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杭州印發《杭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送審稿)》。全文如下:
杭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
(送審稿)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國家、省和市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浙江省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杭州市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明確要求,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根據全國、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的目標要求,踐行“八八戰略”,實施“擁江發展”,推進杭州市“美麗中國”樣本建設,加快城市國際化、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世界名城,為2020年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22年圓滿舉辦亞運會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
二、主要目標
全面推進清潔排放區、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大幅削減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省下達的目標,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節能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工業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60%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到2022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35微克/立方米,所有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治理“燃煤煙氣”,推動能源結構清潔化。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全面鞏固深化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成果,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嚴格節能措施,保持煤炭消費總量零增長,推動能源結構清潔化。
1.落實煤炭消費總量和質量“雙控”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優化能源結構,實施煤炭消費項目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同比2015年下降10%。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嚴格控制煤炭消費質量。
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監管,進入我市的煤炭需達到低硫潔凈煤要求(硫分≤0.7%、灰分≤15%),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1%的煤炭。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責任單位中第一個單位為牽頭單位,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為實施單位,下同]
2.全面開展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
(1)鞏固燃煤煙氣治理成果。
優化禁燃區設置,逐步擴大Ⅱ類和Ⅲ類禁燃區范圍。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整治成果,全面排查高污染燃料設施,嚴格落實禁燃區管控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018年完成熱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工業鍋爐清潔化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并確保穩定達標運行。到2020年,熱電企業、垃圾焚燒等固廢處置企業完成有色煙羽脫白治理,基本完成所有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現有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逐步改造成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特別限值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淘汰高污染燃料設施。
到2020年,全市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所有35蒸噸/小時(含)以上燃煤鍋爐應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根據國家、省要求,制定我市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制定行業規范,修訂完善涉各類工業爐窯的環保、能耗等標準,提高排放標準。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爐(窯);鞏固煤氣發生爐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反彈,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禁止摻燒石油焦。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嚴格控制新建鍋爐。
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背壓熱電聯產機組外,禁止審批國家禁止的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和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禁止新(改)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城市建成區以外,新(改)建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廢氣排放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特別限值要求。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推進園區集中供熱。
優化熱力供應布局,最大程度擴大現有熱源點的熱力供應覆蓋范圍,逐步淘汰集中供熱供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企業自備燃煤鍋爐;整合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現有熱源點,最大程度壓縮燃煤熱電鍋爐數量。在條件具備地區鼓勵發展“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6)推進煤改氣、煤改電。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油改電”。服裝紡織、木材加工、水產養殖與加工等行業,開展蓄熱式工業電鍋爐供熱試點,替代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燃煤鍋爐。在金屬加工、鑄造、陶瓷、巖棉、微晶玻璃等加工行業推廣使用電窯爐。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1)大力提高電力消費比重。
切實提升電網水平,進一步完善核心主網架結構,有序推進電網布點建設,推動智能電網建設。到2020年,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35%。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發改委、市建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持續提升天然氣利用水平。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天然氣輸配管網系統,有效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到2020年,實現中心鎮天然氣供應全覆蓋,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達到40%,全市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0億立方米,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嚴格節能措施。
(1)深入推進建筑節能。
實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的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到2020年,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要求,其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比例達到55%以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執行。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積極鼓勵企業節能。
