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開展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編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能綜通新能[2017]36號
國能綜通新能[2017]36號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河南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四次會議上對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工作,根據我局工作部署,請在總結本地區現有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作基礎上,按《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要求組織編制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于2017年7月10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我局,并重點確定今年啟動的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工程,爭取部分工程在2017年度供暖季前投入使用。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張成強 010-68555894/68555050(傳真)
郵 箱:zhangcq85@126.com
邢翼騰 010-68555840/ 68555050(傳真)
附件:北方地區可再生能源清潔取暖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