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關于報送分布式新能源項目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全面梳理分布式新能源項目的發展現狀,并結合實際梳理申報2021-2021年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建設規劃。
文件明確要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項目。“十四五”期間,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將重點支持在工業園區、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電負荷較大的區域,結合建筑條件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支持充分利用農區牧區棚圈庭院、農光互補等形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保障用能用電需求,助力鄉村振興建設;積極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融合發展,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和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僅申報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容量要求小于6MW,分為全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兩類,其中余電上網電量比例不高于25%。
原文如下:
文件明確要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項目。“十四五”期間,內蒙古自治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利用將重點支持在工業園區、大型建筑、公共建筑等用電負荷較大的區域,結合建筑條件發展屋頂分布式光伏,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支持充分利用農區牧區棚圈庭院、農光互補等形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保障用能用電需求,助力鄉村振興建設;積極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儲能、微電網等融合發展,加快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推廣和利用。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僅申報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裝機容量要求小于6MW,分為全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兩類,其中余電上網電量比例不高于25%。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