重點企業制定節能降耗方案,加快推廣余熱余壓利用成熟技術,提升工業領域余熱余壓利用水平,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別提高4%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倡導全社會節能。
推動政府機構節能,實施“綠色辦公”計劃,繼續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鼓勵倡導公民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科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深入治理“工業廢氣”,推動產業發展清潔化。
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傳統重污染高耗能行業轉型升級,淘汰低端產能;推動實施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整治重點行業、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治理惡臭及異味;到2020年,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
1.深入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1)加大傳統重污染高耗能行業的轉型升級力度。
優化區域產業布局。按照主體功能區劃分及城市發展規劃要求,推動重大項目向優先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集中。結合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行動,推動傳統產業向園區集聚集約發展。繼續推進全市化工、印染、造紙、冶煉、鑄造等大氣重污染企業或產能的搬遷改造。推進產業和區域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優化配置機制。按照畝均論英雄的要求,各地針對當地特色產業制定整治提升及取締標準,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制定計劃每年取締一批,使行業得到整治提升、有序發展。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快企業整治提升。2018年啟動水泥、鑄造、冶煉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力爭2019年完成50%,2020年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高產、節能新型紡紗、織造工藝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廣,大力提升印染行業的后整理工藝水平、清潔生產水平,加快應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動控制及在線監測等新技術。發展短流程工藝,推進熔爐余熱利用、煙塵回收、重金屬減排技術改造,有序推動富陽、桐廬等地廢銅(銅泥)綜合利用企業規范化、清潔化發展;推進銅、鋁、鎳等金屬深(精)加工,發展有色金屬新材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加快重污染企業淘汰關停。
繼續推進全市化工、印染、造紙、冶煉、鑄造等大氣重污染企業的淘汰關停,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每年制定淘汰關停(或退出)計劃。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底前,完成4家化工企業關停或取消化學合成工藝;2021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完成1家橡膠輪胎企業關停。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持續推進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結構調整,臨江工業園區內的小化工企業逐步淘汰。2018年底前,完成化工、電鍍、印染(定型)等行業27家企業關停或退出,并完成1家化工企業6萬噸粘膠纖維生產線關停。2019年底前,完成7家化工企業關停或退出。2021年底前,完成20家化工企業,1家印染企業關停或退出,同時完成1家化工企業轉型升級。積極創造條件,力爭2022年亞運會前,完成外六工段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完成1家飼料企業關停或退出。臨江工業園區等其他區域由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蕭山區:重點開展化工、印染、造紙、鑄造、電鍍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2018年底前,完成25家化工(其中2家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5家印染、4家水泥、3家電鍍、6家鑄造、1家建材企業關停。2019年底前,完成6家化工、2家鑄造企業關停,完成1家造紙企業關停轉遷。2020年底前,完成14家化工(其中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4家化工企業關停,完成8家電鍍和1家涂裝企業關停轉遷(其中2家電鍍企業取消電鍍工藝)。2022年6月底前,25家印染企業通過關停轉遷等方式數量縮減至14家,全區印染企業數量控制在19家以內。統籌并優化2家熱電企業熱力規劃,逐步減少鍋爐數量,提高供熱效率,力爭2022年亞運會前完成。衛浴、羽絨、混凝土、工藝鞋、再生纖維等其他有污染的特色行業由蕭山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余杭區:2018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粉磨站、2家熱電、11家印染企業關停。2020年底前,完成3家水泥粉磨站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制品、2家化工、5家鑄造企業關停。
富陽區:繼續推進江南區塊造紙、化工企業騰退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25家造紙、2家化工、1家熱電企業關停,2家特種紙企業關停轉遷,3家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取消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陽極爐。2019年2月底前,完成12家造紙企業和化工、印染等行業38家企業關停,1家鋼結構企業關停轉遷。2019年底前,完成3家印染企業關停。2020年2月底前,再分期分批完成造紙和化工等行業94家企業關停,同步完成所有造紙助劑企業關停。2020年底前,完成2家水泥、1家熱電、13家彩鋼企業關停。鑄造、磚瓦窯、彩鋼等行業由富陽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和整治提升計劃,現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鑄造、磚瓦窯企業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020年底前,區域內的鑄造、磚瓦窯企業分別核減至10家和5家以內。
臨安區:2018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9家鑄造企業關停(其中1家鑄造企業取消鑄造生產),完成3家玻璃窯企業清潔化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2家化工助劑、1家表面處理、1家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18家化工助劑企業關停。電鍍、節能燈、裝飾紙等行業由臨安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桐廬縣:2018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3家冶煉企業關停。現有化工、印染、造紙、鑄造、冶煉、制筆等行業由桐廬縣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建德市:化工行業嚴格執行只減不增原則。2018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粉磨站、1家冶煉企業關停,完成1家化工企業、1家水泥粉磨站搬遷入園。2019年底前,完成2家冶煉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4家水泥(粉磨站)、建材等行業企業關停轉遷。現有化工、印染、造紙、鑄造、冶煉、膠合板、碳酸鈣等行業由建德市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大低端產能的淘汰力度。嚴格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及國家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制定實施嚴于國家和省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加強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各類專項整治和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加快不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的退出,防止反彈。力爭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100家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面整治“低小散”問題企業。以“四無”企業(作坊)為重點,結合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實施“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到2020年,每年力爭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家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嚴格產業準入條件。
