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如果把靈活性作為未來電力系統轉型的基石,再輔以儲能、需求側響應等手段,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結構就可以實現。
日前,在以“低碳能源轉型,賦能經濟發展”的國是論壇上,多位業內專家對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及下一步轉型任務展開了討論。與會專家認為,目前我國面臨低碳能源轉型的巨大壓力,控煤反彈、政策機制不健全、清潔能源出力有限等難題也亟待解決。同時,還需在市場機制、政策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從而實現低碳能源轉型,及能源結構的優化。
“兩條腿”并行壓力大
自2018年12月以來,《巴黎協定》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清華大學氣侯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何建坤指出,要實現《巴黎協定》中全球平均氣溫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的目標,就必須盡快扭轉溫室氣體排放趨勢,令其快速下降。但按照各國提出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還將處于上升狀態,這距離2攝氏度控溫目標仍有10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當量減排缺口。
同時,在《巴黎協定》的基礎上,我國也提出了自主貢獻目標:到203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的比重提升到20%。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盡早實現達峰。針對這些目標,何建坤認為,我國亟待加速能源結構轉型,加強節能降碳力度。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戴彥德認為,我國目前面臨著從“高碳到低碳,低碳到無碳”兩條腿并行的巨大壓力。“我國還沒有完成從高碳能源到低碳能源的第一次能源轉型,目前能源消費中60%仍是煤炭,而全球其他主要國家已經完成了由高碳到低碳的轉型。”戴彥德指出,“現階段,其他國家的轉型目標是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實現由低碳到無碳,而我國是既要實現由高碳到低碳,又要同時實現由低碳到無碳。”
對此,戴彥德進一步分析,我國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通過能效提升嚴控煤炭消費量,同時優化能源結構。“最理想的能源結構是非化石能源占比50%,天然氣占20%-25%,油氣占比為35%,煤只占到10%-15%。”與會專家表示,就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來說,無疑還有著巨大差距。
實現低碳能源轉型挑戰多
在我國能源低碳轉型壓力巨大的情況下,多位與會專家分析,目前我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還面臨著用煤反彈、清潔能源發展緩慢、政策機制不健全等多重挑戰。
何建坤表示,2005年-2013年期間我國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形勢,已經得到了抑制,但近年來又出現了用煤反彈的情況。據他分析,在2013年前,我國能源消費年增長率約為6%,2013年-2018年下降為2.2%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年增長率也從2013年之前的5.4%下降到不足1%。但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后,我國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長又有所反彈。2018年和2017年比,能源消費增長3.4%,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長也超過了2%。“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國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在當前經濟增速下行的情況下,某些地方又擴張了高耗能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拉升了高耗能原材料產品的需求,因此使能源消費的增長有所反彈。”
戴彥德認為,清潔能源可持續開發能力有限也是我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的挑戰之一。“目前,在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中,水電占比約為66%,但水電不像其他能源那樣可持續增長。理論上,我國水電可開發容量是5億千瓦,現在已經開發了3.5億千瓦。另外,雖然這幾年核電有所發展,但其后續發展也面臨著不少困難。”
能源基金會首席執行官兼中國區總裁鄒驥指出,目前我國能源低碳發展的諸多瓶頸并不在技術,而在于體制本身。“體制問題已經阻礙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現階段必須深化改革。”鄒驥認為,目前我國能源的投資回報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都存在問題。“投資回報來源于政府補貼,而政府補貼就會導致地方政府債務升高,這些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健全市場完善政策是關鍵
鄒驥指出,要實現能源轉型,降低煤電利用小時數,就要解決轉型成本如何分擔、轉型措施是否到位、地方財政來源以及是否有足夠資金進行青年職工的轉型培訓等問題。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能源經濟研究室主任朱彤認為,我國能源政策制定和實施應該在能源轉型的大框架下去考慮,應符合能源轉型的邏輯、方向和要求。“現在很多以推進能源轉型為目標的政策,實際上并不符合能源轉型的邏輯和方向。比如,為了實現20%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標,就要想辦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哪個地方有可再生能源就去開發。除了市場的自然替代,如果以補貼的方式來實現優化能源結構,就要考慮哪種方式更合適,更符合未來的轉型方向和成本。”
國際級能源署中國辦公室項目官員李想分析稱,電力轉型需要從市場機制、電力靈活性等方面著手。“我國目前的電力體系還是計劃體系,由政府部門確定發電計劃,這造成了新能源發電小時數的流失。比如,在發電出力較大情況下,火電要承擔一定的發電小時數,新能源反而無法大力發電,就會導致一定的棄光棄風率。”李想表示,“在西方國家成熟的電力市場中,存在一種經濟調度機制。在這一機制下,每次調度都會選擇調度系統里成本最低的電源。“這對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非常大的促進作用,并且支持了電力系統轉型。”
