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發布了關于開展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投資主體競爭性配置的公告,12萬千瓦項目包含淖毛湖49.5MW風電項目、景峽50MW光伏項目以及石城子20MW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項目實施方案包含企業投資實力、歷年業績、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
哈密市關于開展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投資主體競爭性配置的公告
為科學合理開發哈密市風能、太陽能資源,優化資源配置方式,促進風電、光伏產業有序規范建設,按照自治區《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哈密市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次哈密市參與競爭性配置風電、光伏項目包括自治區發改委《“十二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公示》中要求通過競爭性配置重新確定項目投資主體的淖毛湖49.5MW風電項目、景峽50MW光伏項目以及石城子20MW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并網時間。光伏項目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風電項目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二)項目業主。項目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新能源發電項目投資建設業績。項目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經營期的前五年不得進行變更和轉讓。(三)標準規范。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質量管理等要求。(四)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申報企業的基本情況、項目概況、支持性文件、綜合信用承諾函等。(風電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光伏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
三、競爭要素
競爭配置項目實施方案包含企業投資實力、歷年業績、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1.企業能力。包括投資能力、業績、技術能力、企業誠信履約情況評價。2.設備先進性。風電項目包括風電機組單機容量、認證情況、最大風能利用系數、動態功率曲線保證值等;包括太陽能面板技術、逆變器技術、電氣主要設備選擇、就地升壓變壓器技術等。3.電網接入條件和地區消納評價。包括廠址選擇和土地利用情況、電網接入條件、電網送出條件、電網安全和地區消納情況等。4.技術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資源條件、優化技術方案、利用小時測算、智能化控制運行維護、退役及拆除方案、經濟合理性等。5.儲能調峰措施。6.社會及經濟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稅收、拉動地區經濟發展情況。7.申報企業其他競爭支持材料。
四、相關要求
(一)在哈密市政府網站公開公示三日,公布報名渠道和聯系方式,并積極邀請有實力的企業參與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
(二)申報企業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文件以及次公示要求認真準備申報資料,如因支撐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時間耽誤的或超過報送時間節點的,由申報企業自行負責。
(三)申報企業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最晚于2020年8月8日上午12:00點前報送(先將相關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fgwnyk2019@163.com,后期再提交一式兩份紙質版材料至哈密市發展改革委能源科)。
(四)2020年8月9日,哈密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哈密市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分相關標準進行客觀評分并排序,排序結果上報哈密市人民政府最終審核確定。(評分要點見附件2、附件4)
(五)2020年8月10日在哈密市政府網站公布入優選配置投資主體結果。如對公布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以書面形式向哈密市發展改革委提出。
(六)2020年8月15日由哈密市發展改革委將確定的項目投資主體上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申請核準(或備案)。
(七)項目企業在取得核準(或備案)后立即跑辦項目相關手續,合理組織施工,并保證按要求完成建設。
(八)項目所在地發改委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每月20日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并在項目建設、驗收、運營等過程中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其他未盡事宜,遵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執行。附件:1.《哈密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申報材料》 2.《哈密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 3.《哈密市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申報材料》 4.《哈密市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
(聯系人:劉曉博0902-2365603/18199028012)
2020年8月3日
哈密市關于開展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投資主體競爭性配置的公告
為科學合理開發哈密市風能、太陽能資源,優化資源配置方式,促進風電、光伏產業有序規范建設,按照自治區《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哈密市12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范圍
本次哈密市參與競爭性配置風電、光伏項目包括自治區發改委《“十二五”以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有關情況公示》中要求通過競爭性配置重新確定項目投資主體的淖毛湖49.5MW風電項目、景峽50MW光伏項目以及石城子20MW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并網時間。光伏項目要求2020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風電項目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網。(二)項目業主。項目申報企業應具備一定新能源發電項目投資建設業績。項目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整個建設經營期的前五年不得進行變更和轉讓。(三)標準規范。申報項目應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落實環境保護和安全質量管理等要求。(四)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包含但不限于申報企業的基本情況、項目概況、支持性文件、綜合信用承諾函等。(風電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1,光伏項目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
三、競爭要素
競爭配置項目實施方案包含企業投資實力、歷年業績、技術方案、設備先進性、儲能調峰措施、社會及經濟效益、前期工作深度等競爭要素。1.企業能力。包括投資能力、業績、技術能力、企業誠信履約情況評價。2.設備先進性。風電項目包括風電機組單機容量、認證情況、最大風能利用系數、動態功率曲線保證值等;包括太陽能面板技術、逆變器技術、電氣主要設備選擇、就地升壓變壓器技術等。3.電網接入條件和地區消納評價。包括廠址選擇和土地利用情況、電網接入條件、電網送出條件、電網安全和地區消納情況等。4.技術方案。包括充分利用資源條件、優化技術方案、利用小時測算、智能化控制運行維護、退役及拆除方案、經濟合理性等。5.儲能調峰措施。6.社會及經濟效益分析。包括固定資產投資、稅收、拉動地區經濟發展情況。7.申報企業其他競爭支持材料。
四、相關要求
(一)在哈密市政府網站公開公示三日,公布報名渠道和聯系方式,并積極邀請有實力的企業參與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接受網絡報名和電話報名。
(二)申報企業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文件以及次公示要求認真準備申報資料,如因支撐性文件等不符合要求造成時間耽誤的或超過報送時間節點的,由申報企業自行負責。
(三)申報企業認真準備申報材料,最晚于2020年8月8日上午12:00點前報送(先將相關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至fgwnyk2019@163.com,后期再提交一式兩份紙質版材料至哈密市發展改革委能源科)。
(四)2020年8月9日,哈密市發展改革委根據《哈密市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競爭性配置暫行辦法》,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根據評分相關標準進行客觀評分并排序,排序結果上報哈密市人民政府最終審核確定。(評分要點見附件2、附件4)
(五)2020年8月10日在哈密市政府網站公布入優選配置投資主體結果。如對公布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以書面形式向哈密市發展改革委提出。
(六)2020年8月15日由哈密市發展改革委將確定的項目投資主體上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申請核準(或備案)。
(七)項目企業在取得核準(或備案)后立即跑辦項目相關手續,合理組織施工,并保證按要求完成建設。
(八)項目所在地發改委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每月20日上報項目進展情況,并在項目建設、驗收、運營等過程中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嚴查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九)其他未盡事宜,遵照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做好2020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執行。附件:1.《哈密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申報材料》 2.《哈密市風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 3.《哈密市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申報材料》 4.《哈密市普通光伏發電項目競爭配置評分表》
(聯系人:劉曉博0902-2365603/18199028012)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