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保障措施
針對“十三五”總量減排面臨的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總量減排服從環境質量考核”的目標變化,以及強化地方總量減排核查核算主體“任務下移、屬地管理”的任務變化,銀川市“十三五”實現總量減排、改善環境質量規劃目標任務依然艱巨,需要重視污染減排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規劃實施的各項保障措施。
第一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調
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染物排放管理條例》,切實落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寧東基地管委會承擔總量減排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總量減排的工作領導,以總量控制為抓手,縮減存量,優化新增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發改、財政、經信、建設、農牧、交通、環保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密切溝通與信息共享機制,協調一致,形成總量減排合力,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寧東基地管委會要根據本規劃安排,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十三五”及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并將控制目標和任務分解至各縣(市、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認真落實相關部門領導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以倒逼方式確保“十三五”總量減排和重大工程減排量任務順利完成。
第二節健全政策,完善總量控制機制體制
各部門應嚴格落實已有的各項減排政策,進一步制定、完善減排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推動減排的作用。根據不同區域的環境容量與環境質量,調控產業布局,使有限的環境資源得到科學配置,發揮最大效益。
完善排污費征收政策,充分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探索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定排污權核定和交易細則,到“十三五”末,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和平臺,開展排污權交易,推進環境資源市場化配置,把排污權由政府分配、排污者無償占用,逐步轉向市場分配、有償使用,盤活總量和企業污染治理項目資金。
加強環境經濟政策改革,制定鼓勵專業化運營公司“第三方”承擔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政策,進一步細化、完善“以獎代補”政策,擴大“以獎代補”資金覆蓋面。繼續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健全和完善超低排放電價政策,嚴格運行監管。認真落實綠色電力調度,根據設施運行情況,優先安排脫硫、脫硝設施投運率高,脫硫、脫硝效率高,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燃煤機組上網發電。
第三節建立健全總量減排調度通報及預警機制
自治區及各地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結合日常工作對本地區重大工程建設運行、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進行調度,對標季度、年度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分析變化趨勢,建立季度質量—總量預警機制,并與環境應急機制掛鉤聯動。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環境保護廳(局)對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重點工程減排及政策措施落實未達到進度要求的地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并指導地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實行重點工程實施狀況季度通報制度,每個季度各地市(市、縣、區)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上報重點工程建設運行情況,分析環境質量變化情況與總量減排政策措施的一致性,通報進展,對環境質量明顯惡化、重點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市(市、縣、區)實行預警。
第四節多方籌措資金,保障重點減排工程順利實施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行、全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籌措必要的減排專項資金,加大減排監督管理體系和重點減排工程項目的資金投入。
積極爭取國家“以獎代補”、試驗示范專項環保資金的支持,加大自治區財政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鄉鎮污水處理、農村污水處理、配套管網等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煤改氣”等民生工程建設投入,支持、引導、獎勵對水、大氣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資金投入,保障重點減排工程實施。
創新思路,整合各方資源,設立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撬動社會資本;建立投融資機制,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積極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等模式參與污染減排,增強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基礎建設的可持續性。
第五節加強宣傳,鼓勵監督
加強總量減排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信息平臺公開總量控制和重大減排工程信息,強化總量減排信息公開。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每年向社會公布全區5個地級城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及環境質量狀況,每年向社會公布重點工業企業污染達標治理、城鎮集中式污水設施、清潔能源替代以及小型燃煤鍋爐、落后產能和機動車淘汰等方面污染減排名錄,對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狀況通報。
建立和完善社會監督舉報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公眾、新聞媒體等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曝光懲治力度,監督、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積極治理污染,履行社會責任。
