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廣東省能源局發布2020年未納入國家競價補貼范圍自愿轉平價項目的通知。
因廣東省申報的276個光伏競價項目無一納入,現鼓勵未納入競價補貼范圍的申報項目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轉為平價項目。此次自愿轉平價項目僅限為我省6月15日報送國家能源局的《廣東省2020年國家補貼競價光伏發電項目申報表》中的項目。請各有關項目單位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10日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自愿轉平價及并網時間(不得晚于2021年6月30日)的書面承諾文件和附件內的統計表報送至廣東省能源局。
紅頭文件如下:
因廣東省申報的276個光伏競價項目無一納入,現鼓勵未納入競價補貼范圍的申報項目在企業自愿的基礎上轉為平價項目。此次自愿轉平價項目僅限為我省6月15日報送國家能源局的《廣東省2020年國家補貼競價光伏發電項目申報表》中的項目。請各有關項目單位按照文件要求,于7月10日前將加蓋單位公章的自愿轉平價及并網時間(不得晚于2021年6月30日)的書面承諾文件和附件內的統計表報送至廣東省能源局。
紅頭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