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為鼓勵清潔取暖,切實保障群眾取暖權益,我市對今年集中供熱未覆蓋區域的住戶,用電采暖實施優惠電價。
根據文件規定,用電采暖享受優惠電價執行范圍為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戶采暖條件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采暖高峰期,居民生活用電在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提高0.03元/千瓦時,即0.54元/千瓦時;低谷時,在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降低0.20元/千瓦時,即0.31元/千瓦時。
居民在供電營業廳申請電采暖電價時,應持轄區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出具的“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戶采暖條件”的證明辦理;供電營業廳受理客戶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核查認定,重點核查采暖方式、采暖設備情況是否與申請內容一致。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完成電能表時段參數、系統電采暖電價等調整工作后執行。
根據文件規定,用電采暖享受優惠電價執行范圍為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戶采暖條件的“一戶一表”居民用戶。在采暖高峰期,居民生活用電在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提高0.03元/千瓦時,即0.54元/千瓦時;低谷時,在居民生活用電平段目錄電價基礎上降低0.20元/千瓦時,即0.31元/千瓦時。
居民在供電營業廳申請電采暖電價時,應持轄區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出具的“不具備城市集中供暖和天然氣分戶采暖條件”的證明辦理;供電營業廳受理客戶申請后,2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核查認定,重點核查采暖方式、采暖設備情況是否與申請內容一致。經認定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完成電能表時段參數、系統電采暖電價等調整工作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