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廊坊市發展改革委,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公布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的通知》(國能規劃〔2017〕37號)和《關于河北省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的復函》(國能函規劃〔2017〕36號)要求,為做好我省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建設。項目建設內容、投資主體及運行方案應與本次下達的示范工程項目保持一致,不得擅自變更。確因優化技術經濟指標等原因,需對建設內容、運行方案進行調整,且未突破申報文件所列項目內容的,經我局審定后,報國家能源局備案。
二、項目管理。項目涉及的風電、光伏、儲能、供熱、天然氣三聯供、充電樁等內容,應按照國家和省行政審批管理權限分別實施管理,建設規模優先納入規劃或年度計劃。涉及張家口風電項目,需在張家口百萬千瓦風電基地三期規劃調整解決后再進行核準;涉及光伏、光熱發電項目,可按有關規定先期進行備案;其它項目依據相關規定進行核準或備案。
三、有關要求。項目建設要嚴格按照下達的建設內容和國家相關要求進行建設。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冀北電網公司要加強項目督導,確保項目建設滿足技術標準,突出引領示范作用,確保工程質量。
附件:首批多能互補集成優化示范工程項目名單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