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經信委,各級節能監察機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節約能源法》、《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2016年第33號)、《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16年第33號)等節能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作用,促進工業企業科學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任務
(一)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1909號 )和《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山西省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晉經信節能字〔2017〕346號)有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解“百家”和“千家”企業能耗總量和強度節能目標(以下簡稱“雙控”目標),指導各市完成“萬家”企業的“雙控”目標分解工作。完成“百家”和“千家”企業2017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并通報考核評價結果。
(二)建設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初步完成省平臺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基本完成全省“百家”企業(年綜合能耗300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7家重點用能單位)和43家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火力發電廠的接入端系統建設,實現用能單位電力、原煤、燃氣等全能源品種能耗指標及企業能效指標的在線采集。已建成能源管理控制中心的企業,要做好相關數據對接。
(三)做好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工作。按照工信部關于2018年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任務的安排部署,制定專項監察實施方案,重點做好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落實階梯電價政策的主要工序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核查工作,并對2017年已下達整改意見書的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復核。
(四)開展燃煤機組節能改造專項監察。按照《山西燃煤電廠節能改造實施方案2016—2018年)》(晉經信節能字〔2016〕239號)有關要求,對照各市燃煤機組年度節能改造目標任務,對各市燃煤機組節能改造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對實施改造后的各燃煤機組的供電煤耗情況進行核查。根據《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晉經信電力字〔2017〕331號 )有關要求,指導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做好轄區內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煤電機組的節能執法相關工作。
(五)開展焦化行業單位產品能耗專項監察。按照《關于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11〕29號)和《山西省焦化行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晉經信能源字〔2017〕280號)有關要求,根據《焦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342-2013),組織對全省所有獨立焦化企業和鋼鐵聯合企業的焦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六)開展節能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察。認真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第44號令),對我省2016年和2017年通過各級經信主管部門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專項監察,重點核查項目建設單位對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
(七)組織節能監察專項培訓。省級節能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市、縣(區)級節能監察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服務機構節能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積極宣貫國家和省里的節能新政策、新措施。要重點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實施方案的專題培訓和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法律文書應用、證據材料獲取、執法程序、監察報告制作等專項培訓。
(八)扎實做好其它工作。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建立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機制的要求,科學配置資源、合理安排人員。積極配合節能管理部門推進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和節能宣傳周主題活動等,同時完成節能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經信委和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高度重視節能監察工作,加強組織協調,認真抓好落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年度節能監察工作計劃和專項監察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進度,細化措施手段,確保各項監察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各市節能監察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對各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內容。
(二)依法實施節能監察。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節能監察辦法》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節能監察工作程序和執法行為,強化節能監察人員法治意識、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提升節能監察工作效能,塑造隊伍良好形象,督促被監察單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
(三)有效運用監察結果。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節約能源法》、《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和《節能監察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強制性節能標準等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提出監察執法意見和合理用能建議,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黑名單制度,做到執法有依據、監察有落實、處罰有結果。
(四)強化輿論引導。建立節能監察情況公布制度。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應定期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開節能監察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擴大節能監察工作的社會影響力,發揮輿論的引導作用,督促用能單位嚴格執行各項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不斷提高用能單位節能意識、能效水平。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節約能源法》、《工業節能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2016年第33號)、《節能監察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2016年第33號)等節能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推進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充分發揮節能監察的監督作用,促進工業企業科學合理用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一、工作任務
(一)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環資〔2017〕1909號 )和《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開展山西省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晉經信節能字〔2017〕346號)有關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分解“百家”和“千家”企業能耗總量和強度節能目標(以下簡稱“雙控”目標),指導各市完成“萬家”企業的“雙控”目標分解工作。完成“百家”和“千家”企業2017年度“雙控”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并通報考核評價結果。
(二)建設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初步完成省平臺軟件開發和系統集成,基本完成全省“百家”企業(年綜合能耗300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7家重點用能單位)和43家裝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上火力發電廠的接入端系統建設,實現用能單位電力、原煤、燃氣等全能源品種能耗指標及企業能效指標的在線采集。已建成能源管理控制中心的企業,要做好相關數據對接。
(三)做好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工作。按照工信部關于2018年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任務的安排部署,制定專項監察實施方案,重點做好鋼鐵、水泥、電解鋁行業落實階梯電價政策的主要工序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核查工作,并對2017年已下達整改意見書的企業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復核。
(四)開展燃煤機組節能改造專項監察。按照《山西燃煤電廠節能改造實施方案2016—2018年)》(晉經信節能字〔2016〕239號)有關要求,對照各市燃煤機組年度節能改造目標任務,對各市燃煤機組節能改造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監察,對實施改造后的各燃煤機組的供電煤耗情況進行核查。根據《電力行業清潔高效生產工作方案》(晉經信電力字〔2017〕331號 )有關要求,指導各市節能監察機構做好轄區內單機10萬千瓦及以下煤電機組的節能執法相關工作。
(五)開展焦化行業單位產品能耗專項監察。按照《關于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晉政發〔2011〕29號)和《山西省焦化行業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方案》(晉經信能源字〔2017〕280號)有關要求,根據《焦炭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21342-2013),組織對全省所有獨立焦化企業和鋼鐵聯合企業的焦炭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核查。
(六)開展節能審查制度執行情況專項監察。認真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第44號令),對我省2016年和2017年通過各級經信主管部門節能審查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專項監察,重點核查項目建設單位對節能審查意見的落實情況。
(七)組織節能監察專項培訓。省級節能監察機構要加強對市、縣(區)級節能監察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節能服務機構節能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積極宣貫國家和省里的節能新政策、新措施。要重點開展重點用能單位“百千萬”行動實施方案的專題培訓和國家重大工業節能專項監察法律文書應用、證據材料獲取、執法程序、監察報告制作等專項培訓。
(八)扎實做好其它工作。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建立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工作機制的要求,科學配置資源、合理安排人員。積極配合節能管理部門推進能源管理體系建設,開展能效對標活動和節能宣傳周主題活動等,同時完成節能管理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經信委和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高度重視節能監察工作,加強組織協調,認真抓好落實,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年度節能監察工作計劃和專項監察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明確目標進度,細化措施手段,確保各項監察工作按時高質量完成。各市節能監察任務完成情況將納入對各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內容。
(二)依法實施節能監察。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依法行政的總體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節能監察辦法》有關要求,進一步規范節能監察工作程序和執法行為,強化節能監察人員法治意識、專業素質和業務能力,提升節能監察工作效能,塑造隊伍良好形象,督促被監察單位依法用能、合理用能。
(三)有效運用監察結果。各級節能監察機構要按照《節約能源法》、《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和《節能監察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對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管理制度、政策措施和強制性節能標準等方面的違法行為,依法提出監察執法意見和合理用能建議,及時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建立黑名單制度,做到執法有依據、監察有落實、處罰有結果。
(四)強化輿論引導。建立節能監察情況公布制度。各級節能監察機構應定期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開節能監察工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擴大節能監察工作的社會影響力,發揮輿論的引導作用,督促用能單位嚴格執行各項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不斷提高用能單位節能意識、能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