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關于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五次會議第4253號(工交郵電類398號)提案答復的函》(以下簡稱《答復函》)。《答復函》針對全國工商聯提出的“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提案”作出答復,并提出了包括解決棄光限電、補貼拖欠及如何降低行業成本等光伏發展痛點問題的措施。
《答復函》提出,將在充分論證和取得各方共識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建立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強制考核辦法。數據顯示,2016年,光伏全年發電量只占我國全年總發電量的1%,盡管2017年光伏產業實現了飛速發展,但是預計光伏在全年發電量中的占比依然難以突破2%。這是目前棄光限電形勢嚴峻的一個重要表現。在此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發展亟須提速,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強制考核辦法成為必然趨勢。這是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福音,屆時光伏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額將會得到大幅提升。
電網外送能力不足是目前西北地區棄光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答復函》指出,將適時推動陜北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積極推進新疆、呼盟、蒙西、隴彬、青海等地電力外送通道論證,力爭實現“十三五”期間新增西電東送輸電能力1.3億千瓦,按期達到規劃目標;堅持分層分區、結構清晰、安全可控、經濟高效原則,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主網架,提升電壓等級電網的協調性,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提高電網運行效率,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
針對補貼拖欠的行業痛點,《答復函》提出,將推動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征收力度,明確地方的主體責任,調動地方積極性。特別是對新疆、甘肅等自備電廠較多的省份,將會加大本地區電價附加征收力度,簡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同時,將擇機研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的相關政策。國家能源局還表示,將適時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從目前綠證交易主要為光伏、風電來看,綠證強制約束交易的啟動將會對光伏、風電的發展起到提振作用,并能解決部分企業因補貼拖欠而造成的資金困難問題。
發電成本尤其是非技術成本高是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中占比不高的關鍵原因。基于此,《答復函》提出,將進一步優化企業投資環境、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通過綠色金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制止和糾正亂收費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在2017年9月發布的《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中就釋放了“延長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免征征地占用稅”“制止地方政府亂收費行為”等利好消息。
《答復函》提出,將在充分論證和取得各方共識的基礎上加快研究建立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強制考核辦法。數據顯示,2016年,光伏全年發電量只占我國全年總發電量的1%,盡管2017年光伏產業實現了飛速發展,但是預計光伏在全年發電量中的占比依然難以突破2%。這是目前棄光限電形勢嚴峻的一個重要表現。在此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發展亟須提速,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強制考核辦法成為必然趨勢。這是光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福音,屆時光伏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額將會得到大幅提升。
電網外送能力不足是目前西北地區棄光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答復函》指出,將適時推動陜北電力外送通道建設,積極推進新疆、呼盟、蒙西、隴彬、青海等地電力外送通道論證,力爭實現“十三五”期間新增西電東送輸電能力1.3億千瓦,按期達到規劃目標;堅持分層分區、結構清晰、安全可控、經濟高效原則,進一步調整完善區域電網主網架,提升電壓等級電網的協調性,加強區域內省間電網互濟能力,提高電網運行效率,確保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
針對補貼拖欠的行業痛點,《答復函》提出,將推動相關部門不斷加大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的征收力度,明確地方的主體責任,調動地方積極性。特別是對新疆、甘肅等自備電廠較多的省份,將會加大本地區電價附加征收力度,簡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的征收和補貼申報、審批、撥付方式。同時,將擇機研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的相關政策。國家能源局還表示,將適時啟動綠色電力證書強制約束交易。從目前綠證交易主要為光伏、風電來看,綠證強制約束交易的啟動將會對光伏、風電的發展起到提振作用,并能解決部分企業因補貼拖欠而造成的資金困難問題。
發電成本尤其是非技術成本高是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全社會用電量中占比不高的關鍵原因。基于此,《答復函》提出,將進一步優化企業投資環境、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成本,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通過綠色金融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制止和糾正亂收費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
據了解,國家能源局在2017年9月發布的《關于減輕可再生能源領域涉企稅費負擔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中就釋放了“延長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免征征地占用稅”“制止地方政府亂收費行為”等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