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時代新材發布《關于與沈陽華創及其子公司訴訟案件進展的公告》,公告稱:本公司與沈陽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簡稱沈陽華創)及其下屬三家子公司青島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簡稱青島華創)、寧夏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簡稱寧夏華創)、通遼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簡稱通遼華創)風電葉片及彈性支撐產品合同糾紛及票據糾紛事項,分別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遼市開魯縣人民法院等法院提起訴訟,共計涉案金額人民幣 35561.30 萬元(起訴本金)。
近日公司已向法院確認了寧夏華創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書【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浙 01 民初 4133 號】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判決書內容如下:
1、被告寧夏華創風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66836044.19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損失2716142.57 元(利息暫計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此后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損失以欠款本金為基數,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付)。
2、被告沈陽華創風能有限公司對前述被告寧夏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駁回原告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近日公司已向法院確認了寧夏華創合同糾紛案一審判決書【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浙 01 民初 4133 號】于 202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判決書內容如下:
1、被告寧夏華創風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原告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貨款 66836044.19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損失2716142.57 元(利息暫計算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此后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損失以欠款本金為基數,按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計付)。
2、被告沈陽華創風能有限公司對前述被告寧夏華創風能有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3、駁回原告株洲時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