加快世界名城快建設,結合杭州產業發展的需求,制定實施嚴于國家和省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根據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對各區、縣(市)實施特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控“兩高”行業產能,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市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禁止新建污染大氣環境的生產性項目,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拱墅區、西湖區(含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和濱江區(以下簡稱六城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產生VOCs排放的工業項目。嚴格控制處理過程中產生廢氣、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的市域外廢棄物轉移到本市處理(已存在的項目不得在現有基礎上擴大規模)。嚴格限制石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VOCs排放的項目均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深入開展工藝廢氣治理。
(1)全面開展以VOCs為重點的廢氣整治。
全面深化涉氣行業廢氣治理。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化工、工業涂裝、紡織印染、水泥、石化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合成革等8個重點行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和VOCs治理。積極推進衛浴、制鞋、制筆、羽毛球拍等特色產業VOCs治理。2018年底前,力爭完成工業涂裝、印刷包裝行業VOCs治理任務;2020年底前,化工、涂裝、制鞋、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合成革行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30%以上,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50%以上。完成化工等重點行業LDAR治理任務。
全面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整治。2018年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制定VOCs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方案,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到2020年,列入整治計劃的10個省級重點工業園區要制定園區整治實施方案,按照要求開展廢氣整治工作,確保園區內涉氣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廢氣收集率和排放達標率明顯提升,企業環保檔案管理規范完整,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深入推進重點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水平,每年完成120家以上廢氣重點工業企業整治。重點企業應當編制廢氣治理方案,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2018年,制定全市VOCs排放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實施方案,占全市工藝源VOCs排放總量65%以上的重點企業納入監督性監測;完成41家重點排放企業在線監測設備安裝。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推進“油改水”源頭替代。2020年,木質家具制造行業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涂料替代比例達到60%以上,水性膠黏劑替代比例達到100%。工程機械制造行業和鋼結構制造行業高固體分、粉末涂料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汽車制造行業整車制造行業底涂、中涂水性涂料使用比例達到100%。包裝印刷行業低VOCs含量環境友好型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無法替代的優先使用單一組分溶劑的油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面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大排查,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實施“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到2020年,完成500家涉氣“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建材、有色、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實施季節性污染調控。
市區兩級分別制定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針對冬春季PM2.5及夏季O3污染現狀,企業合理調節產能;印染、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在冬春季及夏季合理安排生產設備輪檢輪休,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輪檢輪休過程確保環境安全。實施重點區域污染物排放負荷控制,強化減排管控措施。當年11月至次年2月組織全市水泥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開展惡臭及異味治理。
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開展臭氣異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氣異味企業清單,全面開展工業臭氣異味治理。涉臭氣異味企業應當做到生產工藝“全密閉”、污水處理設施“全加蓋”,建設臭氣異味“全收集”體系,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術實現臭味異味“全處理”,顯著減少工業臭氣異味的排放。2018年啟動蕭山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聚酯化纖行業整治,加強全拉伸絲(FDY)系統工藝廢氣收集處理,污水處理設施開展惡臭和VOCs治理,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制定惡臭異味治理三年行動方案,力爭到2020年消除轄區區域性惡臭異味。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臭氣異味控制。完成以工業污水處理為主的污水處理廠和處理能力超過5萬噸/日(含)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惡臭和VOCs治理,推進其他污水處理廠的惡臭治理。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垃圾處理設施臭氣異味控制。新增的收集、中轉和運輸設施應提高標準,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加強垃圾的清運和管理,提升垃圾處理各環節惡臭治理水平。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
(1)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
制定印發年度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計劃,推進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建設。到2020年浙江建德經濟開發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浙江桐廬經濟開發區、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浙江富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等全面實施循環化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及審核。
