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國家能源局2017年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暨駐點江西監管會議在南昌召開,會議部署了全國六大區域內6個重點省份的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這標志著該專項監管正式啟動。
會上,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對2017年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進行了具體安排。黑龍江、山東、青海、安徽、湖北、云南、貴州等7個去年重點監管省份的相關派出能源監管機構分別匯報了有關電力企業的整改情況;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以及相關省份電力企業分別匯報了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有關工作開展情況,并就積極配合做好今年專項監管工作做了發言;各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交流了監管工作經驗。
根據《2017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和《國家能源局2017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安排,2017年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工作將以壟斷環節為監管重點,旨在規范電力調度交易行為,維護良好的電力市場秩序,促進電力節能低碳調度、電網公平開放、交易規范和信息公開,維護正常的電力市場秩序。
今年,國家能源局通過“雙隨機”方式在全國6個區域內隨機抽取了冀北、遼寧、新疆、江蘇、江西、廣西共6個省份和地區開展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重點專項監管。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會同有關派出能源監管機構成立專項監管工作組重點監管江西省,華北、東北、南方能源監管局和新疆、江蘇能源監管辦分別牽頭成立專項監管工作組,有關派出能源監管機構配合,聯合開展專項監管工作,分別對冀北、遼寧、廣西、新疆、江蘇共5個省份和地區進行重點監管。專項監管重點對電能合同簽訂與執行情況、電量電費結算情況、信息披露公開與報送情況、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保障性收購情況、“兩個細則”執行情況等9方面內容進行監管。期間,國家能源局將擇機對重點監管省份進行督查。
會議指出,做好電力調度交易與市場秩序監管工作、規范市場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必然要求,是保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協調和諧發展、促進電力工業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各方要充分認識專項監管工作的重要意義,推進專項監管工作扎實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會議對做好本次專項監管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各工作組要切實履行好職責,充分發揮監管人員的專業特長,密切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做好本次專項監管工作;二是各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好專項監管工作,及時提供有關情況、資料和數據,利用專項監管的機會進一步提高電力調度交易服務水平,樹立良好社會形象;三是專項監管工作要切實保證質量,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按時完成,編制形成有質量、有分量、針對性強的專項監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