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發布《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明確,進一步調整能源結構,優化能源布局,著力構建多元能源供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節能發電調度規定,優先安排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協調電網公司全額收購省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
原文如下:
粵發改能源函〔2020〕105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以及《廣東省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粵發改資環〔2017〕76號)等要求,為確保完成全省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踐行新發展理念,通過能源資源節約倒逼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降低單位GDP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新舊動能轉換。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比2019年下降3.0%、能源消費總量新增控制在1200萬噸標準煤以內。
二、嚴格落實節能目標責任
(一)強化能耗“雙控”管理。嚴格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合理分解下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分解落實相關目標任務。組織開展2019年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強化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監測預警,堅持能耗“雙控”形勢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強分析研判,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能源領域核心技術攻關,瞄準國際同行標桿企業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設備能效水平,支持重點行業技術改造升級。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持續淘汰重點耗能行業落后產能。大力推廣節能技術裝備,廣泛征集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發布我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20年本)。加快新興產業發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落實節能審查制度。落實節能審查制度,把好項目用能準入關,切實從源頭上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業能耗不合理增長,堅決限批能效水平不達標項目。加強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工作的有效聯動,堅持控制能耗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保障新興產業合理用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進一步調整能源結構。優化能源布局,著力構建多元能源供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節能發電調度規定,優先安排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協調電網公司全額收購省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大力發展省內清潔能源,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促進天然氣利用,加快發展海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生物質能和太陽能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合理接收西電。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006萬噸以下,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5億噸以下。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超過26%。(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五)工業節能。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的節能監管,推進重點行業、區域工業能效水平提升。持續開展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編制重點行業“十四五”能效對標指南,在水泥、玻璃、造紙、鋼鐵、紡織、石化、有色金屬、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帶動行業能效水平提升。(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建筑節能。推進《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編制工作,發布實施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持續加強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工程建設建筑節能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到位。開展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工作,進一步推進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加大可再生能源在酒店、公寓、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應用力度。到2020年底全省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6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在“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不少于2200萬平方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七)交通節能。制定綠色交通年度工作方案,持續推進綠色交通建設工作。推進綠色交通運輸方式,確保鐵路和水路貨運量比2019年有增長。加大力度推進全省沿海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完成交通運輸部《港口岸電布局方案》目標要求。推進公交電動化工作,落實國家關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和出租車運營補貼政策,確保2020全省新能源營運車輛保有量比2019年有增長。(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八)商貿流通節能。制定綠色商場創建三年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綠色商場創建工作。以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為主體,推動創建一批提供綠色服務、引導綠色消費、實施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的綠色商場,挖掘流通業節能潛力。(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九)公共機構節能。發揮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引領作用,繼續做好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高等院校、醫院等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綜合節能改造,積極引導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利用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改造、能源管理。強化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管理,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完成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分析、報告工作。開展2019-2020年國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創建單位的評價驗收工作。推動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力爭2020年底全省省級機關和50%以上省級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1%、10%、16%。(省能源局,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百千萬”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導和督促重點單位落實各項節能措施,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引導和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分析,持續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強化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管理體系。(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一)重點用能設備管理。強化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效指標準入控制,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嚴把鍋爐節能準入關,持續開展燃煤鍋爐、電機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工作,以及工業鍋爐節能減排和鍋爐能效測試工作。開展用能產品能效標識監督檢查,加大對能效虛標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五、完善節能支持政策和市場化機制
