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關于公開征求《浙江省進一步加強能源“雙控”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意見稿指出,2018-2020年我省煤炭消費總量年度控制目標為:堅持統調電煤省級統籌、地方耗煤屬地負責的原則,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按持平略下降、累計削減2%、累計削減5%的比例削減,并據此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各設區市,落實到基層。
具體措施是:一是淘汰燃煤鍋(窯)爐。全面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到2020年,完成871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窯)爐的淘汰。二是關停煤氣發生爐。全部關停一段式和直徑1.98米以下固定煤氣發生爐,2018年淘汰列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方案的473臺煤氣發生爐。三是整治工業爐窯。凡未列入清單的工業爐窯均納入秋冬季錯峰生產方案。嚴格實施工業爐窯能耗標準,取締燃煤熱風爐,基本淘汰熱電聯產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加熱、烘干爐(窯);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加大化肥行業固定床間歇式煤氣化爐整改力度。同時,嚴格耗煤項目準入,嚴禁新建35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見上表)
據悉浙江將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通過倒逼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優化配置增量用能、大力削減煤炭用量、推進重點領域節能等措施,進一步拓展用能空間,推進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完成,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在清潔能源領域,大力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2018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57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200萬千瓦、風電1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4萬千瓦。2019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1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50萬千瓦、風電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10萬千瓦。2020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4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50萬千瓦、風電1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10萬千瓦。
此外,浙江還將統籌全省電力電量平衡有效控制燃煤電廠發電用煤。通過全力爭取省外來電,提高“外電入浙”比例。加快非化石能源發電行業發展、加強發電煤質管理。
意見稿指出,2018-2020年我省煤炭消費總量年度控制目標為:堅持統調電煤省級統籌、地方耗煤屬地負責的原則,在2015年基礎上,分別按持平略下降、累計削減2%、累計削減5%的比例削減,并據此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各設區市,落實到基層。
據悉浙江將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通過倒逼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優化配置增量用能、大力削減煤炭用量、推進重點領域節能等措施,進一步拓展用能空間,推進能源“雙控”和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的完成,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
在清潔能源領域,大力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發電等可再生能源。2018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57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200萬千瓦、風電1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4萬千瓦。2019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1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50萬千瓦、風電5萬千瓦、生物質發電10萬千瓦。2020年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24萬噸標準煤,其中,新增光伏發電50萬千瓦、風電10萬千瓦、生物質發電10萬千瓦。
此外,浙江還將統籌全省電力電量平衡有效控制燃煤電廠發電用煤。通過全力爭取省外來電,提高“外電入浙”比例。加快非化石能源發電行業發展、加強發電煤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