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售電市場改革領全國之先”“浙江邁出了中國電力史上跨時代的一步,真正意義上的輸配電價模式來了”……
“理想很豐滿,推行現實恐怕很‘骨感’”“很多省份早已開始順價模式了,浙江的操作并不稀奇”……
浙江省日前發布的《2020年浙江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引發電力行業熱議,各方評價不一。那么,浙江的電力結算到底是不是順價模式,是否具有“先鋒”意義?浙江模式中的批零分開,是否有利于售電側改革發展?結算模式引致谷電漲價后,會否影響用戶積極性?電力現貨市場能否解決浙江電改帶來的陣痛?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電力行業專家和企業人士。
浙江順價結算是否領先?
據記者了解,標準“順價”模式下,電力交易結算方式與“9號文”描述的方式完全相同,即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用戶價格=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基金和附加”,第一順位結算用戶電費,第二順位結算輸配電費,第三順位為發電電費。而浙江《方案)也明確,電力批發側交易年度雙邊協商交易和零售交易中,交易價格均不含輸配電價價差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對此,有觀點認為,很多地區早就開始“順價”結算,發電側和銷售側分開結算也是電力市場基本的雙邊結算,早有相關實踐。一位電改專家指出,浙江模式確實不算創新,只是嚴格執行了“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精神。
該專家認為,很多地區將“半價差”“半順價”結算方式誤解為“順價”。“目前,除個別地區仍執行‘發電降多少、用戶降多少’的價差模式外,大部分地區市場用戶‘平段’電價采用完全順價,峰段、谷段電價本質上仍為‘統購統銷’。真正的‘順價’結算,即所有時段電網企業均收取輸配電價標準費用,各時段的電價均由買賣雙方形成。”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對此表示贊同:“電網公司最終收費是否為‘電量×輸配電價’,即可判斷其是否為真正順價結算,只有這種結算方式能真正改變電網盈利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中長期合約的價格形成,一定是時序性的。換言之,發用雙方在中長期階段就要承擔電力電量的平衡責任,否則會出現中長期交易和現貨市場‘兩張皮’的亂象,不同時段的電價不同是必然的。目前,‘半差價’‘半順價’模式中發電企業統一按平段電價結算并不合理。”上述電改專家補充指出。
批零分開的市場設計好在哪?
浙江模式“批零分開”的市場設計有何作用?上述電改專家指出,批發市場中,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為買賣雙方,電力交易機構開具結算單;零售交易中,售電公司為用戶設計套餐,向交易機構開具用戶的結算單,由電網企業代收費。“類似電信運營商為用戶設計套餐,向銀行開具‘話費單’,一個算賬,一個走賬。”
“浙江模式中,電網企業相當于銀行,只收費無需了解其他細節。但在浙江以外地區,售電公司要將計算公式、單價等合約一并提交電網企業(交易中心),由電網企業(交易中心)為售電公司和用戶算賬,與兩方分別確認,售電公司沒有結算權。”上述電改專家介紹。
換言之,批零分開后,售電公司將從事真正的售電業務,而不是在初期吃“差價”模式和“售電+”模式中艱難求生,同時可以整合中小用戶并替用戶承擔風險。
此外,批零分開將改變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電力就像‘橘子’,售電公司相當于‘超市’,用戶無需關心批發價高低,只需按協議定價在‘超市’購買定量‘橘子’即可。目前的售電公司,本質上是售電代理公司,價格波動較劇烈情況下,其反而不承擔風險,而是轉嫁到用戶身上。”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該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雖然這幾年價差越來越小,但售電公司目前很難虧損,虧損原因大多因技術問題導致高額偏差考核費用。未來,售電側將從‘關系型市場’轉變為‘技術型市場’,沒有真本領的售電公司無法靠關系繼續‘渾水摸魚’。”
行政峰谷定價如何與市場碰撞?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浙江結算方式或提高谷電價格,增加企業購電成本,售電公司也不愿承擔風險,除非強制要求。
上述電改專家表示,按現行峰谷電價,不能簡單判斷購電成本增加與否,全市場化定價后整體的電價水平更有說服力。“現行峰谷電價是‘統購統銷’背景下設計的,只考慮了用戶移峰填谷,并未動態考慮供需變化。”
據了解,現行峰谷電價已無法滿足系統需要。以去年山東電力現貨試結算為例,由于白天光伏大發,電力現貨市場處于全天電價最低時段,而此時未放開的用戶卻處于目錄電價的峰段。
電改專家表示,未來,隨著市場化程度提高,光伏裝機大的地區,電價最低的時間很可能出現在白天負荷最高時段,目前峰谷電價行政指定,很難反應真實供需,反向調整的頻次會大幅提高。
上述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過去負荷曲線有較強周期性,目前系統內不可控的新能源裝機越來越多,原來所謂峰谷已經發生變化,傳統峰谷定價或朝不利于系統運行的方向激勵用戶。同時,如果要求現貨市場的波動幅度大于目錄電價的幅度,那么市場形成的信號將受人為信號的指引,這樣豈不是本末倒置?”