第八章規劃實施與考核
第一節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規劃任務
各區(市)縣政府,列入總量減排范圍的企業,是實施本規劃的責任主體,對完成“十三五”總量控制的4項法律約束性指標負有直接責任,區(市)縣長、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要認真按照本規劃和總量控制年度計劃確定的任務,與政府相關部門、下級政府和重點企業簽訂減排目標責任書,把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相關部門和企業;各企業要明確治理項目責任人,確定治理項目立項、籌資、開工、投運的時限,保證按期建成投運。
第二節完善污染減排量化考核體系
根據國家“十三五”總量減排新政策,及時修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辦法和考核辦法等文件,更新、完善總量減排量化管理體系,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
第三節強化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和動態管理
建立月調度、季督查、年終考核相結合工作機制,每年7月、12月底前對區(市)縣減排工作落實情況、減排工程建設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削減比例以及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情況實施半年核查核算、年終考核,考核結果向市效能考核辦通報。對未完成減排目標的區(市)縣和企業,堅決實行區域、行業和企業限批。
在每年1月,根據自治區環保廳下達的年度指標任務,結合上一年度各區(市)縣環境質量改善和總量減排進展,調度本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計劃及其任務指標。
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十三五”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2018年根據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下達的“十三五”后期2年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對本《規劃》進行修訂,結合各區(市)縣環境質量狀況、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新制定“十三五”后期2年總量減排目標和項目。
2020年終期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作為環境保護規劃任務完成的重要依據。
銀川市“十三五”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建設項目表
1、武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污水(中水)處理廠
2、銀川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新(擴)建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表
1銀川興蓉環境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寧夏賀蘭聯合水務有限公司
3第二污水處理廠
4第七污水處理廠
5永寧(望遠)第二污水處理廠
6第五污水處理廠
7第九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污水處理廠水量增加減排項目表
1銀川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處理廠)
2銀川市第四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四污水處理廠)
3銀川興蓉環境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銀川市第六污水處理廠)
4銀川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處理廠)
5銀川市第三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三污水處理廠)
6上實環境(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銀川市第五污水處理廠)
7永寧縣第一污水處理廠
8靈武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污水(中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工業園區(基地)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表
1寧夏聯合水務有限公司(寧夏生態紡織示范園區污水處理廠)
2靈武羊絨園區污水處理廠
3寧夏藍星水務暖泉污水處理廠(銀川生物科技園賀蘭縣暖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4靈武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范區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治理項目表
1寧夏西夏王葡萄酒業有限公司
2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寧夏唐明制藥有限公司
4寧夏賀蘭山化肥有限公司
5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寧夏華峰化工有限公司
7寧夏塞尚乳業有限公司
8寧夏共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9寧夏明旺乳業有限公司
10寧夏泰瑞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賀蘭分公司
11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
12神華寧夏煤業集團石溝驛煤業分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電力行業超低排放及達標治理工程項目表
1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
2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
3寧夏國華寧東發電有限公司
4中電投寧夏能源鋁業臨河發電有限公司
5寧夏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
10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中電投寧夏能源鋁業臨河發電有限公司
17寧夏電投銀川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21中石油寧夏石化分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電力行業特別限值排放改造及達標治理工程項目表
1銀川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2寧夏紫荊花紙業有限公司
銀川市水泥行業“十三五”達標排放減排項目表
1寧夏賽馬水泥有限公司
2寧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燃煤鍋爐達標治理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表