制定實施印染、化工、水泥、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工藝提升”指引,逐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工藝改造。對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試點示范,完成省下達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和清潔生產審核計劃。2020年,全市90%以上的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完成清潔生產改造。逐步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改造。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三)加快治理“車船尾氣”,實現車船尾氣清潔化。
堅持統籌“油、路、車”治理,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實施杭州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專項行動方案。優化車輛、運輸、交通結構,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進一步推動老舊車淘汰和機動車清潔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及船舶污染控制,逐步提高車船尾氣排放水平,強化油品監管。到2020年,淘汰國Ⅲ柴油車2萬輛以上,車船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1.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1)優化車輛結構。
推廣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比例達到80%。圍繞“重型貨車和城際車輛燃氣化、城區車輛電動化”目標,推進營運車輛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更新替代,持續推進私人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力度。到2020年,主城區、各區、縣(市)建成區輕型貨車全部實施電動車。
大型營運客車2020年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替代比例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12%,主城區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達到100%,各區、縣(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達到85%,全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力爭全市營運貨車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數在2017年的基礎上增加100%以上。
2021年底前,出租車(含網約車)力爭全面更新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
到2020年,郵政、快遞企業車輛購置或租用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比例達8%。
到2020年,國Ш排放城際運輸車輛全面淘汰,清潔能源比例達到2%;城區內全部使用清潔能源物流配送車。公路中長途貨物運輸應優先采用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推進老舊車輛淘汰。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超標排放監管執法等措施,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19年1月1日起,在新能源貨車通行權保障下,力爭小型柴油車和汽油車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準。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公安交警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快淘汰國Ⅲ柴油混凝土攪拌車、渣土運輸車、環衛車,力爭2018年完成,2019年全面完成。淘汰國Ⅲ排放標準的輕型營運柴油車和郵政、快遞行業柴油車。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團、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環保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合理配置路權資源。優化現行早晚高峰限行措施,對新能源貨車進一步開放道路通行權,2018年年底前出臺新能源貨運車輛通行政策,相對一般貨運車輛,增加允許通行的道路數量和范圍,在高速通行、停車收費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繼續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2018年四季度在主城區適當范圍實施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并逐步擴大限制通行范圍;2019年,各縣市建成區劃定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范圍;到2020年,繞城范圍內全部實施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
責任單位: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強化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2018年底前,實現柴油貨車注冊登記環節環保查驗全覆蓋。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加大路檢路查力度,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及尾氣排放達標情況。加快推進道路機動車遙感監測建設,2018年底前,市本級建成不少于2個遙感監測點位;2019年底前,完成國家、省下達的任務,建成遙感監測系統平臺并與國家和省聯網;各區、縣(市)建成不少于5個遙感監測點位,同步建設遙感監測系統平臺。2018年底前完成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試點;2019年底前,重型柴油貨車全部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優化運輸結構。
積極推進長途貨物運輸“公轉水、公轉鐵”,開展碼頭、鐵路、貨運三合一的小型鐵路疏港建設調研。結合河道碼頭或鐵路運輸,建設市內配套的集散地。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高效、清凈的運輸結構。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規劃局、杭州鐵路辦事處、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環保局、市郵政管理局,各區、縣(市)政府。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系統。完成物流轉運系統調研,優化物流設施布局,制定清潔化物流方案。擇優遴選機動車進出城的綜合樞紐調度中心,實現貨物快速中轉。通過擴大新能源車路權使用等手段,建立完善城區內新能源貨運車輛配送系統。完善城市主要商業區、校園、社區等末端配送節點設施,優化城市貨運和快遞配送體系。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完成混凝土攪拌站、長途貨物運輸集散地清單調查,逐步推動混凝土攪拌站、長途貨物運輸集散地、物流基地搬遷至繞城高速公路以外。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建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各區、縣(市)政府。
(3)優化交通結構。
合理設計城市路網,倡導綠色出行和環保駕駛,采取高峰限行等措施,促進道路暢通,減少機動車使用頻率和怠速時間。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地鐵和公交之間的運力配置,合理建設P+R停車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團、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相關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進一步完善全市充電樁布點。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繼續優化現有新能源汽車公用充電樁網絡體系,到2020年新建集中充換電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電樁不少于3000個。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規劃局、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杭州市打贏“藍天保衛戰”行動計劃
