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市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為全面貫徹綠色發展理念,認真落實吉林省和長春市推進綠色發展決策部署,按照吉林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要求,根據《德惠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德惠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德府發[2018]43號)文件的計劃安排,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長府發[2018]12號)文件的總體要求,以轉變方式、調整結構、優化布局為著力點,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按照“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分類推進”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扎實開展20蒸噸以下(不含20蒸噸,下同)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在鞏固我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前期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淘汰治理工作,確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將轄區內所有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窯爐及工業熱風爐全部淘汰。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決定成立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趙文波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白松巍,副市長丁日偉、劉海濤、褚雙龍、國英波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孫傳瑜兼任,副主任由各相關市直部門和鄉(鎮)、街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成員為各單位具體科室工作人員。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決議,對已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單位和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協調、實施淘汰治理等工作。
四、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原則,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街及市直相關部門的淘汰治理責任。
1.市衛計局負責淘汰治理德惠市人民醫院、德惠市中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的燃煤鍋爐。
2.市教育局負責淘汰治理全市公立學校及學前班、幼兒園的燃煤鍋爐。
3.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淘汰治理所有下屬單位的燃煤鍋爐。
4.各商業銀行負責責淘汰治理各自分支機構單位的供熱燃煤鍋爐。
5.市國投公司負責將分管糧食收儲單位的烘干糧食熱風爐進行清潔能源改造,供熱鍋爐進行淘汰。
6.市糧食局負責將所屬糧庫的糧食烘干熱風爐進行清潔能源改造,供熱爐進行淘汰;其他國儲糧和地儲糧企業燃煤鍋爐和熱風爐由屬地政府負責淘汰和改造。
7.市民政局負責淘汰公立養老院的供熱燃煤鍋爐。
8.米沙子工業集中區、德惠經濟開發區負責淘汰治理各自園區內剩余的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9.各鄉(鎮)、街負責淘汰治理本轄區內上述部門淘汰任務外的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五、工作步驟
(一)排查摸底(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各鄉(鎮)、街及各相關單位對各自負責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燃煤鍋爐使用單位、型號、容量、設備狀態等情況,制定排查信息表,建立臺賬,務求真實準確、不遺不漏。
(二)下發公告(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市政府統一制訂淘汰治理公告,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根據排查情況逐一向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企業或單位下發,詳細告知企業或單位淘汰治理工作的法律依據、措施、時限及淘汰治理不到位或拒不淘汰治理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淘汰治理(2019年5月1日-9月30日)
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的領導,抓緊實施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引導和督促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企業或單位主動實施拆除、并網、“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等淘汰治理措施,必要時要運用專人駐廠、約談負責人、行政處罰等手段,倒逼企業完成淘汰治理任務。
(四)聯合執法(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
未按要求完成淘汰治理工作或拒不進行整改的企業或單位,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報請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公安、環保、工商、質監、行政執法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依法強制取締,確保全市淘汰治理任務如期完成。
(五)總結提升(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單位應于2019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燃煤鍋爐淘汰治理任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并對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報送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和綜合評價。
六、相關要求
(一)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燃煤鍋爐的淘汰治理工作,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人。
(二)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加強部門間的相互配合,積極溝通協調,努力化解難題,形成全方位無死角的監管體系,在保證完成淘汰治理任務的同時,嚴防死灰復燃。
