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蘭州具有豐富的水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等清潔能源資源,擁有五〇四核燃料等優勢企業,具備發展清潔能源產業的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2017年,全市電力總裝機規模為428萬千瓦,清潔能源發電裝機占比19%。
按照2018年蘭州市制定的《蘭州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計劃到2021年,清潔取暖占總采暖面積的81.3%,并形成城區供熱集中化、城郊縣城供熱多元化、全市供熱清潔化的格局。為此,各熱電企業將根據熱負荷需求,積極開展熱電聯產機組乏汽供熱改造和循環冷卻水利用,進一步提升供熱能力。同時,積極推進燃煤熱電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全市在役燃煤熱電聯產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并確保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此外,蘭州市將推進燃煤鍋爐“以大代小”和節能環保綜合改造,開展燃煤鍋爐超高能效和超低排放示范,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
到2021年,蘭州市將完成全市9萬臺燃煤小火爐的煤改電、并網等供熱改造,并對近郊四區和高新區集中供熱管網和天然氣供熱條件尚不成熟的區域,鼓勵采用具備蓄熱能力的電供熱設施,推廣碳晶、電熱膜等分散式電供熱,科學發展集中電鍋爐供熱。在農村地區,蘭州市將大力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散燒煤,推廣高效低排放爐,并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常規能源融合,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方式,在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打造熱水、供熱復合系統進行供熱。在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蘭州市將以小城鎮建設、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為依托,加快太陽能熱水規模化應用,并在城市新(改、擴)建的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上,推動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統籌規劃、設計和應用。在主城區及重點城鎮,蘭州市將優先發展再生水源供熱,積極發展地源供熱,因地制宜推廣使用空氣源熱泵供熱,并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大中型沼氣工程,積極推動向周邊居民供氣。在此基礎上,蘭州市將按照“以氣定改”的原則,以年度新增氣源指標確定天然氣供熱數量,并綜合氣源和電價承受能力,在具有穩定冷熱電需求的樓宇、建筑群、小區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
記者了解到,目前,蘭州市已建成各類充電站點140座、充電樁2600個、換電站1座。蘭州市將大力推廣“以電代煤、以電代油、以電代氣、以電代薪”等技術,深入開展電能替代,并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分重點、分層次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與此同時,蘭州市還將結合蘭州用地緊張以及地面光伏發電受限的實際,因地制宜重點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鼓勵企業和居民在自有建筑屋頂建設光伏一體化電站,并有序推進天然氣利用,進一步完善天然氣儲備設施、天然氣管網、加氣站建設,鼓勵區縣實施天然氣利用、清潔能源改造等產業鏈項目。
按照2018年蘭州市制定的《蘭州市冬季清潔取暖實施方案(2018-2021年)》,計劃到2021年,清潔取暖占總采暖面積的81.3%,并形成城區供熱集中化、城郊縣城供熱多元化、全市供熱清潔化的格局。為此,各熱電企業將根據熱負荷需求,積極開展熱電聯產機組乏汽供熱改造和循環冷卻水利用,進一步提升供熱能力。同時,積極推進燃煤熱電超低排放改造,加快推進全市在役燃煤熱電聯產機組超低排放改造,并確保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此外,蘭州市將推進燃煤鍋爐“以大代小”和節能環保綜合改造,開展燃煤鍋爐超高能效和超低排放示范,推廣高效節能環保型鍋爐。
到2021年,蘭州市將完成全市9萬臺燃煤小火爐的煤改電、并網等供熱改造,并對近郊四區和高新區集中供熱管網和天然氣供熱條件尚不成熟的區域,鼓勵采用具備蓄熱能力的電供熱設施,推廣碳晶、電熱膜等分散式電供熱,科學發展集中電鍋爐供熱。在農村地區,蘭州市將大力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替代散燒煤,推廣高效低排放爐,并積極推進太陽能與常規能源融合,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方式,在適宜的中小城鎮、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打造熱水、供熱復合系統進行供熱。在太陽能資源豐富地區,蘭州市將以小城鎮建設、棚戶區改造等項目為依托,加快太陽能熱水規模化應用,并在城市新(改、擴)建的有穩定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上,推動太陽能熱水系統與建筑統籌規劃、設計和應用。在主城區及重點城鎮,蘭州市將優先發展再生水源供熱,積極發展地源供熱,因地制宜推廣使用空氣源熱泵供熱,并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大中型沼氣工程,積極推動向周邊居民供氣。在此基礎上,蘭州市將按照“以氣定改”的原則,以年度新增氣源指標確定天然氣供熱數量,并綜合氣源和電價承受能力,在具有穩定冷熱電需求的樓宇、建筑群、小區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
記者了解到,目前,蘭州市已建成各類充電站點140座、充電樁2600個、換電站1座。蘭州市將大力推廣“以電代煤、以電代油、以電代氣、以電代薪”等技術,深入開展電能替代,并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分重點、分層次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與此同時,蘭州市還將結合蘭州用地緊張以及地面光伏發電受限的實際,因地制宜重點推廣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鼓勵企業和居民在自有建筑屋頂建設光伏一體化電站,并有序推進天然氣利用,進一步完善天然氣儲備設施、天然氣管網、加氣站建設,鼓勵區縣實施天然氣利用、清潔能源改造等產業鏈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