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專項規劃(2016-2025年)》日前發布,到2020年全市確需建設充電樁1.45萬個,滿足2萬輛新能源汽車的充電需求。
此項規劃,將充電基礎設施分為公共充電樁(主要供私人乘用車、出租車、租賃車等電動汽車充電使用)、專用充電樁(主要供電動公交車、出租車、租賃車及環衛、物流、郵政等專用車充電使用)、自用充電樁(主要供私人乘用車和公務車充電使用)三類。到2020年本市建設的這些充電樁,包括公共充電樁6200個,專用充電樁2100個,自用充電樁6200個,公交車專用充電站40座,出租車專用充電站20座,城市、高速服務區、國省道公共快充電站70座。到2025年,全市建設充電樁33000個,基本建成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
全市自(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布局,優先結合居民小區或單位內部停車場、固定停車位建設,示范先行、先易后難、樁隨車走。結合現有公交場站建設公交車專用充電站;結合車輛的工作及停放區建設環衛、物流等車輛專用充電站;在出租車集中停放區規劃建設出租車充電站。
規劃確定,全市公共充電樁與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1:7;每2000輛電動汽車至少配套建設一座公共充電站;城市核心區公共充電服務半徑小于0.9公里;一個公交車充電站至少20個樁,一個出租車充電站至少20個樁。
該項規劃將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劃分為主城區,清苑、滿城、徐水區劃分為新興城區,環雄安新區的涿州、高碑店、定興、高陽四縣(市)及白溝新城劃分為環新區前沿區,位于京西百渡休閑度假區的淶源、淶水、易縣劃分為生態文化旅游區,其他縣(市)劃分為特色產業示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