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貴州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5G通信基站專場交易的通知,在售電側通過售電公司分別代理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的5G基站參與市場,除5G基站電量外的其余電量仍按目錄電價向電網企業購電。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與現行燃煤發電機組上網基準價的價差,由貴州電網公司通過目錄電價傳導給電力用戶。
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5G通信基站專場交易的通知
各發電集團、獨立發電企業、各地區供電局、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有關售電公司:
根據《關于印發 2020 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運行〔2019〕225號)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降低我省5G基站用電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黔發改價格〔2020〕593號),為加快我省5G通信網絡建設,助推5G產業發展,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5G通信基站專場交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易主體
(一)電力用戶: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
(二)發電企業:符合貴州電力市場準入條件,已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火電企業。
(三)售電公司:符合貴州電力市場準入條件,已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售電公司。
二、交易組織及方式
(一)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交易。5G通信基站用電量通過售電公司統一代理參與交易,每個用戶只能委托一家售電公司代理交易。每個供電局以縣區局為單位,將所管轄范圍內用戶的5G通信基站計量點統一匯總在一個結算戶號下進行結算。
(二)在購電側采用雙邊協商方式。由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開展市場化交易,確定交易電價及交易電量。
(三)在售電側通過售電公司分別代理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的5G基站參與市場,除5G基站電量外的其余電量仍按目錄電價向電網企業購電。
(四)交易組織時間交易組織分為2020年和2021年,具體如下:
1.交易周期:2020年11月、12月
交易申報時間:2020年10月、11月月度交易窗口期內。
2.交易周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交易申報時間:2020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三、交易電量
(一)購電側由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簽訂市場化交易合同,確定交易總量及各月分月電量。
(二)售電側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簽訂專場交易售電合同,確定交易總量及各月分月電量。
四、交易電價及電費
(一)購電側
1.購電側交易電價由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協商并在交易購售電合同中明確。
2.購電側交易電費為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實際用電量以購電側交易電價。
(二)售電側
1.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保持與電網企業的電費結算和支付方式不變。
2.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并在售電合同中明確。
3.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交易電費為實際分時交易用電量乘以分時交易電價。
五、交易合同
(一)購電側由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交易,簽訂市場化交易購售電合同,合同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合同雙方信息、合同價格、合同期限、雙方責任和義務、違約責任、協議變更及解除、爭議處理等。
由售電公司、火電企業和各地區供電局簽訂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合同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合同三方信息、合同價格、合同期限、三方責任和義務、價差傳導方式、違約責任、協議變更及解除、爭議處理等。
(二)售電側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簽訂售電合同,成交電量分解到月度,明確交易電價、電量、時間等。
六、交易結算及偏差考核
(一)購電側:參加專場交易的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在交易購售電合同簽訂后,按其代理5G用戶每月實際交易電量進行結算,專場交易月度交易電量小于月度合同電量計劃時,按相關規定進行偏差考核;當超計劃電量用電時,超計劃用電量仍按照專場交易合同電價繼續與簽約電廠進行結算。
(二)售電側:對于電力用戶月度實用電量小于月度合同電量計劃的情況,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偏差考核事宜,并在售電合同進行明確結算方式;對于電力用戶月度實用電量超計劃電量用電的情況,超計劃用電量仍按照專場交易售電合同電價與簽約售電公司進行結算。根據黔發改價格〔2020〕593號文件,本次專場交易采用價差傳導模式。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與現行燃煤發電機組上網基準價的價差,由貴州電網公司通過目錄電價傳導給電力用戶。
七、其他
1.各地區供電局會同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做好本區域內5G基站計量點的梳理,完善行業類別、電壓等級,電度電價(不含基本電價、基金及政府性附加)等信息后,每個供電局以縣區局為單位,將相關計量點統一匯總在一個結算戶號下,以此結算戶號參加市場化交易,同時向交易中心提供此結算戶號的計量點清單信息。
2.參加市場化交易的5G基站計量表必須具備分時計量條件。
