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的半年回顧與展望會上,國家發改委的相關領導表示:“十三五”光伏規模將限制在150GW以內。
安徽省能源局的介紹非常明確:
王斯成老師對各省的“十三五”規劃統計發現,各省的規劃指標已經超過150GW,如下表所示。因此,各省的實際裝機規模很難超過“十三五”規劃目標。
然而,許多省份目前已經備案的項目規模,已經遠超“十三五”期間該省的規劃。因此,多地在2016年就開始叫停地面光伏電站的備案。
表1:各省2017一季度光伏累計裝機量與“十三五”規劃差距(單位:萬kW)
從上表可以看出,
1)即使不算遼寧、重慶、云南、新疆4省,其他省份的裝機量已經達到144.65GW,算上4省目前的裝機量已經達到156GW!
2)河南的裝機量已經超過“十三五”裝機;
一、浙江省衢州市
浙江省到2020年的規劃目標為800萬kW,2017年1季度底,累計安裝了443萬kW,還剩357萬kW的容量。具體各地級市的規劃目標如下表。
從上表中可以看出,衢州市的規劃目標為:
110萬kW,包含40萬kW屋頂光伏和70kW地面電站。
2016年5月17日,浙江省衢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于暫停光伏項目備案的通知》(衢發改便箋[2016]49號),文件提出:
為統籌規劃全市光伏發電項目,有效配置資源,促進光伏電站建設健康有序發展,做大、做強衢州市光伏發電產業,經研究,從即日起暫停所有光伏發電項目的備案工作,請遵照執行。
目前,地面光伏電站備案工作尚未恢復。
二、江西省
江西省到2020年的規劃目標為476萬kW,2017年1季度底,累計安裝了276萬kW,還剩200萬kW的容量。
2016年6月2日,江西省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做好近期光伏發電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贛能新能字〔2016〕66號):
從2016年6月1日起,建議各地暫停新增地面光伏備案申請,待全省光伏指標供需平衡后再恢復備案。國網江西公司暫停受理未列入當年全省目錄項目的評審工作。
2016年6月30日,江西省能源局又發布《關于向光伏發電企業進行風險警示的緊急通知》,明確告知光伏電站開發企業:
全省違規在建或擬新開工項目遠遠超過未來幾年國家可能安排給我省的光伏電站建設計劃。大部分項目即便參與競價,也無法及時獲得國家建設計劃,項目存在嚴重虧損的風險。請你們立即要求所有無建設計劃的在建項目一律立即停止建設,擬新開工項目不得開工。自行新開工或繼續建設的項目,其風險由企業自行承擔。
因此,江西省的新光伏項目估計很難拿到規模指標,即項目未來拿不到國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
三、寧夏自治區
寧夏到2020年的規劃目標為800萬kW,2017年1季度底,累計安裝了527萬kW,還剩273萬kW的容量。
2016年6月7日,寧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區光伏電站建設管理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6〕85號),文件提出:
由于部分市、縣(區)在未取得光伏年度開發指標的情況下,大規模備案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尤其是部分項目不符合國家對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的有關規定,例如不滿足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等要求。
為避免給相關企業投資光伏電站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各市、縣(區)必須立即停止對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備案。各市、縣(區)要開展已備案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的清理工作,凡已備案未開工的項目一律不得開工建設,已開工的項目一律停建、緩建。
四、安徽省
根據安徽省規劃,到2020年,全省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800萬kW。新增兩淮采煤沉陷區等領跑者基地光伏發電規模200萬kW,光伏扶貧工程規模約180萬kW,普通地面光伏電站規模200萬kW,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100萬kW。因此,普通地面的總規模在320萬kW以內,而截止2016年8月底,安徽普通地面光伏電站已經備案662.2萬kW(不包含領跑者、分布式、光伏扶貧項目)。
2016年10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發布了《我省先建先得光伏電站建設形勢分析報告》,介紹了安徽省的光伏地面電站開發情況。
截止2016年8月底,全省已備案20兆瓦及以下先建先得光伏電站項目344個,裝機6622兆瓦。其中,并網項目66個,裝機1304兆瓦,占全省并網光伏電站裝機54%;在建項目64個、裝機1250兆瓦。并網項目中,有53個項目、裝機1024兆瓦確認了光伏電站規模指標,約占已建成并網裝機規模的80%。
