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資本邦訊,秀強股份發布問詢函。
2020年2月14日,公司直通披露《關于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介入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項目及特斯拉太陽能(3.790, 0.07, 1.88%)屋頂項目,營業收入為101.22萬元,約占公司2019年營業收入的0.09%。監管部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以下問題:
1.關于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項目。根據回函,公司于2019年10月份開始批量生產供貨,公司將生產的充電樁用玻璃產品供應給特斯拉指定廠家,由該廠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應給美國特斯拉,目前訂單量約一萬片每月。
(1)結合公司合同簽訂情況、同行業競爭對手情況等,補充說明公司為“美國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國內唯一供應商”的依據及來源,相關表述是否真實、準確,公司是否屬于特斯拉一級供應商,是否直接參與特斯拉上海項目,是否涉及核心技術及核心零部件的生產;
(2)按月列示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特斯拉充電樁業務銷售的產品種類和名稱、銷售量、毛利率、總收入占比情況,并結合目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主要產品類型、市場占有率、公司獲取訂單等情況充分提示該業務存在的風險。
2.關于太陽能屋頂業務。根據回函,公司于2019年5月開始介入特斯拉太陽能屋頂項目,已經完成初步樣品確認,尚未取得批量訂單。
(1)詳細說明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產品樣品確認至量產階段的具體研發流程、審批程序、平均周期,以及截至目前的進展情況;
(2)公司正在建設太陽能屋頂玻璃一期生產線,生產線將于2020年5月建設完成。結合前述太陽能屋頂玻璃生產線占地面積、產能情況、生產工藝流程、核心技術儲備等,詳細說明未來獲取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玻璃量產訂單的可行性與可實現性并充分提示風險。
3.關于教育資產情況。
(1)說明公司教育資產交割的具體時間及截至目前交易對價支付情況;
(2)結合近兩年公司幼兒教育業務經營情況、營業收入、盈利能力等,針對公司是否涉及在線教育業務及對公司業績影響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4.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前期直通公告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情形、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是否需要進行補充更正。
江蘇秀強玻璃工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成功上市。公司主要業務包括玻璃深加工業務和幼兒教育實體的運營及管理服務業務。
2020年2月14日,公司直通披露《關于深交所關注函的回復》,公告稱公司于2019年介入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項目及特斯拉太陽能(3.790, 0.07, 1.88%)屋頂項目,營業收入為101.22萬元,約占公司2019年營業收入的0.09%。監管部要求公司進一步說明以下問題:
1.關于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項目。根據回函,公司于2019年10月份開始批量生產供貨,公司將生產的充電樁用玻璃產品供應給特斯拉指定廠家,由該廠家做成合格成品后供應給美國特斯拉,目前訂單量約一萬片每月。
(1)結合公司合同簽訂情況、同行業競爭對手情況等,補充說明公司為“美國特斯拉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用玻璃產品的國內唯一供應商”的依據及來源,相關表述是否真實、準確,公司是否屬于特斯拉一級供應商,是否直接參與特斯拉上海項目,是否涉及核心技術及核心零部件的生產;
(2)按月列示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公司特斯拉充電樁業務銷售的產品種類和名稱、銷售量、毛利率、總收入占比情況,并結合目前新能源汽車充電樁主要產品類型、市場占有率、公司獲取訂單等情況充分提示該業務存在的風險。
2.關于太陽能屋頂業務。根據回函,公司于2019年5月開始介入特斯拉太陽能屋頂項目,已經完成初步樣品確認,尚未取得批量訂單。
(1)詳細說明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產品樣品確認至量產階段的具體研發流程、審批程序、平均周期,以及截至目前的進展情況;
(2)公司正在建設太陽能屋頂玻璃一期生產線,生產線將于2020年5月建設完成。結合前述太陽能屋頂玻璃生產線占地面積、產能情況、生產工藝流程、核心技術儲備等,詳細說明未來獲取特斯拉太陽能屋頂玻璃量產訂單的可行性與可實現性并充分提示風險。
3.關于教育資產情況。
(1)說明公司教育資產交割的具體時間及截至目前交易對價支付情況;
(2)結合近兩年公司幼兒教育業務經營情況、營業收入、盈利能力等,針對公司是否涉及在線教育業務及對公司業績影響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
4.公司是否存在以互動易平臺替代臨時公告的情形、前期直通公告是否存在選擇性披露情形、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是否需要進行補充更正。
江蘇秀強玻璃工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成功上市。公司主要業務包括玻璃深加工業務和幼兒教育實體的運營及管理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