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浙江省發改委公示了《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是繼廣東和江蘇以后第3個對“十四五”期間海上風電給出明確量化發展規劃的省份,同時也明確將出臺地方補貼來支持海上風電發展,是繼廣東省之后第二個提出海上風電“地補”政策的省份。
浙江省:“十四五”期間新增海上風電4.5GW
《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重點推進海上風電發展,打造近海及深遠海海上風電應用基地+海洋能+陸上產業基地發展新模式。加快建立省級財政補貼制度,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新增項目。
同時,浙江省新增風電全部指標都集中在海上風電,規劃“十四五”期間新增海上風電4.5GW,建成嘉興1#、2#,溗泗2#、5#、6#等海上風電項目,打造若干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開展象山洞頭和蒼南深遠海風電開發。
廣東省:到2025年底,海上風電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
廣東省是第一個出臺“地補”政策的省份。2020年12月30日,廣東省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促進我省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及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2022年海上風電中央補貼取消后,廣東省將采取投資補貼的方式,實現項目開發由補貼向平價的平穩過渡,補貼資金由省財政統籌解決。
補貼范圍為廣東省管海域2022年和2023年全容量并網項目,補貼項目總裝機不超過450萬千瓦,其中2022年補貼裝機不超過210萬千瓦。2024年起的并網項目將不再補貼。2022年、2023年全容量并網項目的補貼標準,分別為每千瓦1500元、1000元,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則。以此計算,2022-2023年,廣東省最大海上風電補貼金額達55.5億元。
同時,廣東省積極建設平價上網項目,計劃安排6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作為平價開發示范項目。
據南方電網公司統計,截至2020年底,廣東海上風電并網容量達到101萬千瓦,較2019年同比增長259.34%;在建海上風電容量達800萬千瓦,高居全國首位。
本次征求意見稿中首次提出計劃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到2025年底,達到1500萬千瓦。據此推測,2021年全年廣東省海上風電新增裝機容量將達到300萬千瓦,2022-2025年年均新增裝機容量275萬千瓦。可見,“十四五”期間廣東省海上風電裝機速度將遠超此前水平,海上風電產業迎來高度景氣。
廣東、浙江地補政策的發布對于我國海上風電產業來說是一劑強心針,將打消此前全行業對于國補取消后的擔憂。我國東南沿海省份消納條件好、減排壓力大、發展意愿足,沿海其余省份有望陸續推出海上風電地方補貼政策。
江蘇省:“十四五”規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212萬千瓦
截至日前,江蘇省尚未明確是否下發海上風電“地補”。
近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江蘇省“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對《江蘇省“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公眾意見,提到“十四五”期間,江蘇省規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212萬千瓦,這一調整后的規劃數據,比去年11月江蘇省能源局發布的《江蘇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十四五海上風電新增約800萬千瓦”的數據有了大幅提升。
山東省:2021年將實現海上風電“零突破”
近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計劃。規劃布局千萬千瓦級中遠海海上風電基地,建成投運首批海上風電試點示范項目,實現海上風電“零突破”。
從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已發布的規劃來看,“十四五”期間三個省份海上風電裝機合計超過30GW。福建、山東、遼寧等省尚未出臺詳細“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但從當地政策和初步規劃來看,裝機容量也會有較大突破。