(三)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將燃煤鍋爐排查信息表報送至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淘汰治理治理階段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淘汰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四)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凡是發現工作開展不力、監管不嚴、推諉扯皮、隱瞞不報導致全市不能按時完成淘汰治理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追責。
一、指導思想
按照《長春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長春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長府發[2018]12號)文件的總體要求,以轉變方式、調整結構、優化布局為著力點,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切實減少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氣環境質量,按照“屬地負責、部門監管、分類推進”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扎實開展20蒸噸以下(不含20蒸噸,下同)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
二、工作目標
在鞏固我市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前期成果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淘汰治理工作,確保在2019年12月31日前將轄區內所有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窯爐及工業熱風爐全部淘汰。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市政府決定成立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長趙文波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市長白松巍,副市長丁日偉、劉海濤、褚雙龍、國英波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孫傳瑜兼任,副主任由各相關市直部門和鄉(鎮)、街分管負責人兼任,辦公室成員為各單位具體科室工作人員。辦公室具體負責落實領導小組決議,對已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單位和企業進行調查、摸底、協調、實施淘汰治理等工作。
四、職責分工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總原則,進一步明確各鄉(鎮)、街及市直相關部門的淘汰治理責任。
1.市衛計局負責淘汰治理德惠市人民醫院、德惠市中醫院、鄉(鎮)衛生院和社區醫療機構的燃煤鍋爐。
2.市教育局負責淘汰治理全市公立學校及學前班、幼兒園的燃煤鍋爐。
3.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淘汰治理所有下屬單位的燃煤鍋爐。
4.各商業銀行負責責淘汰治理各自分支機構單位的供熱燃煤鍋爐。
5.市國投公司負責將分管糧食收儲單位的烘干糧食熱風爐進行清潔能源改造,供熱鍋爐進行淘汰。
6.市糧食局負責將所屬糧庫的糧食烘干熱風爐進行清潔能源改造,供熱爐進行淘汰;其他國儲糧和地儲糧企業燃煤鍋爐和熱風爐由屬地政府負責淘汰和改造。
7.市民政局負責淘汰公立養老院的供熱燃煤鍋爐。
8.米沙子工業集中區、德惠經濟開發區負責淘汰治理各自園區內剩余的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9.各鄉(鎮)、街負責淘汰治理本轄區內上述部門淘汰任務外的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
五、工作步驟
(一)排查摸底(2019年3月1日-3月31日)
各鄉(鎮)、街及各相關單位對各自負責范圍內的燃煤鍋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燃煤鍋爐使用單位、型號、容量、設備狀態等情況,制定排查信息表,建立臺賬,務求真實準確、不遺不漏。
(二)下發公告(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市政府統一制訂淘汰治理公告,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根據排查情況逐一向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企業或單位下發,詳細告知企業或單位淘汰治理工作的法律依據、措施、時限及淘汰治理不到位或拒不淘汰治理承擔的法律責任。
(三)淘汰治理(2019年5月1日-9月30日)
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對2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的領導,抓緊實施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引導和督促列入燃煤鍋爐淘汰治理的企業或單位主動實施拆除、并網、“煤改氣”“煤改電”“煤改生物質”等淘汰治理措施,必要時要運用專人駐廠、約談負責人、行政處罰等手段,倒逼企業完成淘汰治理任務。
(四)聯合執法(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
未按要求完成淘汰治理工作或拒不進行整改的企業或單位,各鄉(鎮)、街及相關部門報請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公安、環保、工商、質監、行政執法等部門進行聯合執法,依法強制取締,確保全市淘汰治理任務如期完成。
(五)總結提升(2019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單位應于2019年12月10日前全面完成燃煤鍋爐淘汰治理任務,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并對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報送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現場驗收和綜合評價。
六、相關要求
(一)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燃煤鍋爐的淘汰治理工作,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和責任人。
(二)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落實責任,加強部門間的相互配合,積極溝通協調,努力化解難題,形成全方位無死角的監管體系,在保證完成淘汰治理任務的同時,嚴防死灰復燃。
(三)各鄉(鎮)、街及各相關部門要在2019年3月31日前將燃煤鍋爐排查信息表報送至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并在淘汰治理治理階段每月5日前報送上月淘汰治理工作進展情況。
(四)2019年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將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燃煤鍋爐淘汰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凡是發現工作開展不力、監管不嚴、推諉扯皮、隱瞞不報導致全市不能按時完成淘汰治理任務的單位或個人,將嚴肅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