表:安徽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
安徽省能源局的介紹非常明確:
已經并網的項目,還有280MW未獲得指標;在建項目,還有1250MW未獲得指標。累計已經1530MW了!也就是說,安徽省已經有153萬kW的項目開始一段時間可能只能拿到脫硫煤電價了。
再加上正在排隊的、已備案的6622MW項目,就是815.2萬kW的項目了。雖然無法預測未來能源局每年能給安徽多少的規模指標,但不出意外到2020年之前,肯定不會超過400萬kW。也就是說,即使是現有備案的項目,也有一半以上到2020年之前也拿不到規模指標。
鑒于上述原因,
2016年11月2日,安徽省合肥市發展改革委《關于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建設項目備案的通知》(發改能源〔2016〕1081號),文件提出:
為推動我市光伏資源的有序利用,根據省能源局統一部署,各地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包括20MW規模項目的備案工作,待國家政策明朗,并完成電網消納能力研究報告后恢復項目備案。
2016年11月25日,安徽省滁州市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發布《開展光伏電站2016-2018年建設計劃修編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
根據省能源局統一部署,暫停集中式光伏地面電站備案,待國家政策明朗,并完成光伏電站2016-2018年建設計劃修編后恢復備案。
可見,安徽省應該是全省都暫停了新增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備案。
五、河南省
河南省“十三五”期間規劃新增光伏發電裝機300萬kW,累計達到350萬kW;而實際備案項目已經達到368萬kW!
2016年11月3日,河南省《2016年三季度河南省光伏電站建設情況》,介紹了河南省2016年前三季度的光伏電站建設情況:
(一)建成項目。截至9月份,全省光伏電站新增并網規模191萬kW,累計裝機規模達到213萬kW。
(二)在建項目。截至9月份,各市(縣)上報、在建光伏電站總規模預計368萬kW,其中,6月30日至9月份新增并網規模32萬kW;主體工程已完工、近期擬并網規模26萬kW;其他在建規模310萬kW。各市(縣)上報情況見附件。
(三)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使用情況。國家批復我省2016年光伏電站年度指導規模50萬kW。6月30日前已并網且通過第三方評審和公示的14個項目,規模29.3萬kW,按并網時序直接納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從2016年6月30日至9月底,根據省電力公司提供數據,全省又新增并網32萬kW。我委正對該批項目依照并網時序、逐一進行容量核實,核實后對其中全額并網項目進行公示,公示后列入2016年度指導規模,直至2016年規模用完為止。
表2:河南省各地項目儲備情況(萬kW)
我省光伏發電已備案容量遠遠超過國家可能安排我省容量,已出現建成并網項目無法列入國家指導規模的情況,項目未進入年度指導規模時不能開工建設;對于未取得主要支持性文件、違規開工的項目應當責令其停工。
可以看出,
河南省1~6月并網159萬kW,7~9月并網32萬kW,累計191萬kW。其中,159萬kW中有29.3萬kW使用了2016年的規模指標(129.7萬kW應該是2014、2015年的規模指標),所以要從32萬kW項目中再選20.7萬kW的項目進入2016年的規模指標名單,則會有11.3萬kW已經并網的項目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
再考慮336萬kW的在建項目,正常情況下年底前可建完,也拿不到2016年的指標。也就是說,2017年河南將有347萬kW的建成項目排隊等規模指標!正常情況下,到2020年,河南估計也拿不到347萬kW的指標!
另外,部分省份雖然未明確下文暫停備案,但實際上已經備案的項目,遠超國家“十三五”期間能給予的規模指標。
六、湖北省
根據湖北省規劃,到2020年,太陽能發電累計裝機350萬kW。
2016年10月11日,湖北省能源局發布了《湖北省2016年光伏電站競爭比選結果公示》,126個備選項目的總規模達到532萬kW!
國家給湖北2016年普通光伏項目的指標為60萬kW,而僅排名前60的項目,總容量就超過了250萬kW,是國家規模指標的4倍還多!
因此,湖北省已經有472萬kW項目在排2017年以后的規模指標了!同樣,正常情況下2020年之前,估計國家給湖北省的規模不會超過該省規劃的350萬kW!
七、遼寧省
2017年4月17日,遼寧省能源局發布《遼寧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建設進展信息》。根據該文件,
截止2017年4月17日,遼寧省已經備案了430.1萬kW的普通地面電站項目。顯然,這也將超過2020年遼寧省能獲得的規模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