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發布《關于推進廣東省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5G基站新型儲能積極參與電網需求側響應交易和輔助服務市場,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對具備建設光伏條件的5G基站場地,同步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標桿,為信息通信行業碳中和探索可行技術方案。
搭建信息通信行業分布式資源聚合調度平臺。結合信息通信行業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儲能建設,支持搭建省市兩級分布式資源聚合調度平臺,在將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儲能全量接入的基礎上,同時向全社會中小工商業企業開放接入,聚合省內中小新型儲能資源。充分挖掘儲能、光伏、數據中心、5G基站等分布式資源調節潛力,支撐電網發用平衡。調度平臺按要求接入全省統一的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省級電網虛擬電廠管理平臺和信息化監管平臺,形成百兆瓦級需求側響應能力的同時,保證平臺穩定可靠,數據安全。
原文如下:
關于推進廣東省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粵通聯〔2024〕5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 (委)、工業和信息化、能源、通信管理部門,廣東電網公司、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廣東電力交易中心、廣東省電力調度中心,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廣東鐵塔、廣東通服,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新基建、新型工業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碳達峰碳中和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貫徹新發展理念,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門關于推動能源電子產業發展指導意見》(工信部聯電子〔2022〕181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粵府辦〔2023〕4號)等文件要求,加快推動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規模化有序建設,推動以數據中心、5G基站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和新型儲能融合發展,支撐將新型儲能產業打造成為我省戰略性支柱產業,現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我省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意見,具體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型儲能發展格局。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立足信息通信行業數據中心、5G基站的資源優勢,推動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信息基礎設施與新型儲能深度融合,助力廣東成為具有競爭力的新型儲能產業應用創新高地。
(二)工作目標
貫徹新發展理念,結合信息基礎設施點多面廣、用電穩定、用電量大等特點,充分利用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信息基礎設施的獨特優勢建設新型儲能電站,培育一批用戶側儲能示范項目。依托先進的信息通信技術和強大的云計算能力,建設“荷儲一體”的資源聚合調度平臺,提高信息基礎設施能源利用效率,促進跨行業業務融合和資源聚合。
二、重點工作
(一)推動數據中心加快開展儲能系統建設。
結合信息通信行業數據中心用能負荷特點,匹配新型儲能建設條件,推動具備條件的數據中心加快開展儲能系統建設,鼓勵新建數據中心同步規劃、設計、建設新型儲能系統,助力綠色數據中心建設。推動有條件的數據中心園區建設以“風、光、儲、充”一體化的“源網荷儲”示范項目,構建多能協同互補的能源結構,降低數據中心供電能耗與用能成本的同時,實現分布式能源的就地利用,保障園區供能可靠與穩定。在滿足機房用電安全的條件下,開展新型儲能替代機房備電電池試點,提升儲能電池利用效率。
(二)打造5G基站創新配置共享式儲能模式。
基于5G基站所在地塊、園區、企業單位等產權單位有建設、使用新型儲能需求的現狀,支持通信企業與產權單位在其用電地址物權范圍內共同建設新型儲能,創新打造“用戶側5G基站共享式儲能”模式。編制5G基站全量配置儲能行動計劃,力爭五年內具備條件的5G基站全量配置儲能系統。
1.“用戶側5G基站共享式儲能”模式是一套由5G基站運營方及基站用地物業紅線范圍內用戶共建共享的創新用戶側儲能電站共享式建設模式,有利于帶動工商業企業、產業園區等儲能發展協同,實現新型儲能“共建共享”,節約土地空間資源,實現新型儲能綠色、低碳發展。
2.支持獨立投資、共享方眾籌投資、共享方與第三方混合投資等多種模式開展“用戶側5G基站共享式儲能”建設;支持各方積極通過用戶側儲能交易方式參與電能量交易以及需求響應交易,儲能電站投資方、共享用戶、資源提供方等多方共享收益。
3.支持5G基站新型儲能積極參與電網需求側響應交易和輔助服務市場,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對具備建設光伏條件的5G基站場地,同步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打造一批“零碳”5G基站示范標桿,為信息通信行業碳中和探索可行技術方案。
(三)支持5G基站共享式儲能產品創新。
立足5G新基建新型儲能建設的特點,支持信息通信行業創新打造集“5G基站+產權單位+新型儲能”于一體的可復制易推廣的“用戶側5G基站共享式儲能”產品。支持通信企業聯合設備制造商、系統集成商等,開發容量柔性可調、高能量密度、高集成度、高可靠性和高安全性的新型儲能設備,促進產業鏈供應鏈協同穩定發展,推進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技術及產品創新和應用。
(四)搭建信息通信行業分布式資源聚合調度平臺。
結合信息通信行業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儲能建設,支持搭建省市兩級分布式資源聚合調度平臺,在將數據中心、5G基站等新型儲能全量接入的基礎上,同時向全社會中小工商業企業開放接入,聚合省內中小新型儲能資源。充分挖掘儲能、光伏、數據中心、5G基站等分布式資源調節潛力,支撐電網發用平衡。調度平臺按要求接入全省統一的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省級電網虛擬電廠管理平臺和信息化監管平臺,形成百兆瓦級需求側響應能力的同時,保證平臺穩定可靠,數據安全。
(五)促進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健康發展。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基于數據中心、5G基站新型儲能的試點應用成果,發揮新型儲能企業、行業協會及研究機構等的支撐作用,面向數據中心、5G基站等應用場景,研究制定規劃設計、工程建設、運行維護的技術指引、安全規范,編制產品技術規范和設備選型標準等,積極開展技術研討、專業培訓和交流合作,促進信息通信行業新型儲能的健康發展。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省通信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協調,統籌組織通信企業、電網企業及相關單位協同實施數據中心、5G新基建與新型儲能融合發展的各項工作,協調解決實施過程的突出問題。
(二)強化行業協同。
鼓勵通信企業與電網企業加強組織協調,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協同規劃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和輸配電網絡,減少重復建設和土地空間等資源浪費。用戶側儲能示范項目儲能設施用電量單獨計量,電價參照全省蓄冷電價政策執行。電網企業應按照積極服務、簡潔高效原則,公平無歧視為數據中心、5G基站共享式儲能用戶提供電網接入服務。
(三)預留資源規劃。
通信企業提前部署,靠前謀劃,在新建規劃數據中心、5G基站時預留基站共享式儲能建設資源,持續深化推進數據中心、5G新基建與新型儲能深度融合發展,最終實現信息基礎設施與共享式儲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開通。
廣東省通信管理局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