“我國電力現貨市場處于初級階段,高峰和低谷電價差額受限價控制,差距很小,國外可達幾十元人民幣以上,遠高于我國現行峰谷電價的差距。因此,隨著浙江電力現貨的逐步完善,這個問題能得到解決。”上述電改專家指出。
現階段內,谷價電價或上漲,會否影響用戶的積極性?一位長期從事電價研究的專家表示:“短期內,用戶可能面臨入場漲價的局面,但用戶不會大舉退出,全部市場化以后再入場,可能連怎么交易都不知道,‘聰明’的用戶會尋找專業的售電公司一起適應規則。”
浙江如何應對短期陣痛?
新舊體制轉軌,面臨的問題將更復雜,矛盾更尖銳,也更考驗改革者的智慧和勇氣。值得一提的是,受訪專家和企業無一例外地表示:“希望浙江頂住壓力,堅定不移加快步伐建設電力現貨市場”。
上述電改專家指出,加快推動電力現貨建設,找出真正的尖峰電價和低谷電價,如此才能知道哪些用戶應使用最低價的谷電,相信電力現貨市場會給出比峰谷電價更好的答案。
面對短期陣痛,政府如何應對備受關注。上述電改專家認為:“現在大部分售電公司不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的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較差,政府準入門檻低,售電業務一旦開閘,批零分開下的售電公司能否經受住考驗?引發的矛盾如何解決?這對市場監管機構來說是不小的挑戰。”
用戶方面,該專家建議,其選擇權應為挑選不同的售電公司,而不是參不參加市場,否則我國電力市場將始終雙軌制運行。“強制放開經營性用電計劃中,要求進入市場的‘單程車票’,可不進入市場,但進入市場不可退出,這也是國際慣例。”
“其他參與主體方面,考慮是否由電網企業繼續承擔兜底責任,其壟斷業務和競爭業務分開,交叉補貼‘暗補’改‘明補’。同時,撤銷市場化用戶的目錄電價,完善現行輸配電價機制,更加強調容量電費的比重。”上述電改專家表示。
“理想很豐滿,推行現實恐怕很‘骨感’”“很多省份早已開始順價模式了,浙江的操作并不稀奇”……
浙江省日前發布的《2020年浙江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引發電力行業熱議,各方評價不一。那么,浙江的電力結算到底是不是順價模式,是否具有“先鋒”意義?浙江模式中的批零分開,是否有利于售電側改革發展?結算模式引致谷電漲價后,會否影響用戶積極性?電力現貨市場能否解決浙江電改帶來的陣痛?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電力行業專家和企業人士。
浙江順價結算是否領先?
據記者了解,標準“順價”模式下,電力交易結算方式與“9號文”描述的方式完全相同,即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用戶價格=交易價格+輸配電價+基金和附加”,第一順位結算用戶電費,第二順位結算輸配電費,第三順位為發電電費。而浙江《方案)也明確,電力批發側交易年度雙邊協商交易和零售交易中,交易價格均不含輸配電價價差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對此,有觀點認為,很多地區早就開始“順價”結算,發電側和銷售側分開結算也是電力市場基本的雙邊結算,早有相關實踐。一位電改專家指出,浙江模式確實不算創新,只是嚴格執行了“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精神。
該專家認為,很多地區將“半價差”“半順價”結算方式誤解為“順價”。“目前,除個別地區仍執行‘發電降多少、用戶降多少’的價差模式外,大部分地區市場用戶‘平段’電價采用完全順價,峰段、谷段電價本質上仍為‘統購統銷’。真正的‘順價’結算,即所有時段電網企業均收取輸配電價標準費用,各時段的電價均由買賣雙方形成。”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對此表示贊同:“電網公司最終收費是否為‘電量×輸配電價’,即可判斷其是否為真正順價結算,只有這種結算方式能真正改變電網盈利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未來中長期合約的價格形成,一定是時序性的。換言之,發用雙方在中長期階段就要承擔電力電量的平衡責任,否則會出現中長期交易和現貨市場‘兩張皮’的亂象,不同時段的電價不同是必然的。目前,‘半差價’‘半順價’模式中發電企業統一按平段電價結算并不合理。”上述電改專家補充指出。
批零分開的市場設計好在哪?
