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19年5月30日)
2019年4月10日
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鼓勵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如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按最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二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在保障平價上網項目消納能力配置后,再考慮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需求。
2019年4月12日
關于征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規范進行項目競爭方式配置,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梳理應廢止的存量項目,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優化國家補貼項目管理,戶用光伏項目單獨管理,普通項目全面實行市場競爭配置。
2019年4月12日
關于報送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通知
先行開展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建設,鼓勵存量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嚴格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建設條件。鼓勵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對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優先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方案。
2019年4月19日
關于下達“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計劃的通知
本次共下達15個省(區)、165個縣光伏扶貧項目,共3961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總裝機規模1673017.43千瓦,幫扶對象為3859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30177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2019年4月19日
國家能源局2019年脫貧攻堅工作要點
有序開展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配合國務院扶貧辦下達脫貧攻堅期間光伏扶貧項目計劃,規范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建設和運營維護、安全使用,提高電站建設質量。配合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將符合條件的電站納入光伏扶貧補助目錄,及時足額發放財政補貼資金。督促電網公司做好光伏扶貧電站的并網工作,保障光伏扶貧實施效果。
2019年4月30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范圍的I~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40元(含稅,下同)、0.45元、0.55元: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含聯村電站),對應的I~III類資源區上網電價保持不變,仍分別按照每千瓦時0.65元、0.75元、0.85元執行;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即除戶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干瓦時0.10元;納入2019年財政補貼規模,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和“全額上網”模式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干瓦時0.18元。
2019年4月10日
關于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項目建設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
鼓勵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如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按最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按第二優先級別配置消納能力;在保障平價上網項目消納能力配置后,再考慮需國家補貼的項目的電力送出和消納需求。
2019年4月12日
關于征求對2019年風電、光伏發電建設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
優先建設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規范進行項目競爭方式配置,嚴格落實規劃和預警要求,梳理應廢止的存量項目,嚴格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條件,優化建設投資營商環境;優化國家補貼項目管理,戶用光伏項目單獨管理,普通項目全面實行市場競爭配置。
2019年4月12日
關于報送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通知
先行開展一批平價上網項目建設,鼓勵存量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積極推進分布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嚴格落實平價上網項目的建設條件。鼓勵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核準(備案)或已配置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對項目單位承諾自愿轉為平價上網項目和2019年度新建平價上網項目,電網企業應優先落實電力送出和消納方案。
2019年4月19日
關于下達“十三五”第二批光伏扶貧項目計劃的通知
本次共下達15個省(區)、165個縣光伏扶貧項目,共3961個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總裝機規模1673017.43千瓦,幫扶對象為3859個建檔立卡貧困村的301773戶建檔立卡貧困戶。
2019年4月19日
國家能源局2019年脫貧攻堅工作要點
有序開展光伏扶貧電站建設,配合國務院扶貧辦下達脫貧攻堅期間光伏扶貧項目計劃,規范村級光伏扶貧電站的建設和運營維護、安全使用,提高電站建設質量。配合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將符合條件的電站納入光伏扶貧補助目錄,及時足額發放財政補貼資金。督促電網公司做好光伏扶貧電站的并網工作,保障光伏扶貧實施效果。
2019年4月30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
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范圍的I~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40元(含稅,下同)、0.45元、0.55元: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助目錄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含聯村電站),對應的I~III類資源區上網電價保持不變,仍分別按照每千瓦時0.65元、0.75元、0.85元執行;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即除戶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干瓦時0.10元;納入2019年財政補貼規模,采用“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和“全額上網”模式的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每干瓦時0.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