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未來3年價格機制改革進行全面部署,其中指出,要加快推進電力市場交易,實施標桿上網電價退坡機制,對輸配電等重點領域,全面開展定價成本監審。
《意見》聚焦壟斷行業價格改革、公共服務價格機制、生態環保價格機制、農業用水和農產品價格改革、涉企收費、市場價格監管、民生保障等七個方面,提出了重點改革任務。其中,涉及能源電力方面主要有以下內容:進一步推進價格市場化,結合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擴大市場形成發電、售電價格的范圍,加快推進電力市場交易,完善電力市場交易價格規則,健全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強化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對輸配電、天然氣管道運輸、鐵路普通旅客列車運輸等重點領域,實行嚴格監管,全面開展定價成本監審;建立健全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城市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領域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完善生態補償價格和收費機制,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綠色證書、排污權、碳排放權、用能權、水權等市場交易;健全差別化價格機制,細化操作辦法,合理拉開不同檔次價格,倒逼落后產能加快淘汰;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機制,根據技術進步和市場供求,實施風電、光伏等新能源標桿上網電價退坡機制,2020年實現風電與燃煤發電上網電價相當、光伏上網電價與電網銷售電價相當;定期評估完善居民用電用水用氣階梯價格政策。
《意見》指出,未來3年價格機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政府定價制度基本建立,促進綠色發展的價格政策體系基本確立,低收入群體價格保障機制更加健全,市場價格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的市場價格環境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