(送審稿)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國家、省和市大氣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8]22號)、《浙江省打贏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浙江省生態文明示范創建行動計劃》、《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十三五”規劃》、《杭州市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堅持全民共治、源頭防治,持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明確要求,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根據全國、全省、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市第十二次黨代會提出的建設全市域大氣“清潔排放區”的目標要求,踐行“八八戰略”,實施“擁江發展”,推進杭州市“美麗中國”樣本建設,加快城市國際化、建設獨特韻味別樣精彩世界名城,為2020年在全國全省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2022年圓滿舉辦亞運會奠定堅實的環境基礎。
二、主要目標
全面推進清潔排放區、清新空氣示范區建設,大幅削減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到2020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38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省下達的目標,完成國家下達的“十三五”節能和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工業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60%的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到2022年,全市PM2.5平均濃度達到35微克/立方米,所有縣級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氣示范區。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治理“燃煤煙氣”,推動能源結構清潔化。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全面鞏固深化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成果,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大力發展清潔能源,嚴格節能措施,保持煤炭消費總量零增長,推動能源結構清潔化。
1.落實煤炭消費總量和質量“雙控”
(1)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
優化能源結構,實施煤炭消費項目減量替代,降低煤炭消費比重。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同比2015年下降10%。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嚴格控制煤炭消費質量。
加強煤炭清潔化利用監管,進入我市的煤炭需達到低硫潔凈煤要求(硫分≤0.7%、灰分≤15%),禁止使用干基硫分大于1%的煤炭。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責任單位中第一個單位為牽頭單位,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為實施單位,下同]
2.全面開展高污染燃料鍋爐整治。
(1)鞏固燃煤煙氣治理成果。
優化禁燃區設置,逐步擴大Ⅱ類和Ⅲ類禁燃區范圍。鞏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整治成果,全面排查高污染燃料設施,嚴格落實禁燃區管控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018年完成熱電鍋爐超低排放改造和工業鍋爐清潔化改造項目竣工驗收并確保穩定達標運行。到2020年,熱電企業、垃圾焚燒等固廢處置企業完成有色煙羽脫白治理,基本完成所有燃氣鍋爐低氮改造。現有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逐步改造成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或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特別限值要求。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淘汰高污染燃料設施。
到2020年,全市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不含)以下燃煤鍋爐。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所有35蒸噸/小時(含)以上燃煤鍋爐應安裝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
根據國家、省要求,制定我市工業爐窯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制定行業規范,修訂完善涉各類工業爐窯的環保、能耗等標準,提高排放標準。開展拉網式排查,建立各類工業爐窯管理清單。鼓勵工業爐窯使用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或由周邊熱電廠供熱。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爐(窯);鞏固煤氣發生爐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反彈,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禁止摻燒石油焦。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嚴格控制新建鍋爐。
新建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背壓熱電聯產機組外,禁止審批國家禁止的新建燃煤發電項目和高污染燃料鍋爐,禁止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城市建成區禁止新(改)建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城市建成區以外,新(改)建的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廢氣排放達到天然氣鍋爐排放特別限值要求。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5)推進園區集中供熱。
優化熱力供應布局,最大程度擴大現有熱源點的熱力供應覆蓋范圍,逐步淘汰集中供熱供氣管網覆蓋范圍內的企業自備燃煤鍋爐;整合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現有熱源點,最大程度壓縮燃煤熱電鍋爐數量。在條件具備地區鼓勵發展“熱—電—冷”三聯供等技術和裝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6)推進煤改氣、煤改電。
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原則,積極引導用能企業實施“煤改氣”、“煤改電”、“油改電”。服裝紡織、木材加工、水產養殖與加工等行業,開展蓄熱式工業電鍋爐供熱試點,替代集中供熱管網覆蓋范圍以外的燃煤鍋爐。在金屬加工、鑄造、陶瓷、巖棉、微晶玻璃等加工行業推廣使用電窯爐。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質監局、市環保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大力發展清潔能源。
(1)大力提高電力消費比重。
切實提升電網水平,進一步完善核心主網架結構,有序推進電網布點建設,推動智能電網建設。到2020年,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提高到35%。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發改委、市建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持續提升天然氣利用水平。
結合新型城鎮化建設,完善天然氣輸配管網系統,有效擴大天然氣利用規模。到2020年,實現中心鎮天然氣供應全覆蓋,城鄉居民天然氣覆蓋率達到40%,全市天然氣供應能力達到40億立方米,天然氣消費量在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占比提高至11%以上。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嚴格節能措施。
(1)深入推進建筑節能。
實施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推進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公共建筑的節能及綠色化改造。新建建筑嚴格執行強制性節能標準。到2020年,新建建筑全部達到綠色建筑要求,其中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比例達到55%以上,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政府投資或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其他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執行。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積極鼓勵企業節能。
重點企業制定節能降耗方案,加快推廣余熱余壓利用成熟技術,提升工業領域余熱余壓利用水平,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用能設備達到國家一級能效標準。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單位能耗增加值、單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別提高4%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倡導全社會節能。
