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其中,企業是節約資源、污染防治的主體,在生態文明建設中扮演著關鍵角色。
為強化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我國在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的同時,加快開展環保信用評價、生產者責任延伸等工作。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全面深化,環境治理模式不斷改進,推動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
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促使企業履行污染防治責任
過去五年,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出臺頻度之密前所未有,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思路,理順了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制度和管理流程,打出了前后呼應、相互配合的“組合拳”。綜觀各項制度改革,有一個共通點,就在于企業環境保護責任主體地位的凸顯。
制定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任務。排污許可制度作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銜接著環評制度,融合了總量控制制度,對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
截至5月10日,全國已有21864家企業獲得排污許可證,目前基本完成了火電、造紙等15個行業的許可證核發。2018年底前,還將完成有色、鋼鐵、化學原料和化工品、石化、屠宰加工等5個行業的核發工作。
管理部門通過許可證核發,摸清了行業現狀,實現了固定污染源監管;企業通過申領排污許可證,查漏補缺,建立了自我監測、自我管理、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制度,推動了企業自行監測體系建設和達標排放,大大提升了管理水平,為落實企業環保責任、構建新型監管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
排污許可改革的一大亮點是將舉證責任倒置,企業需自行監測自己的排污行為,以在環保部門執法時自證清白。企業通過承諾守法和自證守法的方式,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
環境影響評價則是從源頭嚴把環境準入關。在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大勢下,我國環評制度也進行了改革。實踐中最突出的改變在于,環評新規取消了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批,改為建設單位(或甲方)依照規定自主驗收。
環評批復不再作為立項前置條件,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批,企業自主驗收既省了功夫,費用也降低了。但自主驗收不等于隨便驗收,企業直接對驗收結果負責。這一改變重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驗收完畢后,企業將有關信息進行公開,環保部門依照其進行監督,不達標者將面臨嚴格懲處。
達標是企業的基本義務和底線要求。推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也是推動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按規劃,到2020年,我國各類工業污染源要繼續保持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環境守法成為常態。
達標排放計劃為公平競爭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了環境標準引領企業升級改造和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為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了支撐。
標準體系漸趨成熟,倒逼企業采用、研發先進技術
標準決定質量,只有堅持高標準,才有高質量。過去五年,我國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逐步完善了“兩級五類”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
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我國發布國家環保標準467項,現行有效標準達1843項,僅2017年,就發布了160項國家環保標準。《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測量方法》《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多項標準的制定,更是填補了相關領域的標準空白。
制定新標準的同時,針對環境保護的新問題、污染防治的新需要,對標準的修訂也從未停止。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修訂,增加了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鍋爐、焦化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修訂,全面增加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加嚴,更是發展成“超低排放”的浪潮。
如今,國家對超低排放的要求更是從電力行業擴展到鋼鐵等行業。安鋼走在行業前列,20個治理項目穩定運行,各項排放指標均遠低于特別排放限值標準,減排效果自不必說,排放的二氧化硫還加工成液態硫酸銨,作為化工原料進行回收,帶來顯著效益。
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入深水區,排放標準的加嚴更加勢不可擋。3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區域內,火電、鋼鐵、煉焦、化工、有色、水泥、鍋爐等25個行業或子行業,開始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企業開始新一輪的環保升級,逾期不能完成改造的將停產限產整改。這進一步倒逼企業提標改造,有力地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綠色發展。
激勵制度逐漸發力,增強了企業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對企業來說,環保是責任、是義務,同時也有利于企業長遠、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普遍開始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用體系,開展環境信用評級,通過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督促、指導企業改善環境行為。福建省對不同評價結果的企業在利率、授信、貼息等方面實施差別化措施,環保表現實現與融資成本、資金來源等要素掛鉤,激勵了企業環保觀念轉變和環境責任落實。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更是將“責任”貫穿于其產品的全生命周期。目前,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4類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成績矚目,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率先開展了試點,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進展,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不斷提高,為制度相關政策體系形成奠定了基礎。
此外,激發企業內在環保動力的還有能效“領跑者”、政府綠色采購等制度。
“領跑者”制度通過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促使企業轉變生產方式,節能降耗。2017年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剛剛結束公示,鋼鐵、乙烯、原油加工等9個行業19家企業成為領跑者,21家企業入圍。制度在各行業內引發了“比學趕超、積極降耗”的局面。