(十二)價格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和價格政策體系。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繼續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建立健全居民用電、用氣、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三)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節能降耗相關資金統籌力度,支持節能重點工程、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設等。落實國家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落實支持節能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稅務局,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四)市場化機制建設。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鼓勵電力用戶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支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支持節能重點工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發布節能自愿承諾用能單位名單,引導用能單位通過自愿承諾方式自覺落實節能主體責任、履行節能法定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能源局,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強化節能監督檢查
(十五)節能法規標準。加快推動《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完善地方節能標準體系,支持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節能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并實施主要性能指標高于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組建標準創新聯盟及開展關鍵技術和標準研討。推進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氫能)建設,以標準化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開展節能減排標準化試點,推進節能標準化示范創建。(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十六)節能監督執法。制定2020年全省節能監察計劃,重點對煉油、對二甲苯、純堿、聚氯乙烯、硫酸、輪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業,金冶煉、稀土冶煉加工、鋁合金、銅及銅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屬行業,建筑石膏、燒結墻體材料、瀝青基防水卷材、巖棉、礦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業,糖、啤酒等輕工行業以及鋼鐵、平板玻璃行業等重點用能企業的限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監察。2020年,全省計劃完成200家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監察任務。(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七、加強節能宣傳培訓
(十七)節能宣傳培訓。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普及節約能源、綠色消費理念和知識,營造全社會節能的良好氛圍。積極搭建國內外節能技術裝備展示和項目對接平臺,發揮節能技術改造在促進節能產業優化升級、推動企業能效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各類節能業務培訓,提升節能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統計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附表: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分解表
原文如下:
粵發改能源函〔2020〕105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單位: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逕向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2日
2020年6月22日
廣東省2020年能耗“雙控”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74號)以及《廣東省節能減排“十三五”規劃》(粵發改資環〔2017〕76號)等要求,為確保完成全省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踐行新發展理念,通過能源資源節約倒逼產業轉型升級,進一步降低單位GDP能耗、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推動新舊動能轉換。2020年全省單位GDP能耗比2019年下降3.0%、能源消費總量新增控制在1200萬噸標準煤以內。
二、嚴格落實節能目標責任
(一)強化能耗“雙控”管理。嚴格落實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合理分解下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分解落實相關目標任務。組織開展2019年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進一步完善能耗“雙控”制度。強化能耗“雙控”目標完成情況監測預警,堅持能耗“雙控”形勢分析制度和晴雨表制度,加強分析研判,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統計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
(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能源領域核心技術攻關,瞄準國際同行標桿企業提高產品技術、工藝設備能效水平,支持重點行業技術改造升級。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持續淘汰重點耗能行業落后產能。大力推廣節能技術裝備,廣泛征集先進節能技術和產品,發布我省節能技術設備(產品)推薦目錄(2020年本)。加快新興產業發展,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經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三)落實節能審查制度。落實節能審查制度,把好項目用能準入關,切實從源頭上提高新上項目能效水平和控制高耗能行業能耗不合理增長,堅決限批能效水平不達標項目。加強節能審查與能耗“雙控”工作的有效聯動,堅持控制能耗與服務經濟發展相結合,保障新興產業合理用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節能審查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進一步調整能源結構。優化能源布局,著力構建多元能源供應體系。嚴格執行國家節能發電調度規定,優先安排風電、光伏、生物質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協調電網公司全額收購省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大力發展省內清潔能源,推進天然氣基礎設施建設和促進天然氣利用,加快發展海上風電,因地制宜發展陸上風電、生物質能和太陽能利用,安全高效發展核電,合理接收西電。嚴格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珠三角區域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7006萬噸以下,全省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在1.65億噸以下。2020年全省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超過26%。(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重點領域節能