推動政府機構節能,實施“綠色辦公”計劃,繼續推進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鼓勵倡導公民節約能源資源,踐行綠色消費,選擇低碳出行。
責任單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科委、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二)深入治理“工業廢氣”,推動產業發展清潔化。
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傳統重污染高耗能行業轉型升級,淘汰低端產能;推動實施清潔生產,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整治重點行業、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治理惡臭及異味;到2020年,涉氣重復信訪投訴量比2017年下降30%。
1.深入推進產業轉型升級。
(1)加大傳統重污染高耗能行業的轉型升級力度。
優化區域產業布局。按照主體功能區劃分及城市發展規劃要求,推動重大項目向優先開發區域和重點開發區域集中。結合傳統產業改造提升行動,推動傳統產業向園區集聚集約發展。繼續推進全市化工、印染、造紙、冶煉、鑄造等大氣重污染企業或產能的搬遷改造。推進產業和區域綜合評價,建立健全用能、排污等要素優化配置機制。按照畝均論英雄的要求,各地針對當地特色產業制定整治提升及取締標準,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制定計劃每年取締一批,使行業得到整治提升、有序發展。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快企業整治提升。2018年啟動水泥、鑄造、冶煉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力爭2019年完成50%,2020年全面完成。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高產、節能新型紡紗、織造工藝技術的研發和產業化推廣,大力提升印染行業的后整理工藝水平、清潔生產水平,加快應用新型染色、印花、自動控制及在線監測等新技術。發展短流程工藝,推進熔爐余熱利用、煙塵回收、重金屬減排技術改造,有序推動富陽、桐廬等地廢銅(銅泥)綜合利用企業規范化、清潔化發展;推進銅、鋁、鎳等金屬深(精)加工,發展有色金屬新材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加快重污染企業淘汰關停。
繼續推進全市化工、印染、造紙、冶煉、鑄造等大氣重污染企業的淘汰關停,大幅削減污染物排放。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每年制定淘汰關停(或退出)計劃。
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2019年底前,完成4家化工企業關停或取消化學合成工藝;2021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完成1家橡膠輪胎企業關停。
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持續推進化工、印染等重點行業結構調整,臨江工業園區內的小化工企業逐步淘汰。2018年底前,完成化工、電鍍、印染(定型)等行業27家企業關停或退出,并完成1家化工企業6萬噸粘膠纖維生產線關停。2019年底前,完成7家化工企業關停或退出。2021年底前,完成20家化工企業,1家印染企業關停或退出,同時完成1家化工企業轉型升級。積極創造條件,力爭2022年亞運會前,完成外六工段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完成1家飼料企業關停或退出。臨江工業園區等其他區域由杭州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管委會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蕭山區:重點開展化工、印染、造紙、鑄造、電鍍等行業產業結構調整。2018年底前,完成25家化工(其中2家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5家印染、4家水泥、3家電鍍、6家鑄造、1家建材企業關停。2019年底前,完成6家化工、2家鑄造企業關停,完成1家造紙企業關停轉遷。2020年底前,完成14家化工(其中10家化工企業取消化學合成工藝)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4家化工企業關停,完成8家電鍍和1家涂裝企業關停轉遷(其中2家電鍍企業取消電鍍工藝)。2022年6月底前,25家印染企業通過關停轉遷等方式數量縮減至14家,全區印染企業數量控制在19家以內。統籌并優化2家熱電企業熱力規劃,逐步減少鍋爐數量,提高供熱效率,力爭2022年亞運會前完成。衛浴、羽絨、混凝土、工藝鞋、再生纖維等其他有污染的特色行業由蕭山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余杭區:2018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粉磨站、2家熱電、11家印染企業關停。2020年底前,完成3家水泥粉磨站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制品、2家化工、5家鑄造企業關停。
富陽區:繼續推進江南區塊造紙、化工企業騰退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25家造紙、2家化工、1家熱電企業關停,2家特種紙企業關停轉遷,3家有色金屬冶煉企業取消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陽極爐。2019年2月底前,完成12家造紙企業和化工、印染等行業38家企業關停,1家鋼結構企業關停轉遷。2019年底前,完成3家印染企業關停。2020年2月底前,再分期分批完成造紙和化工等行業94家企業關停,同步完成所有造紙助劑企業關停。2020年底前,完成2家水泥、1家熱電、13家彩鋼企業關停。鑄造、磚瓦窯、彩鋼等行業由富陽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和整治提升計劃,現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鑄造、磚瓦窯企業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020年底前,區域內的鑄造、磚瓦窯企業分別核減至10家和5家以內。
臨安區:2018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9家鑄造企業關停(其中1家鑄造企業取消鑄造生產),完成3家玻璃窯企業清潔化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2家化工助劑、1家表面處理、1家金屬絲繩及其制品制造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18家化工助劑企業關停。電鍍、節能燈、裝飾紙等行業由臨安區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桐廬縣:2018年底前,完成1家化工、1家造紙、3家冶煉企業關停。現有化工、印染、造紙、鑄造、冶煉、制筆等行業由桐廬縣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建德市:化工行業嚴格執行只減不增原則。2018年底前,完成1家水泥粉磨站、1家冶煉企業關停,完成1家化工企業、1家水泥粉磨站搬遷入園。2019年底前,完成2家冶煉企業關停。2021年底前,完成4家水泥(粉磨站)、建材等行業企業關停轉遷。現有化工、印染、造紙、鑄造、冶煉、膠合板、碳酸鈣等行業由建德市人民政府擬定并實施產業結構調整計劃。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大低端產能的淘汰力度。嚴格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及國家16部委關于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制定實施嚴于國家和省的落后產能淘汰政策。加強環保、能耗、安全、質量等各類專項整治和嚴格常態化執法,依法加快不符合國家、省產業政策的落后產能的退出,防止反彈。力爭到2020年,每年淘汰落后產能涉及企業100家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面整治“低小散”問題企業。以“四無”企業(作坊)為重點,結合小城鎮環境綜合整治,全面實施“低小散”塊狀行業整治提升專項行動。到2020年,每年力爭淘汰整治“低小散”“臟亂差”企業(作坊)1000家以上。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市環保局、市建委、市市場監管局、市質監局、市安全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嚴格產業準入條件。
