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是企業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基本生產資料,電網和油氣管網是重要的基礎設施。展望未來,到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49年建國100周年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2060年實現碳中和,必須堅定不移地持續推進能源生產、消費、技術、體制四個革命,同時也必須堅定不移地深化能源價格改革,使價格機制反映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國家產業政策導向,使價格信號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狀況和環境成本。
核心是“定價機制轉換”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國能源領域的主要矛盾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長期存在的能源短缺矛盾已經得到解決,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求更加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應。當然,對于今年以來的結構性缺電,也要針對其局部性、季節性、時段性特點進行深入分析,出臺應對措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價格是達成交易的基本要件,是經濟活動能夠順利完成的核心要素。價格形成機制的核心問題,同樣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既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完善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又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定價機制影響價格水平,但用戶往往只關注后者。以電為例,在大部分用戶眼中,是什么電源生產的電、電從什么地方來并不重要,能不能隨時用上電、電價能否更低,才是其關心的問題。
日前,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答網民關于“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相關部門稱,未來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
電價市場化的核心是“定價機制轉換”。過去是按照生產端成本來定價,價格不僅要彌補成本,而且要獲得合理收益,還要考慮消費者是否買單;今后將轉向消費端,按使用需求來定價,政府制定價格轉向市場決定價格,價格水平由穩定轉向靈活變動。因此,定價形式也將產生一系列變化,分電源、分環節的電價將轉向分市場、分時段的電價。同時,批發市場電價、零售市場電價、中長期交易電價、現貨市場電價、電力輔助服務價格等將相繼成形。
隨著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速,為了消納大規模、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把波動性、間歇性、難調節的清潔能源變成系統友好、安全可靠的穩定電源,靈活機動、深度調峰、快速啟停的調節能力成為電力系統中越來越稀缺的資源。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按照堅持并優化抽水蓄能兩部制電價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辦法。
從國外的電力市場改革經驗來看,這個過程一般要經過2~3個監管周期,需要6~10年的時間,才能夠改革完成。原因在于,電力市場與國民經濟各個行業、居民生活都密切相關,既有商品的特性,又關系著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所以改革起來很復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最難的還是政府如何定位,并為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的空間,也需要事先設計好監管規則,進行恰當的監管,保證市場參與主體能夠按照規則行事,防范市場失靈事件的發生。
市場化必然有風險,但是,不能因為市場有風險而不改革。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的歷史證明,市場化最終會讓絕大多數市場主體受益,會讓社會整體受益,會提高效率。不改革也是有風險的,甚至可以說不改革才是最大的風險。正確的思路是,不能因噎廢食,改革必須推進,但是要完善改革的各項配套措施,強化監管市場秩序、市場主體,通過這種方式來防范風險。
電力價格改革需持續深化
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生活逐漸改善,必然要求越來越多的能源消耗。同時,為了保護環境、減緩氣候變化,又必須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如何破解這個悖論?
關鍵在于同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和能源生產革命。能源消費革命,就是要通過能源消費電氣化,提高生產生活的電氣化程度,減少直接的煤炭、石油、天然氣燃燒;能源生產革命,就是要能源生產低碳化,增加水力、風力、生物質、太陽能、核能等低碳甚至零碳能源發電,減少燃煤和燃氣發電(短期內相對低碳的燃氣發電還要替代燃煤發電)。因此,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以電力為主體的能源產銷體系成為碳達峰、碳中和的根本保障。必須持續深化電力價格改革,支撐建設更加清潔低碳的新型電力系統。
第一,深入推進電網價格改革。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必然要求電力網架結構的重構、電力電量平衡關系的改變,更加注重分布式電網和就近平衡,更加注重電網自身的靈活性。為此,要進一步完善省級電網、區域電網、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增量配電網價格形成機制,妥善處理好輸電網和配電網、微電網的關系,在儲能技術成熟和大規模應用的基礎上,更多地發揮本地平衡、就近平衡作用;要加快理順輸配電價結構,使不同電壓等級、不同用戶類別的輸配電價更好地反映成本特性,逐步解決電源側、用戶側都存在的交叉補貼問題,促使不同類型的電源、不同特性的用戶平等進入電力市場,公平參加電力交易。
第二,加快推進競爭性環節電價的市場化。短期看,要持續深化燃煤發電、燃氣發電、水電、核電等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用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供求平衡。從中長期看,必須盡快建立完善以中長期電力交易為基礎、現貨電力交易為先導,電量、備用容量、輔助服務互補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電源端電價要反映不同類型電源對電力系統的貢獻;用戶端電價要根據對系統資源的占用,形成科學的兩部制電價體系。
在電力價格市場化過程中,要不斷優化峰谷電價、豐枯電價政策,促進形成分時電價信號;要及時完善居民階梯價格政策,在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同時,逐步減少工商業電價中承擔的交叉補貼,使居民電價反映其用電特性和供電成本。
第三,不斷完善綠色電價政策。應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強化與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協同,加大實施力度,促進節能減碳。對于電能替代潛力較大的供熱、交通、岸電等,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盡快推動電能替代,減少直接使用燃煤、天然氣、石油,減少碳排放。促進電力市場、綠色電力證書市場、碳交易市場的有效銜接,合理反映零碳電力的環境正外部性、高碳電力的環境負外部性。
