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能源局山西監管辦印發《關于山西電力深度調峰 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通知指出,山西電力調控中心不得設立進入市場交易門檻,不得無償調用發電機組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
關于山西電力深度調峰 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晉監能市場〔2020〕36號
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省電力交易中心、國電山西分公司、華電山西分公司、華能山西分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格盟國際能源公司、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焦煤集團、各相關發電企業:
為鼓勵燃煤發電企業主動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引導市場有序競價,保障山西電網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根據《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山西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運營細則〉的通知》(晉監能市場〔2017〕143號)和《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山西電力風火深度調峰市場操作細則〉的通知》(晉監能市場〔2017〕146號)文件規定,結合山西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燃煤發電企業現有機組或經靈活性改造后的機組,根據自身能力自愿申報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通過交易報價中標并提供服務后獲得補償收益,同時承擔考核責任。山西電力調控中心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設立進入市場交易門檻,不得無償調用發電機組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
二、當我省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啟動期間,發電機組自愿申報的深度調峰、調頻資源不能滿足電網需求或全部機組均未參與報價時,為保障電網運行安全和可再生能源消納,山西電力調控中心可調用未參與報價的發電機組參與深度調峰或調頻,其中深度調峰機組按照所在出力區間的最高價格結算,調頻機組按照價格限值范圍上限結算。
三、各發電企業應保障機組參與深度調峰、調頻時安全穩定運行,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我辦。
聯系人:薛文瑞 馮軍
電 話:0351-7218296
郵 箱:531997706@qq.com
山西能源監管辦
2020年4月17日
關于山西電力深度調峰 調頻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晉監能市場〔2020〕36號
山西省電力公司、山西省電力交易中心、國電山西分公司、華電山西分公司、華能山西分公司、大唐山西分公司、格盟國際能源公司、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晉能集團有限公司、焦煤集團、各相關發電企業:
為鼓勵燃煤發電企業主動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的積極性,引導市場有序競價,保障山西電網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根據《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山西電力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運營細則〉的通知》(晉監能市場〔2017〕143號)和《山西能源監管辦關于印發〈山西電力風火深度調峰市場操作細則〉的通知》(晉監能市場〔2017〕146號)文件規定,結合山西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實際情況,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燃煤發電企業現有機組或經靈活性改造后的機組,根據自身能力自愿申報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通過交易報價中標并提供服務后獲得補償收益,同時承擔考核責任。山西電力調控中心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設立進入市場交易門檻,不得無償調用發電機組參與電力深度調峰、調頻。
二、當我省電力深度調峰、調頻輔助服務市場啟動期間,發電機組自愿申報的深度調峰、調頻資源不能滿足電網需求或全部機組均未參與報價時,為保障電網運行安全和可再生能源消納,山西電力調控中心可調用未參與報價的發電機組參與深度調峰或調頻,其中深度調峰機組按照所在出力區間的最高價格結算,調頻機組按照價格限值范圍上限結算。
三、各發電企業應保障機組參與深度調峰、調頻時安全穩定運行,承擔相應安全責任。
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報告我辦。
聯系人:薛文瑞 馮軍
電 話:0351-7218296
郵 箱:531997706@qq.com
山西能源監管辦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