政府綠色采購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和突破口。入圍節能、環保清單的產品可以擁有政府優先采購權,在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時更具優勢,這對企業的生產行為起到了引導和示范。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綠色產品生產設計和綠色制造上下功夫,在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上做文章。
通過制度約束、標準倒逼、政策激勵,企業主體責任得到強化,企業環保自覺意識增強。更多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行業實現綠色轉型升級,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經濟質量得到提升。
為強化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我國在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環境影響評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的同時,加快開展環保信用評價、生產者責任延伸等工作。生態環保領域改革全面深化,環境治理模式不斷改進,推動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
管理制度日臻完善,促使企業履行污染防治責任
過去五年,我國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出臺頻度之密前所未有,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后果嚴懲的思路,理順了生態環境保護基礎制度和管理流程,打出了前后呼應、相互配合的“組合拳”。綜觀各項制度改革,有一個共通點,就在于企業環境保護責任主體地位的凸顯。
制定實施排污許可制度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央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求的重要任務。排污許可制度作為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核心制度,銜接著環評制度,融合了總量控制制度,對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
截至5月10日,全國已有21864家企業獲得排污許可證,目前基本完成了火電、造紙等15個行業的許可證核發。2018年底前,還將完成有色、鋼鐵、化學原料和化工品、石化、屠宰加工等5個行業的核發工作。
管理部門通過許可證核發,摸清了行業現狀,實現了固定污染源監管;企業通過申領排污許可證,查漏補缺,建立了自我監測、自我管理、臺賬記錄、執行報告等制度,推動了企業自行監測體系建設和達標排放,大大提升了管理水平,為落實企業環保責任、構建新型監管體系打下了堅實基礎。
排污許可改革的一大亮點是將舉證責任倒置,企業需自行監測自己的排污行為,以在環保部門執法時自證清白。企業通過承諾守法和自證守法的方式,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
環境影響評價則是從源頭嚴把環境準入關。在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大勢下,我國環評制度也進行了改革。實踐中最突出的改變在于,環評新規取消了環保部門對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的審批,改為建設單位(或甲方)依照規定自主驗收。
環評批復不再作為立項前置條件,減少了不必要的審批,企業自主驗收既省了功夫,費用也降低了。但自主驗收不等于隨便驗收,企業直接對驗收結果負責。這一改變重在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驗收完畢后,企業將有關信息進行公開,環保部門依照其進行監督,不達標者將面臨嚴格懲處。
達標是企業的基本義務和底線要求。推動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也是推動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的重要舉措。按規劃,到2020年,我國各類工業污染源要繼續保持達標排放,環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環境守法成為常態。
達標排放計劃為公平競爭營造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充分發揮了環境標準引領企業升級改造和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的作用,為不斷改善環境質量提供了支撐。
標準體系漸趨成熟,倒逼企業采用、研發先進技術
標準決定質量,只有堅持高標準,才有高質量。過去五年,我國通過制定、修訂重點行業排放標準,逐步完善了“兩級五類”的環境保護標準體系,倒逼產業轉型升級、綠色發展。
資料顯示,過去五年我國發布國家環保標準467項,現行有效標準達1843項,僅2017年,就發布了160項國家環保標準。《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測量方法》《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多項標準的制定,更是填補了相關領域的標準空白。
制定新標準的同時,針對環境保護的新問題、污染防治的新需要,對標準的修訂也從未停止。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修訂,增加了特別排放限值的要求;鋼鐵、建材、有色、火電、鍋爐、焦化等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的修訂,全面增加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加嚴,更是發展成“超低排放”的浪潮。
如今,國家對超低排放的要求更是從電力行業擴展到鋼鐵等行業。安鋼走在行業前列,20個治理項目穩定運行,各項排放指標均遠低于特別排放限值標準,減排效果自不必說,排放的二氧化硫還加工成液態硫酸銨,作為化工原料進行回收,帶來顯著效益。
隨著污染防治攻堅戰進入深水區,排放標準的加嚴更加勢不可擋。3月1日起,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區域內,火電、鋼鐵、煉焦、化工、有色、水泥、鍋爐等25個行業或子行業,開始執行特別排放限值。
重點區域、重點行業的企業開始新一輪的環保升級,逾期不能完成改造的將停產限產整改。這進一步倒逼企業提標改造,有力地推動了行業技術進步和綠色發展。
激勵制度逐漸發力,增強了企業保護環境的自覺性
對企業來說,環保是責任、是義務,同時也有利于企業長遠、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普遍開始建立健全企業環境信用體系,開展環境信用評級,通過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督促、指導企業改善環境行為。福建省對不同評價結果的企業在利率、授信、貼息等方面實施差別化措施,環保表現實現與融資成本、資金來源等要素掛鉤,激勵了企業環保觀念轉變和環境責任落實。
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更是將“責任”貫穿于其產品的全生命周期。目前,電器電子、汽車、鉛酸蓄電池和包裝物等4類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成績矚目,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率先開展了試點,產品生態設計取得進展,廢棄產品規范回收與循環利用率不斷提高,為制度相關政策體系形成奠定了基礎。
此外,激發企業內在環保動力的還有能效“領跑者”、政府綠色采購等制度。
“領跑者”制度通過樹立標桿、政策激勵、提高標準,促使企業轉變生產方式,節能降耗。2017年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名單剛剛結束公示,鋼鐵、乙烯、原油加工等9個行業19家企業成為領跑者,21家企業入圍。制度在各行業內引發了“比學趕超、積極降耗”的局面。
政府綠色采購也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和突破口。入圍節能、環保清單的產品可以擁有政府優先采購權,在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時更具優勢,這對企業的生產行為起到了引導和示范。越來越多的企業在綠色產品生產設計和綠色制造上下功夫,在節能降耗和污染減排上做文章。
通過制度約束、標準倒逼、政策激勵,企業主體責任得到強化,企業環保自覺意識增強。更多企業走上綠色發展之路,行業實現綠色轉型升級,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經濟質量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