1寧夏林盛供熱有限公司
2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3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4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5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6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7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8銀川平昊新能源熱力有限公司
9艾森寧夏新能源聯合應用有限公司
10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寧夏明旺乳業有限公司
14銀川兄弟彩興化工有限公司
針對“十三五”總量減排面臨的以改善環境質量為核心,“總量減排服從環境質量考核”的目標變化,以及強化地方總量減排核查核算主體“任務下移、屬地管理”的任務變化,銀川市“十三五”實現總量減排、改善環境質量規劃目標任務依然艱巨,需要重視污染減排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強化規劃實施的各項保障措施。
第一節強化組織領導,加強部門協調
嚴格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污染物排放管理條例》,切實落實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寧東基地管委會承擔總量減排工作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總量減排的工作領導,以總量控制為抓手,縮減存量,優化新增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發改、財政、經信、建設、農牧、交通、環保等部門要加強聯系,建立密切溝通與信息共享機制,協調一致,形成總量減排合力,實現環境質量改善目標。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寧東基地管委會要根據本規劃安排,制定本地區、本部門“十三五”及年度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并將控制目標和任務分解至各縣(市、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強化監督管理,確保各項任務全面完成。認真落實相關部門領導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以倒逼方式確保“十三五”總量減排和重大工程減排量任務順利完成。
第二節健全政策,完善總量控制機制體制
各部門應嚴格落實已有的各項減排政策,進一步制定、完善減排政策體系,充分發揮政策推動減排的作用。根據不同區域的環境容量與環境質量,調控產業布局,使有限的環境資源得到科學配置,發揮最大效益。
完善排污費征收政策,充分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探索排污權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制定排污權核定和交易細則,到“十三五”末,逐步建立排污權交易制度和平臺,開展排污權交易,推進環境資源市場化配置,把排污權由政府分配、排污者無償占用,逐步轉向市場分配、有償使用,盤活總量和企業污染治理項目資金。
加強環境經濟政策改革,制定鼓勵專業化運營公司“第三方”承擔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運營的政策,進一步細化、完善“以獎代補”政策,擴大“以獎代補”資金覆蓋面。繼續實施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政策,健全和完善超低排放電價政策,嚴格運行監管。認真落實綠色電力調度,根據設施運行情況,優先安排脫硫、脫硝設施投運率高,脫硫、脫硝效率高,污染物排放水平低的燃煤機組上網發電。
第三節建立健全總量減排調度通報及預警機制
自治區及各地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結合日常工作對本地區重大工程建設運行、政策措施落實等情況進行調度,對標季度、年度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分析變化趨勢,建立季度質量—總量預警機制,并與環境應急機制掛鉤聯動。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環境保護廳(局)對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重點工程減排及政策措施落實未達到進度要求的地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并指導地方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實行重點工程實施狀況季度通報制度,每個季度各地市(市、縣、區)向上級環保主管部門上報重點工程建設運行情況,分析環境質量變化情況與總量減排政策措施的一致性,通報進展,對環境質量明顯惡化、重點工程建設滯后或運行不穩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地市(市、縣、區)實行預警。
第四節多方籌措資金,保障重點減排工程順利實施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行、全社會參與的原則,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拓寬融資渠道,籌措必要的減排專項資金,加大減排監督管理體系和重點減排工程項目的資金投入。
積極爭取國家“以獎代補”、試驗示范專項環保資金的支持,加大自治區財政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鄉鎮污水處理、農村污水處理、配套管網等公共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煤改氣”等民生工程建設投入,支持、引導、獎勵對水、大氣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資金投入,保障重點減排工程實施。
創新思路,整合各方資源,設立環保產業投資基金,撬動社會資本;建立投融資機制,推動設立融資擔保基金。積極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等模式參與污染減排,增強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基礎建設的可持續性。
第五節加強宣傳,鼓勵監督
加強總量減排宣傳教育,推動全社會參與的積極性。利用電視、廣播、網絡、報紙等信息平臺公開總量控制和重大減排工程信息,強化總量減排信息公開。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每年向社會公布全區5個地級城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污染減排工作完成情況及環境質量狀況,每年向社會公布重點工業企業污染達標治理、城鎮集中式污水設施、清潔能源替代以及小型燃煤鍋爐、落后產能和機動車淘汰等方面污染減排名錄,對重點減排工程實施狀況通報。
建立和完善社會監督舉報機制和激勵機制,鼓勵公眾、新聞媒體等對政府和企事業單位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監督、評價。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曝光懲治力度,監督、引導企業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積極治理污染,履行社會責任。
