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風電塔筒巨頭泰勝風能近日接到律師通知,澳大利亞工業科學技術部部長 Karan Andrew 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做出了《針對中國出口澳大利亞風塔的裁定》,撤銷針對泰勝風能的反傾銷措施;該裁定于 2020 年 7 月 9 日發布。
2018 年,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簡稱“ADC”)啟動了對于中國出口風塔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期為 2017 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 月 25 日,ADC 初步認定應繼續征收反傾銷稅,但稅率調整為 8.8%(泰勝風能)和 11.6%(其他中國出口商。
2019 年 3 月 25 日,ADC 最終裁定應繼續征收反傾銷稅,但稅率最終調整為 6.4%(泰勝風能)和 10.9%(其他中國出口商)。
基于泰勝風能的申請,2019 年5月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復議專家組發布了反傾銷復議的立案通知,啟動了對中國風塔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結論的復議。
2020 年 7 月 9 日,專家組發布了《復議裁定》,最終裁定撤銷針對泰勝風能的反傾銷措施,對其他中國出口商的反傾銷措施不變。
2018 年,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簡稱“ADC”)啟動了對于中國出口風塔的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期為 2017 年 1 月 1 日到 2018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 月 25 日,ADC 初步認定應繼續征收反傾銷稅,但稅率調整為 8.8%(泰勝風能)和 11.6%(其他中國出口商。
2019 年 3 月 25 日,ADC 最終裁定應繼續征收反傾銷稅,但稅率最終調整為 6.4%(泰勝風能)和 10.9%(其他中國出口商)。
基于泰勝風能的申請,2019 年5月8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復議專家組發布了反傾銷復議的立案通知,啟動了對中國風塔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結論的復議。
2020 年 7 月 9 日,專家組發布了《復議裁定》,最終裁定撤銷針對泰勝風能的反傾銷措施,對其他中國出口商的反傾銷措施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