李想認為,電力靈活性也不應局限于發電側。“實際上從電源、電網、用戶側以及儲能等環節都可以加強靈活性。比如,電網方面的智能電表裝置、需求側的響應等。目前的電力系統還在將傳統的火電、核電作為基荷電源,而未來電力系統的基荷概念會發生變化,比如煤電機組,將來會作為調峰。”
“如果把靈活性作為未來電力系統轉型的基石,再輔以儲能、需求側響應等手段,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結構就可以實現。”李想稱。
日前,在以“低碳能源轉型,賦能經濟發展”的國是論壇上,多位業內專家對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及下一步轉型任務展開了討論。與會專家認為,目前我國面臨低碳能源轉型的巨大壓力,控煤反彈、政策機制不健全、清潔能源出力有限等難題也亟待解決。同時,還需在市場機制、政策等方面進一步完善,從而實現低碳能源轉型,及能源結構的優化。
“兩條腿”并行壓力大
自2018年12月以來,《巴黎協定》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清華大學氣侯變化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任何建坤指出,要實現《巴黎協定》中全球平均氣溫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的目標,就必須盡快扭轉溫室氣體排放趨勢,令其快速下降。但按照各國提出的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到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還將處于上升狀態,這距離2攝氏度控溫目標仍有100多億噸的二氧化碳當量減排缺口。
同時,在《巴黎協定》的基礎上,我國也提出了自主貢獻目標:到203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非化石能源的比重提升到20%。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并盡早實現達峰。針對這些目標,何建坤認為,我國亟待加速能源結構轉型,加強節能降碳力度。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長戴彥德認為,我國目前面臨著從“高碳到低碳,低碳到無碳”兩條腿并行的巨大壓力。“我國還沒有完成從高碳能源到低碳能源的第一次能源轉型,目前能源消費中60%仍是煤炭,而全球其他主要國家已經完成了由高碳到低碳的轉型。”戴彥德指出,“現階段,其他國家的轉型目標是進一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占比,實現由低碳到無碳,而我國是既要實現由高碳到低碳,又要同時實現由低碳到無碳。”
對此,戴彥德進一步分析,我國要控制能源消費總量,通過能效提升嚴控煤炭消費量,同時優化能源結構。“最理想的能源結構是非化石能源占比50%,天然氣占20%-25%,油氣占比為35%,煤只占到10%-15%。”與會專家表示,就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來說,無疑還有著巨大差距。
實現低碳能源轉型挑戰多
在我國能源低碳轉型壓力巨大的情況下,多位與會專家分析,目前我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還面臨著用煤反彈、清潔能源發展緩慢、政策機制不健全等多重挑戰。
何建坤表示,2005年-2013年期間我國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長的形勢,已經得到了抑制,但近年來又出現了用煤反彈的情況。據他分析,在2013年前,我國能源消費年增長率約為6%,2013年-2018年下降為2.2%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年增長率也從2013年之前的5.4%下降到不足1%。但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后,我國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長又有所反彈。2018年和2017年比,能源消費增長3.4%,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長也超過了2%。“在這樣的形勢下,我國面臨更嚴峻的挑戰。在當前經濟增速下行的情況下,某些地方又擴張了高耗能產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拉升了高耗能原材料產品的需求,因此使能源消費的增長有所反彈。”
戴彥德認為,清潔能源可持續開發能力有限也是我國實現能源結構優化的挑戰之一。“目前,在我國可再生能源發電量中,水電占比約為66%,但水電不像其他能源那樣可持續增長。理論上,我國水電可開發容量是5億千瓦,現在已經開發了3.5億千瓦。另外,雖然這幾年核電有所發展,但其后續發展也面臨著不少困難。”
能源基金會首席執行官兼中國區總裁鄒驥指出,目前我國能源低碳發展的諸多瓶頸并不在技術,而在于體制本身。“體制問題已經阻礙了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現階段必須深化改革。”鄒驥認為,目前我國能源的投資回報機制和利益分享機制都存在問題。“投資回報來源于政府補貼,而政府補貼就會導致地方政府債務升高,這些是我們改革需要解決的問題。”
健全市場完善政策是關鍵
鄒驥指出,要實現能源轉型,降低煤電利用小時數,就要解決轉型成本如何分擔、轉型措施是否到位、地方財政來源以及是否有足夠資金進行青年職工的轉型培訓等問題。
對此,中國社會科學院能源經濟研究室主任朱彤認為,我國能源政策制定和實施應該在能源轉型的大框架下去考慮,應符合能源轉型的邏輯、方向和要求。“現在很多以推進能源轉型為目標的政策,實際上并不符合能源轉型的邏輯和方向。比如,為了實現20%的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標,就要想辦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重,哪個地方有可再生能源就去開發。除了市場的自然替代,如果以補貼的方式來實現優化能源結構,就要考慮哪種方式更合適,更符合未來的轉型方向和成本。”
國際級能源署中國辦公室項目官員李想分析稱,電力轉型需要從市場機制、電力靈活性等方面著手。“我國目前的電力體系還是計劃體系,由政府部門確定發電計劃,這造成了新能源發電小時數的流失。比如,在發電出力較大情況下,火電要承擔一定的發電小時數,新能源反而無法大力發電,就會導致一定的棄光棄風率。”李想表示,“在西方國家成熟的電力市場中,存在一種經濟調度機制。在這一機制下,每次調度都會選擇調度系統里成本最低的電源。“這對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有非常大的促進作用,并且支持了電力系統轉型。”
李想認為,電力靈活性也不應局限于發電側。“實際上從電源、電網、用戶側以及儲能等環節都可以加強靈活性。比如,電網方面的智能電表裝置、需求側的響應等。目前的電力系統還在將傳統的火電、核電作為基荷電源,而未來電力系統的基荷概念會發生變化,比如煤電機組,將來會作為調峰。”
“如果把靈活性作為未來電力系統轉型的基石,再輔以儲能、需求側響應等手段,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結構就可以實現。”李想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