(五)工業節能。突出抓好重點用能企業、重點用能設備的節能監管,推進重點行業、區域工業能效水平提升。持續開展能效“領跑者”引領行動,編制重點行業“十四五”能效對標指南,在水泥、玻璃、造紙、鋼鐵、紡織、石化、有色金屬、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開展能效對標達標活動,帶動行業能效水平提升。(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建筑節能。推進《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編制工作,發布實施廣東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持續加強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和工程建設建筑節能監管,確保節能標準執行到位。開展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工作,進一步推進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節能改造工作,加大可再生能源在酒店、公寓、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應用力度。到2020年底全省城鎮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60%,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面積在“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不少于2200萬平方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七)交通節能。制定綠色交通年度工作方案,持續推進綠色交通建設工作。推進綠色交通運輸方式,確保鐵路和水路貨運量比2019年有增長。加大力度推進全省沿海港口岸電設施建設,完成交通運輸部《港口岸電布局方案》目標要求。推進公交電動化工作,落實國家關于新能源城市公交、農村客運和出租車運營補貼政策,確保2020全省新能源營運車輛保有量比2019年有增長。(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八)商貿流通節能。制定綠色商場創建三年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綠色商場創建工作。以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場為主體,推動創建一批提供綠色服務、引導綠色消費、實施節能減排、資源循環利用的綠色商場,挖掘流通業節能潛力。(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九)公共機構節能。發揮公共機構節能示范引領作用,繼續做好黨政機關集中辦公區、高等院校、醫院等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綜合節能改造,積極引導公共機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利用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改造、能源管理。強化公共機構重點用能單位管理,推進垃圾分類工作,完成公共機構能耗統計分析、報告工作。開展2019-2020年國家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創建單位的評價驗收工作。推動公共機構節水型單位建設,力爭2020年底全省省級機關和50%以上省級事業單位建成節水型單位。2020年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1%、10%、16%。(省能源局,省教育廳、衛生健康委、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開展“百千萬”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導和督促重點單位落實各項節能措施,深入挖掘節能潛力,引導和支持重點用能單位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利用狀況報告分析,持續推進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建設,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強化重點用能單位能源計量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能源計量管理體系。(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一)重點用能設備管理。強化高耗能特種設備能效指標準入控制,構建安全、節能、環保三位一體的監管體系。嚴把鍋爐節能準入關,持續開展燃煤鍋爐、電機等重點用能設備能效提升工作,以及工業鍋爐節能減排和鍋爐能效測試工作。開展用能產品能效標識監督檢查,加大對能效虛標等違法行為的監督執法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五、完善節能支持政策和市場化機制
(十二)價格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綠色發展的價格機制和價格政策體系。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繼續落實差別電價、階梯電價和懲罰性電價政策。建立健全居民用電、用氣、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水利廳、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三)財政稅收激勵政策。加大節能降耗相關資金統籌力度,支持節能重點工程、示范工程和能力建設等。落實國家節能環保產品政府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落實支持節能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落實節能服務公司稅收優惠政策。(省財政廳、稅務局,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十四)市場化機制建設。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推行節能低碳環保電力調度,鼓勵電力用戶采用節電技術產品,優化用電方式。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支持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入社會資本支持節能重點工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和財政資金的引導帶動作用。發布節能自愿承諾用能單位名單,引導用能單位通過自愿承諾方式自覺落實節能主體責任、履行節能法定義務,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省能源局,省財政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六、強化節能監督檢查
(十五)節能法規標準。加快推動《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修訂,完善地方節能標準體系,支持企事業單位主導或參與節能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修訂,鼓勵重點用能單位制定并實施主要性能指標高于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組建標準創新聯盟及開展關鍵技術和標準研討。推進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氫能)建設,以標準化推動新能源產業發展。開展節能減排標準化試點,推進節能標準化示范創建。(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
(十六)節能監督執法。制定2020年全省節能監察計劃,重點對煉油、對二甲苯、純堿、聚氯乙烯、硫酸、輪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業,金冶煉、稀土冶煉加工、鋁合金、銅及銅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屬行業,建筑石膏、燒結墻體材料、瀝青基防水卷材、巖棉、礦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業,糖、啤酒等輕工行業以及鋼鐵、平板玻璃行業等重點用能企業的限額標準執行情況進行專項監察。2020年,全省計劃完成200家以上用能單位節能監察任務。(省能源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七、加強節能宣傳培訓
(十七)節能宣傳培訓。組織開展節能宣傳周活動,普及節約能源、綠色消費理念和知識,營造全社會節能的良好氛圍。積極搭建國內外節能技術裝備展示和項目對接平臺,發揮節能技術改造在促進節能產業優化升級、推動企業能效提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組織開展各類節能業務培訓,提升節能工作人員業務能力。(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統計局,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
附表:2020年能耗“雙控”目標任務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