第八章規劃實施與考核
第一節明確責任主體,落實規劃任務
各區(市)縣政府,列入總量減排范圍的企業,是實施本規劃的責任主體,對完成“十三五”總量控制的4項法律約束性指標負有直接責任,區(市)縣長、企業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各級政府要認真按照本規劃和總量控制年度計劃確定的任務,與政府相關部門、下級政府和重點企業簽訂減排目標責任書,把目標任務分解落實相關部門和企業;各企業要明確治理項目責任人,確定治理項目立項、籌資、開工、投運的時限,保證按期建成投運。
第二節完善污染減排量化考核體系
根據國家“十三五”總量減排新政策,及時修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統計、監測辦法和考核辦法等文件,更新、完善總量減排量化管理體系,不斷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確保全面完成污染減排目標任務。
第三節強化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和動態管理
建立月調度、季督查、年終考核相結合工作機制,每年7月、12月底前對區(市)縣減排工作落實情況、減排工程建設運行情況、主要污染物削減比例以及重點工程減排量完成情況實施半年核查核算、年終考核,考核結果向市效能考核辦通報。對未完成減排目標的區(市)縣和企業,堅決實行區域、行業和企業限批。
在每年1月,根據自治區環保廳下達的年度指標任務,結合上一年度各區(市)縣環境質量改善和總量減排進展,調度本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約束性指標計劃及其任務指標。
在2018年、2020年底,分別對本規劃“十三五”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考核。
2018年根據自治區環境保護廳下達的“十三五”后期2年總量減排目標和任務,對本《規劃》進行修訂,結合各區(市)縣環境質量狀況、總量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重新制定“十三五”后期2年總量減排目標和項目。
2020年終期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作為環境保護規劃任務完成的重要依據。
銀川市“十三五”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建設項目表
1、武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污水(中水)處理廠
2、銀川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新(擴)建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表
1銀川興蓉環境發展有限責任公司
2寧夏賀蘭聯合水務有限公司
3第二污水處理廠
4第七污水處理廠
5永寧(望遠)第二污水處理廠
6第五污水處理廠
7第九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污水處理廠水量增加減排項目表
1銀川市第二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二污水處理廠)
2銀川市第四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四污水處理廠)
3銀川興蓉環境發展有限責任公司(銀川市第六污水處理廠)
4銀川市第一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處理廠)
5銀川市第三污水處理廠(達力(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第三污水處理廠)
6上實環境(銀川)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銀川市第五污水處理廠)
7永寧縣第一污水處理廠
8靈武市城市公用事業管理中心污水(中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工業園區(基地)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項目表
1寧夏聯合水務有限公司(寧夏生態紡織示范園區污水處理廠)
2靈武羊絨園區污水處理廠
3寧夏藍星水務暖泉污水處理廠(銀川生物科技園賀蘭縣暖泉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4靈武再生資源循環經濟示范區污水處理廠
銀川市“十三五”工業企業廢水達標治理項目表
1寧夏西夏王葡萄酒業有限公司
2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寧夏唐明制藥有限公司
4寧夏賀蘭山化肥有限公司
5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寧夏華峰化工有限公司
7寧夏塞尚乳業有限公司
8寧夏共享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9寧夏明旺乳業有限公司
10寧夏泰瑞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賀蘭分公司
11寧夏銀星煤業有限公司
12神華寧夏煤業集團石溝驛煤業分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電力行業超低排放及達標治理工程項目表
1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
2華電寧夏靈武發電有限公司
3寧夏國華寧東發電有限公司
4中電投寧夏能源鋁業臨河發電有限公司
5寧夏電投西夏熱電有限公司
10寧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中電投寧夏能源鋁業臨河發電有限公司
17寧夏電投銀川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21中石油寧夏石化分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電力行業特別限值排放改造及達標治理工程項目表
1銀川中科環保電力有限公司
2寧夏紫荊花紙業有限公司
銀川市水泥行業“十三五”達標排放減排項目表
1寧夏賽馬水泥有限公司
2寧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
銀川市“十三五”燃煤鍋爐達標治理大氣污染物減排項目表
1寧夏林盛供熱有限公司
2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3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4銀川佳通輪胎有限公司
5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6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7寧夏永恒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8銀川平昊新能源熱力有限公司
9艾森寧夏新能源聯合應用有限公司
10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1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寧夏泰益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寧夏明旺乳業有限公司
14銀川兄弟彩興化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