浙江模式“批零分開”的市場設計有何作用?上述電改專家指出,批發市場中,售電公司和發電企業為買賣雙方,電力交易機構開具結算單;零售交易中,售電公司為用戶設計套餐,向交易機構開具用戶的結算單,由電網企業代收費。“類似電信運營商為用戶設計套餐,向銀行開具‘話費單’,一個算賬,一個走賬。”
“浙江模式中,電網企業相當于銀行,只收費無需了解其他細節。但在浙江以外地區,售電公司要將計算公式、單價等合約一并提交電網企業(交易中心),由電網企業(交易中心)為售電公司和用戶算賬,與兩方分別確認,售電公司沒有結算權。”上述電改專家介紹。
換言之,批零分開后,售電公司將從事真正的售電業務,而不是在初期吃“差價”模式和“售電+”模式中艱難求生,同時可以整合中小用戶并替用戶承擔風險。
此外,批零分開將改變售電公司的盈利模式。“電力就像‘橘子’,售電公司相當于‘超市’,用戶無需關心批發價高低,只需按協議定價在‘超市’購買定量‘橘子’即可。目前的售電公司,本質上是售電代理公司,價格波動較劇烈情況下,其反而不承擔風險,而是轉嫁到用戶身上。”上述業內人士表示。
該業內人士還告訴記者:“雖然這幾年價差越來越小,但售電公司目前很難虧損,虧損原因大多因技術問題導致高額偏差考核費用。未來,售電側將從‘關系型市場’轉變為‘技術型市場’,沒有真本領的售電公司無法靠關系繼續‘渾水摸魚’。”
行政峰谷定價如何與市場碰撞?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浙江結算方式或提高谷電價格,增加企業購電成本,售電公司也不愿承擔風險,除非強制要求。
上述電改專家表示,按現行峰谷電價,不能簡單判斷購電成本增加與否,全市場化定價后整體的電價水平更有說服力。“現行峰谷電價是‘統購統銷’背景下設計的,只考慮了用戶移峰填谷,并未動態考慮供需變化。”
據了解,現行峰谷電價已無法滿足系統需要。以去年山東電力現貨試結算為例,由于白天光伏大發,電力現貨市場處于全天電價最低時段,而此時未放開的用戶卻處于目錄電價的峰段。
電改專家表示,未來,隨著市場化程度提高,光伏裝機大的地區,電價最低的時間很可能出現在白天負荷最高時段,目前峰谷電價行政指定,很難反應真實供需,反向調整的頻次會大幅提高。
上述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過去負荷曲線有較強周期性,目前系統內不可控的新能源裝機越來越多,原來所謂峰谷已經發生變化,傳統峰谷定價或朝不利于系統運行的方向激勵用戶。同時,如果要求現貨市場的波動幅度大于目錄電價的幅度,那么市場形成的信號將受人為信號的指引,這樣豈不是本末倒置?”
“我國電力現貨市場處于初級階段,高峰和低谷電價差額受限價控制,差距很小,國外可達幾十元人民幣以上,遠高于我國現行峰谷電價的差距。因此,隨著浙江電力現貨的逐步完善,這個問題能得到解決。”上述電改專家指出。
現階段內,谷價電價或上漲,會否影響用戶的積極性?一位長期從事電價研究的專家表示:“短期內,用戶可能面臨入場漲價的局面,但用戶不會大舉退出,全部市場化以后再入場,可能連怎么交易都不知道,‘聰明’的用戶會尋找專業的售電公司一起適應規則。”
浙江如何應對短期陣痛?
新舊體制轉軌,面臨的問題將更復雜,矛盾更尖銳,也更考驗改革者的智慧和勇氣。值得一提的是,受訪專家和企業無一例外地表示:“希望浙江頂住壓力,堅定不移加快步伐建設電力現貨市場”。
上述電改專家指出,加快推動電力現貨建設,找出真正的尖峰電價和低谷電價,如此才能知道哪些用戶應使用最低價的谷電,相信電力現貨市場會給出比峰谷電價更好的答案。
面對短期陣痛,政府如何應對備受關注。上述電改專家認為:“現在大部分售電公司不具備從事售電業務的能力,風險管理能力較差,政府準入門檻低,售電業務一旦開閘,批零分開下的售電公司能否經受住考驗?引發的矛盾如何解決?這對市場監管機構來說是不小的挑戰。”
用戶方面,該專家建議,其選擇權應為挑選不同的售電公司,而不是參不參加市場,否則我國電力市場將始終雙軌制運行。“強制放開經營性用電計劃中,要求進入市場的‘單程車票’,可不進入市場,但進入市場不可退出,這也是國際慣例。”
“其他參與主體方面,考慮是否由電網企業繼續承擔兜底責任,其壟斷業務和競爭業務分開,交叉補貼‘暗補’改‘明補’。同時,撤銷市場化用戶的目錄電價,完善現行輸配電價機制,更加強調容量電費的比重。”上述電改專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