市場規模、廣東電網結構現狀、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幅度、負荷預測準確率改變對電網運行安全的影響等因素開展。
本次調整主要依據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分析報告及市場主體近年對電量預測的平均準確率,為了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保障市場主體更好地適應向現貨市場模式轉換。調整后的考核標準從2019年1月電費結算起實施。詳情如下:
據悉,為進一步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積極響應國家“減稅降費”有關政策,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廣東省能源局組織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廣東電網電力調度控制中心等相關單位對用戶側允許偏差范圍調整進行了全面評估,評估主要基于2019年度廣東電力交易市場規模、廣東電網結構現狀、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幅度、負荷預測準確率改變對電網運行安全的影響等因素開展。
本次調整主要依據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分析報告及市場主體近年對電量預測的平均準確率,為了降低市場交易成本,保障市場主體更好地適應向現貨市場模式轉換。調整后的考核標準從2019年1月電費結算起實施。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