3.專場交易電量計劃不能參與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也不能用作售電公司代理的其他用戶結算。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貴州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規定執行。
5.各售電公司與5G通信基站運營企業自行協商,確定代理關系,代理電力用戶參與交易。
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聯系人:
劉少秋
聯系電話:15285579994
貴州電力交易中心聯系人:
李俊
聯系電話:15085960212
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5G通信基站專場交易的通知
各發電集團、獨立發電企業、各地區供電局、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有關售電公司:
根據《關于印發 2020 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黔能源運行〔2019〕225號)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降低我省5G基站用電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黔發改價格〔2020〕593號),為加快我省5G通信網絡建設,助推5G產業發展,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0年5G通信基站專場交易。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交易主體
(一)電力用戶: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
(二)發電企業:符合貴州電力市場準入條件,已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火電企業。
(三)售電公司:符合貴州電力市場準入條件,已在貴州電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冊的售電公司。
二、交易組織及方式
(一)通過售電公司代理參與交易。5G通信基站用電量通過售電公司統一代理參與交易,每個用戶只能委托一家售電公司代理交易。每個供電局以縣區局為單位,將所管轄范圍內用戶的5G通信基站計量點統一匯總在一個結算戶號下進行結算。
(二)在購電側采用雙邊協商方式。由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開展市場化交易,確定交易電價及交易電量。
(三)在售電側通過售電公司分別代理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的5G基站參與市場,除5G基站電量外的其余電量仍按目錄電價向電網企業購電。
(四)交易組織時間交易組織分為2020年和2021年,具體如下:
1.交易周期:2020年11月、12月
交易申報時間:2020年10月、11月月度交易窗口期內。
2.交易周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交易申報時間:2020年11月11日-11月15日。
三、交易電量
(一)購電側由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簽訂市場化交易合同,確定交易總量及各月分月電量。
(二)售電側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簽訂專場交易售電合同,確定交易總量及各月分月電量。
四、交易電價及電費
(一)購電側
1.購電側交易電價由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協商并在交易購售電合同中明確。
2.購電側交易電費為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實際用電量以購電側交易電價。
(二)售電側
1.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保持與電網企業的電費結算和支付方式不變。
2.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并在售電合同中明確。
3.參與專場交易的電力用戶交易電費為實際分時交易用電量乘以分時交易電價。
五、交易合同
(一)購電側由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通過雙邊協商交易,簽訂市場化交易購售電合同,合同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合同雙方信息、合同價格、合同期限、雙方責任和義務、違約責任、協議變更及解除、爭議處理等。
由售電公司、火電企業和各地區供電局簽訂輸配電服務三方合同,合同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合同三方信息、合同價格、合同期限、三方責任和義務、價差傳導方式、違約責任、協議變更及解除、爭議處理等。
(二)售電側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簽訂售電合同,成交電量分解到月度,明確交易電價、電量、時間等。
六、交易結算及偏差考核
(一)購電側:參加專場交易的售電公司與火電企業在交易購售電合同簽訂后,按其代理5G用戶每月實際交易電量進行結算,專場交易月度交易電量小于月度合同電量計劃時,按相關規定進行偏差考核;當超計劃電量用電時,超計劃用電量仍按照專場交易合同電價繼續與簽約電廠進行結算。
(二)售電側:對于電力用戶月度實用電量小于月度合同電量計劃的情況,由售電公司與電力用戶協商偏差考核事宜,并在售電合同進行明確結算方式;對于電力用戶月度實用電量超計劃電量用電的情況,超計劃用電量仍按照專場交易售電合同電價與簽約售電公司進行結算。根據黔發改價格〔2020〕593號文件,本次專場交易采用價差傳導模式。售電側峰谷平三個時段的分時交易電價與現行燃煤發電機組上網基準價的價差,由貴州電網公司通過目錄電價傳導給電力用戶。
七、其他
1.各地區供電局會同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中國電信貴州分公司、中國移動貴州有限公司、中國聯通貴州分公司,做好本區域內5G基站計量點的梳理,完善行業類別、電壓等級,電度電價(不含基本電價、基金及政府性附加)等信息后,每個供電局以縣區局為單位,將相關計量點統一匯總在一個結算戶號下,以此結算戶號參加市場化交易,同時向交易中心提供此結算戶號的計量點清單信息。
2.參加市場化交易的5G基站計量表必須具備分時計量條件。
3.專場交易電量計劃不能參與合同電量轉讓交易,也不能用作售電公司代理的其他用戶結算。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貴州電力市場化交易相關規定執行。
5.各售電公司與5G通信基站運營企業自行協商,確定代理關系,代理電力用戶參與交易。
中國鐵塔貴州分公司聯系人:
劉少秋
聯系電話:15285579994
貴州電力交易中心聯系人:
李俊
聯系電話:150859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