當然,行業專家也表示,“十四五”期間,海上風電發展仍面臨整體規劃性不足、技術創新短板問題依然突出、政策支持有待持續加強等制約因素。
因此,行業專家建議推進海上風電大基地前期一批示范項目的建設,以此來帶動海上風電經濟開發,強化對海上風電的頂層設計,支持東部沿海地區加快形成海上風電統一規劃、集中連片、規模化滾動開發態勢。通過規模化的發展,帶動區域產業鏈的形成,助力早日實現平價;加快江蘇、廣東等自然條件好的省份的現有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并推動海上風電逐漸向深海、遠海方向發展。同時,還要推動海上風電綜合運用。
浙江省:“十四五”期間新增海上風電4.5GW
《浙江省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重點推進海上風電發展,打造近海及深遠海海上風電應用基地+海洋能+陸上產業基地發展新模式。加快建立省級財政補貼制度,通過競爭性方式配置新增項目。
同時,浙江省新增風電全部指標都集中在海上風電,規劃“十四五”期間新增海上風電4.5GW,建成嘉興1#、2#,溗泗2#、5#、6#等海上風電項目,打造若干個百萬千瓦級海上風電基地,開展象山洞頭和蒼南深遠海風電開發。
廣東省:到2025年底,海上風電裝機達到1500萬千瓦
廣東省是第一個出臺“地補”政策的省份。2020年12月30日,廣東省能源局下發了《關于促進我省海上風電有序開發及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2022年海上風電中央補貼取消后,廣東省將采取投資補貼的方式,實現項目開發由補貼向平價的平穩過渡,補貼資金由省財政統籌解決。
補貼范圍為廣東省管海域2022年和2023年全容量并網項目,補貼項目總裝機不超過450萬千瓦,其中2022年補貼裝機不超過210萬千瓦。2024年起的并網項目將不再補貼。2022年、2023年全容量并網項目的補貼標準,分別為每千瓦1500元、1000元,采取“先到先得”的原則。以此計算,2022-2023年,廣東省最大海上風電補貼金額達55.5億元。
同時,廣東省積極建設平價上網項目,計劃安排6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作為平價開發示范項目。
據南方電網公司統計,截至2020年底,廣東海上風電并網容量達到101萬千瓦,較2019年同比增長259.34%;在建海上風電容量達800萬千瓦,高居全國首位。
本次征求意見稿中首次提出計劃到2021年底,全省海上風電累計裝機容量達到400萬千瓦;到2025年底,達到1500萬千瓦。據此推測,2021年全年廣東省海上風電新增裝機容量將達到300萬千瓦,2022-2025年年均新增裝機容量275萬千瓦。可見,“十四五”期間廣東省海上風電裝機速度將遠超此前水平,海上風電產業迎來高度景氣。
廣東、浙江地補政策的發布對于我國海上風電產業來說是一劑強心針,將打消此前全行業對于國補取消后的擔憂。我國東南沿海省份消納條件好、減排壓力大、發展意愿足,沿海其余省份有望陸續推出海上風電地方補貼政策。
江蘇省:“十四五”規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212萬千瓦
截至日前,江蘇省尚未明確是否下發海上風電“地補”。
近日,江蘇省發改委發布《江蘇省“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對《江蘇省“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公眾意見,提到“十四五”期間,江蘇省規劃海上風電裝機容量1212萬千瓦,這一調整后的規劃數據,比去年11月江蘇省能源局發布的《江蘇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十四五海上風電新增約800萬千瓦”的數據有了大幅提升。
山東省:2021年將實現海上風電“零突破”
近日,山東省能源局印發《2021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實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計劃。規劃布局千萬千瓦級中遠海海上風電基地,建成投運首批海上風電試點示范項目,實現海上風電“零突破”。
從廣東省、江蘇省、浙江省已發布的規劃來看,“十四五”期間三個省份海上風電裝機合計超過30GW。福建、山東、遼寧等省尚未出臺詳細“十四五”海上風電規劃,但從當地政策和初步規劃來看,裝機容量也會有較大突破。
當然,行業專家也表示,“十四五”期間,海上風電發展仍面臨整體規劃性不足、技術創新短板問題依然突出、政策支持有待持續加強等制約因素。
因此,行業專家建議推進海上風電大基地前期一批示范項目的建設,以此來帶動海上風電經濟開發,強化對海上風電的頂層設計,支持東部沿海地區加快形成海上風電統一規劃、集中連片、規模化滾動開發態勢。通過規模化的發展,帶動區域產業鏈的形成,助力早日實現平價;加快江蘇、廣東等自然條件好的省份的現有海上風電基地建設,并推動海上風電逐漸向深海、遠海方向發展。同時,還要推動海上風電綜合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