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供暖、氣供暖實施財政補貼。其中對分布式集中電供暖、小型集中式電供暖項目(含空氣源熱泵、蓄熱式電鍋爐、水源熱泵地熱供暖)業主按項目支撐面積給予每平方米35元的財政補貼,氣供暖項目按支撐面積給予每平方米12元的財政補貼;對實施整村推進的分散式電供暖居民給予設備購置資金70%的財政補貼(直接補貼給中標供貨商),每戶最高補貼金額35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擔。
市、縣要將電供暖氣供暖工程項目納入城鎮基礎設施范圍,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對集中式電供暖、氣供暖項目落實相應供暖配套資金。
(二)創新機制降低電供暖運行成本。
對分布式集中電供暖、小型集中式電供暖項目運行電量實施打包交易,降低運行成本;對整村推進集中管理的分散式電供暖居民取暖季用電量超出80千瓦時/戶(暫定)的電量視為電取暖電量,對取暖電量由國網河南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集中打包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交易電量電價降低0.15元/千瓦時(暫定)全額用于居民取暖,在供電部門提供電費結算服務時扣除。
(三)健全完善價格支持政策。
完善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電供暖居民用戶從2018年起,采暖季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調整為20時到次日8時,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執行。繼續實行供暖期階梯電價政策,對非集中供熱區域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采暖期取消階梯電價第三檔,一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千瓦時。
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獨立采暖階梯氣價政策,在今年采暖季前確定獨立采暖氣量,城鄉居民天然氣采暖用氣執行居民氣價。鼓勵燃氣供熱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協商確定購氣價格。加強供熱成本監審和價格監管,試點推進市場化原則確定供熱價格。
(四)保障特困人群溫暖過冬
各縣、區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特困群體實施兜底政策,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五)熱源與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雙促進
為進一步降低供暖費用,提高供暖效果,對列入2018年的電供暖、氣供暖項目和村莊,由住建部門選擇有條件實施建筑能效提升的項目和村莊,實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提高房屋建筑的保溫性能,進一步降低居民冬季清潔取暖費用支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標準和資金安排按照《開封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是當地電供暖氣供暖的責任主體,既要利用已建立的冬季清潔取暖領導機制,又要充分發揮鄉、村管理職能,逐級壓實責任,建立各級工作臺帳,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
(七)強化督導檢查。
將電供暖氣供暖工作納入清潔取暖督導范圍,對當月不能按期完成節點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連續兩個月未能完成節點任務的單位,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八)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各縣、區政府要抓好本轄區年度實施目標落實工作,加強跟蹤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及時完善更新建檔立卡信息,并明確單位和專人負責信息報送,每周五上午11時前,將本周電供暖、氣供暖工作推進情況按照建檔立卡制度要求報送市清潔取暖辦公室。
(九)做好宣傳引導。
各縣、區要借助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微信、短信、展覽、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向廣大群眾大力宣傳清潔取暖相關知識和政策,以及電供暖、氣供暖對于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倡導新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費革命,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為全市電供暖、氣供暖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市、縣要將電供暖氣供暖工程項目納入城鎮基礎設施范圍,在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對集中式電供暖、氣供暖項目落實相應供暖配套資金。
(二)創新機制降低電供暖運行成本。
對分布式集中電供暖、小型集中式電供暖項目運行電量實施打包交易,降低運行成本;對整村推進集中管理的分散式電供暖居民取暖季用電量超出80千瓦時/戶(暫定)的電量視為電取暖電量,對取暖電量由國網河南綜合能源服務有限公司集中打包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交易電量電價降低0.15元/千瓦時(暫定)全額用于居民取暖,在供電部門提供電費結算服務時扣除。
(三)健全完善價格支持政策。
完善居民峰谷分時電價政策,電供暖居民用戶從2018年起,采暖季低谷時段延長2小時,調整為20時到次日8時,由居民用戶自愿選擇執行。繼續實行供暖期階梯電價政策,對非集中供熱區域的“一戶一表”城鄉居民用戶,采暖期取消階梯電價第三檔,一檔電量每月增加100千瓦時。
市、縣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獨立采暖階梯氣價政策,在今年采暖季前確定獨立采暖氣量,城鄉居民天然氣采暖用氣執行居民氣價。鼓勵燃氣供熱企業與上游供氣企業直接協商確定購氣價格。加強供熱成本監審和價格監管,試點推進市場化原則確定供熱價格。
(四)保障特困人群溫暖過冬
各縣、區政府要對本轄區的特困群體實施兜底政策,保障群眾溫暖過冬。
(五)熱源與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雙促進
為進一步降低供暖費用,提高供暖效果,對列入2018年的電供暖、氣供暖項目和村莊,由住建部門選擇有條件實施建筑能效提升的項目和村莊,實施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提高房屋建筑的保溫性能,進一步降低居民冬季清潔取暖費用支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標準和資金安排按照《開封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執行。
(六)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是當地電供暖氣供暖的責任主體,既要利用已建立的冬季清潔取暖領導機制,又要充分發揮鄉、村管理職能,逐級壓實責任,建立各級工作臺帳,狠抓工作落實,確保完成本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
(七)強化督導檢查。
將電供暖氣供暖工作納入清潔取暖督導范圍,對當月不能按期完成節點任務的單位進行通報,對連續兩個月未能完成節點任務的單位,約談相關負責同志,對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目標任務的地方,按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八)建立信息報送制度。
各縣、區政府要抓好本轄區年度實施目標落實工作,加強跟蹤調度,及時掌握工作進度,及時完善更新建檔立卡信息,并明確單位和專人負責信息報送,每周五上午11時前,將本周電供暖、氣供暖工作推進情況按照建檔立卡制度要求報送市清潔取暖辦公室。
(九)做好宣傳引導。
各縣、區要借助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微信、短信、展覽、橫幅標語等多種形式,向廣大群眾大力宣傳清潔取暖相關知識和政策,以及電供暖、氣供暖對于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環境的重要意義,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倡導新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費革命,廣泛凝聚社會共識,為全市電供暖、氣供暖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