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了《關于填報光伏扶貧有關信息的通知》,要求開展光伏扶貧的試點省份和擁有第一批光伏扶貧項目的省份按要求填寫光伏扶貧項目信息,并于11月15日前上報。通知中明確提到了此次按時上報的重要性——“此次上報信息將作為國家審計署審計依據和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項目中光伏扶貧項目的審核依據,逾期未報或信息不全,不真的,責任自負。”
通知原文如下:
因此,還未上報的地方需抓緊了,今天是上報的最后一天,過期或將錯過獲得第七批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的機會!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