加快世界名城快建設,結合杭州產業發展的需求,制定實施嚴于國家和省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完成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工作,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修訂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根據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對各區、縣(市)實施特征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嚴控“兩高”行業產能,新、改、擴建涉及大宗物料運輸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得采用公路運輸。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市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禁止新建污染大氣環境的生產性項目,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含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拱墅區、西湖區(含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和濱江區(以下簡稱六城區)范圍內原則上不再新建、擴建產生VOCs排放的工業項目。嚴格控制處理過程中產生廢氣、重金屬等污染物排放的市域外廢棄物轉移到本市處理(已存在的項目不得在現有基礎上擴大規模)。嚴格限制石化、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VOCs排放的項目均實行區域內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規劃局、市國土資源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深入開展工藝廢氣治理。
(1)全面開展以VOCs為重點的廢氣整治。
全面深化涉氣行業廢氣治理。結合實際,深入開展化工、工業涂裝、紡織印染、水泥、石化橡膠和塑料制品、包裝印刷、合成革等8個重點行業廢氣清潔排放改造和VOCs治理。積極推進衛浴、制鞋、制筆、羽毛球拍等特色產業VOCs治理。2018年底前,力爭完成工業涂裝、印刷包裝行業VOCs治理任務;2020年底前,化工、涂裝、制鞋、紡織印染、橡膠和塑料制品合成革行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30%以上,包裝印刷行業VOCs排放量較2015年減少50%以上。完成化工等重點行業LDAR治理任務。
全面推進重點工業園區廢氣整治。2018年完成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制定VOCs監測監控體系建設方案,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到2020年,列入整治計劃的10個省級重點工業園區要制定園區整治實施方案,按照要求開展廢氣整治工作,確保園區內涉氣企業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廢氣收集率和排放達標率明顯提升,企業環保檔案管理規范完整,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有條件的工業集聚區建設集中噴涂工程中心,配備高效治污設施,替代企業獨立噴涂工序。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深入推進重點工業企業廢氣治理。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和污染治理水平,每年完成120家以上廢氣重點工業企業整治。重點企業應當編制廢氣治理方案,建立完善“一廠一策一檔”制度。2018年,制定全市VOCs排放重點企業監督性監測實施方案,占全市工藝源VOCs排放總量65%以上的重點企業納入監督性監測;完成41家重點排放企業在線監測設備安裝。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推進“油改水”源頭替代。2020年,木質家具制造行業水性、紫外光固化等低揮發性涂料替代比例達到60%以上,水性膠黏劑替代比例達到100%。工程機械制造行業和鋼結構制造行業高固體分、粉末涂料使用比例達到50%以上。汽車制造行業整車制造行業底涂、中涂水性涂料使用比例達到100%。包裝印刷行業低VOCs含量環境友好型原輔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無法替代的優先使用單一組分溶劑的油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全面清理整頓“散亂污”企業。全面開展“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大排查,根據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以及土地、環保、質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制定實施“散亂污”企業及集群整治標準。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的“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散亂污”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行動;到2020年,完成500家涉氣“散亂污”企業清理整頓任務。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
持續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將煙氣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未達標排放的企業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開展建材、有色、鑄造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無組織排放排查,建立管理臺賬,對物料(含廢渣)運輸、裝卸、儲存、轉移和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實施深度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實施季節性污染調控。
市區兩級分別制定并實施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著力點,狠抓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聚焦重點領域,將攻堅目標、任務措施分解落實。針對冬春季PM2.5及夏季O3污染現狀,企業合理調節產能;印染、化工、水泥等重點行業在冬春季及夏季合理安排生產設備輪檢輪休,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輪檢輪休過程確保環境安全。實施重點區域污染物排放負荷控制,強化減排管控措施。當年11月至次年2月組織全市水泥企業實施錯峰生產。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錯峰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市發改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4)開展惡臭及異味治理。
加強工業臭氣異味治理。開展臭氣異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氣異味企業清單,全面開展工業臭氣異味治理。涉臭氣異味企業應當做到生產工藝“全密閉”、污水處理設施“全加蓋”,建設臭氣異味“全收集”體系,提高臭氣廢氣收集率,采用高效治理技術實現臭味異味“全處理”,顯著減少工業臭氣異味的排放。2018年啟動蕭山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聚酯化纖行業整治,加強全拉伸絲(FDY)系統工藝廢氣收集處理,污水處理設施開展惡臭和VOCs治理,2019年基本完成,2020年全面完成。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等重點區域制定惡臭異味治理三年行動方案,力爭到2020年消除轄區區域性惡臭異味。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經信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污水處理設施臭氣異味控制。完成以工業污水處理為主的污水處理廠和處理能力超過5萬噸/日(含)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惡臭和VOCs治理,推進其他污水處理廠的惡臭治理。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環保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強垃圾處理設施臭氣異味控制。新增的收集、中轉和運輸設施應提高標準,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加強垃圾的清運和管理,提升垃圾處理各環節惡臭治理水平。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3.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
(1)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
制定印發年度園區循環化改造實施計劃,推進大江東產業集聚區、余杭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循環化改造試點園區建設。到2020年浙江建德經濟開發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浙江桐廬經濟開發區、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浙江富陽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等全面實施循環化改造。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實施清潔生產改造及審核。
制定實施印染、化工、水泥、冶煉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工藝提升”指引,逐步推進重點行業企業實施清潔工藝改造。對國家級、省級工業園區或循環經濟示范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試點示范,完成省下達的強制性清潔生產和清潔生產審核計劃。2020年,全市90%以上的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完成清潔生產改造。逐步開展重點企業清潔生產改造。
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三)加快治理“車船尾氣”,實現車船尾氣清潔化。
堅持統籌“油、路、車”治理,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制定實施杭州市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專項行動方案。優化車輛、運輸、交通結構,建設“天地車人一體化”的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進一步推動老舊車淘汰和機動車清潔化,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及船舶污染控制,逐步提高車船尾氣排放水平,強化油品監管。到2020年,淘汰國Ⅲ柴油車2萬輛以上,車船污染物排放總量得到有效控制。
1.深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1)優化車輛結構。
推廣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使用比例達到80%。圍繞“重型貨車和城際車輛燃氣化、城區車輛電動化”目標,推進營運車輛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更新替代,持續推進私人領域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力度。到2020年,主城區、各區、縣(市)建成區輕型貨車全部實施電動車。
大型營運客車2020年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替代比例在2017年基礎上增加12%,主城區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達到100%,各區、縣(市)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車輛占比達到85%,全市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新能源汽車。到2020年,力爭全市營運貨車新能源及清潔能源車輛數在2017年的基礎上增加100%以上。
2021年底前,出租車(含網約車)力爭全面更新為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車。
到2020年,郵政、快遞企業車輛購置或租用新能源、清潔能源車輛比例達8%。
到2020年,國Ш排放城際運輸車輛全面淘汰,清潔能源比例達到2%;城區內全部使用清潔能源物流配送車。公路中長途貨物運輸應優先采用純電動、氫燃料電池汽車和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郵政管理局、市經信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市城投集團,各區、縣(市)政府。
推進老舊車輛淘汰。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加強超標排放監管執法等措施,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制定營運柴油貨車和燃氣車提前淘汰更新目標及實施計劃。2019年1月1日起,在新能源貨車通行權保障下,力爭小型柴油車和汽油車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準。2019年7月1日起,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準。推廣使用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燃氣車輛。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環保局、市公安交警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委,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快淘汰國Ⅲ柴油混凝土攪拌車、渣土運輸車、環衛車,力爭2018年完成,2019年全面完成。淘汰國Ⅲ排放標準的輕型營運柴油車和郵政、快遞行業柴油車。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團、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推進老舊柴油車深度治理。具備條件的安裝污染控制裝置、配備實時排放監控終端,并與環保等有關部門聯網,協同控制顆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穩定達標的可免于上線排放檢驗。有條件的定期更換出租車三元催化裝置。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合理配置路權資源。優化現行早晚高峰限行措施,對新能源貨車進一步開放道路通行權,2018年年底前出臺新能源貨運車輛通行政策,相對一般貨運車輛,增加允許通行的道路數量和范圍,在高速通行、停車收費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繼續嚴格實行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準入制度。2018年四季度在主城區適當范圍實施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并逐步擴大限制通行范圍;2019年,各縣市建成區劃定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范圍;到2020年,繞城范圍內全部實施國Ⅲ柴油貨車限制通行。
責任單位:市公安交警局、市交通運輸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強化機動車環保信息公開,2018年底前,實現柴油貨車注冊登記環節環保查驗全覆蓋。嚴厲打擊新生產銷售機動車環保不達標等違法行為。嚴格新車環保裝置檢驗,在新車銷售、檢驗、登記等場所開展環保裝置抽查,保證新車環保裝置生產一致性。加大路檢路查力度,重點檢查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及尾氣排放達標情況。加快推進道路機動車遙感監測建設,2018年底前,市本級建成不少于2個遙感監測點位;2019年底前,完成國家、省下達的任務,建成遙感監測系統平臺并與國家和省聯網;各區、縣(市)建成不少于5個遙感監測點位,同步建設遙感監測系統平臺。2018年底前完成重型柴油貨車遠程在線監控試點;2019年底前,重型柴油貨車全部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環境保護部門聯網。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交警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2)優化運輸結構。
積極推進長途貨物運輸“公轉水、公轉鐵”,開展碼頭、鐵路、貨運三合一的小型鐵路疏港建設調研。結合河道碼頭或鐵路運輸,建設市內配套的集散地。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內河港口等,推進多式聯運型和干支銜接型貨運樞紐(物流園區)建設,加快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到2020年,基本形成完善、高效、清凈的運輸結構。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局、市規劃局、杭州鐵路辦事處、市發改委、市商務委、市環保局、市郵政管理局,各區、縣(市)政府。
完善城市物流配送系統。完成物流轉運系統調研,優化物流設施布局,制定清潔化物流方案。擇優遴選機動車進出城的綜合樞紐調度中心,實現貨物快速中轉。通過擴大新能源車路權使用等手段,建立完善城區內新能源貨運車輛配送系統。完善城市主要商業區、校園、社區等末端配送節點設施,優化城市貨運和快遞配送體系。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完成混凝土攪拌站、長途貨物運輸集散地清單調查,逐步推動混凝土攪拌站、長途貨物運輸集散地、物流基地搬遷至繞城高速公路以外。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建委、市發改委、市規劃局、市商務委、市郵政管理局,各區、縣(市)政府。
(3)優化交通結構。
合理設計城市路網,倡導綠色出行和環保駕駛,采取高峰限行等措施,促進道路暢通,減少機動車使用頻率和怠速時間。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加快城市軌道交通、公交專用道、快速公交系統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優化地鐵和公交之間的運力配置,合理建設P+R停車場,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擔率。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建委、市城投集團、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警局,相關區、縣(市)政府(管委會)。
進一步完善全市充電樁布點。在物流園、產業園、工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建設集中式充電樁和快速充電樁,為承擔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車輛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繼續優化現有新能源汽車公用充電樁網絡體系,到2020年新建集中充換電站不少于160座、公用充電樁不少于3000個。
責任單位:市建委、市規劃局、市經信委、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