煤油氣價格改革要穩步推進
近期,要繼續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方向,根據天然氣管網等基礎設施獨立運營及勘探開發、供氣和銷售主體多元化進程,穩步推進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終端銷售價格與采購成本聯動機制。積極協調推進城鎮燃氣配送網絡公平開放,減少配氣層級,嚴格監管配氣價格,探索推進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市場化。
結合國內外能源市場變化和國內體制機制改革進程,研究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適應“全國一張網”發展方向,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出臺新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辦法,進一步健全價格監管體系,合理制定管道運輸價格。
從長遠發展看,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的要求,要借鑒在核電成本中包含乏燃料處理基金、針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征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等辦法,在適當時候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煤炭、石油、天然氣價格構成包含碳捕集、封存的成本,并向下游價格傳導,以調動有關企業開展碳捕捉、封存和利用的積極性,促進消費者更多使用低碳能源、更少使用高碳能源,積極推動碳捕捉、封存、利用技術的商業化應用。
圖片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價格協會能源和供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
核心是“定價機制轉換”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我國能源領域的主要矛盾也發生了重大變化,長期存在的能源短缺矛盾已經得到解決,人們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求更加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供應。當然,對于今年以來的結構性缺電,也要針對其局部性、季節性、時段性特點進行深入分析,出臺應對措施。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價格是達成交易的基本要件,是經濟活動能夠順利完成的核心要素。價格形成機制的核心問題,同樣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既要毫不動搖地堅持和完善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資源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又要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優化公共服務,保障公平競爭,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可持續發展,促進共同富裕,彌補市場失靈。
定價機制影響價格水平,但用戶往往只關注后者。以電為例,在大部分用戶眼中,是什么電源生產的電、電從什么地方來并不重要,能不能隨時用上電、電價能否更低,才是其關心的問題。
日前,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答網民關于“建議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鼓勵城鄉居民多用清潔的電力資源”的留言。相關部門稱,未來要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逐步緩解電價交叉補貼,使電力價格更好地反映供電成本。
電價市場化的核心是“定價機制轉換”。過去是按照生產端成本來定價,價格不僅要彌補成本,而且要獲得合理收益,還要考慮消費者是否買單;今后將轉向消費端,按使用需求來定價,政府制定價格轉向市場決定價格,價格水平由穩定轉向靈活變動。因此,定價形式也將產生一系列變化,分電源、分環節的電價將轉向分市場、分時段的電價。同時,批發市場電價、零售市場電價、中長期交易電價、現貨市場電價、電力輔助服務價格等將相繼成形。
隨著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提速,為了消納大規模、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把波動性、間歇性、難調節的清潔能源變成系統友好、安全可靠的穩定電源,靈活機動、深度調峰、快速啟停的調節能力成為電力系統中越來越稀缺的資源。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按照堅持并優化抽水蓄能兩部制電價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和辦法。
從國外的電力市場改革經驗來看,這個過程一般要經過2~3個監管周期,需要6~10年的時間,才能夠改革完成。原因在于,電力市場與國民經濟各個行業、居民生活都密切相關,既有商品的特性,又關系著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所以改革起來很復雜,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其中最難的還是政府如何定位,并為市場機制發揮作用創造良好的空間,也需要事先設計好監管規則,進行恰當的監管,保證市場參與主體能夠按照規則行事,防范市場失靈事件的發生。
市場化必然有風險,但是,不能因為市場有風險而不改革。中國改革開放40多年的歷史證明,市場化最終會讓絕大多數市場主體受益,會讓社會整體受益,會提高效率。不改革也是有風險的,甚至可以說不改革才是最大的風險。正確的思路是,不能因噎廢食,改革必須推進,但是要完善改革的各項配套措施,強化監管市場秩序、市場主體,通過這種方式來防范風險。
電力價格改革需持續深化
經濟社會不斷發展、人民生活逐漸改善,必然要求越來越多的能源消耗。同時,為了保護環境、減緩氣候變化,又必須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如何破解這個悖論?
關鍵在于同步推進能源消費革命和能源生產革命。能源消費革命,就是要通過能源消費電氣化,提高生產生活的電氣化程度,減少直接的煤炭、石油、天然氣燃燒;能源生產革命,就是要能源生產低碳化,增加水力、風力、生物質、太陽能、核能等低碳甚至零碳能源發電,減少燃煤和燃氣發電(短期內相對低碳的燃氣發電還要替代燃煤發電)。因此,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以電力為主體的能源產銷體系成為碳達峰、碳中和的根本保障。必須持續深化電力價格改革,支撐建設更加清潔低碳的新型電力系統。
第一,深入推進電網價格改革。以新能源為主體的電力系統,必然要求電力網架結構的重構、電力電量平衡關系的改變,更加注重分布式電網和就近平衡,更加注重電網自身的靈活性。為此,要進一步完善省級電網、區域電網、跨省跨區專項工程、增量配電網價格形成機制,妥善處理好輸電網和配電網、微電網的關系,在儲能技術成熟和大規模應用的基礎上,更多地發揮本地平衡、就近平衡作用;要加快理順輸配電價結構,使不同電壓等級、不同用戶類別的輸配電價更好地反映成本特性,逐步解決電源側、用戶側都存在的交叉補貼問題,促使不同類型的電源、不同特性的用戶平等進入電力市場,公平參加電力交易。
第二,加快推進競爭性環節電價的市場化。短期看,要持續深化燃煤發電、燃氣發電、水電、核電等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價格形成機制,建立新型儲能價格機制,用價格信號引導市場供求平衡。從中長期看,必須盡快建立完善以中長期電力交易為基礎、現貨電力交易為先導,電量、備用容量、輔助服務互補的電力市場交易機制。電源端電價要反映不同類型電源對電力系統的貢獻;用戶端電價要根據對系統資源的占用,形成科學的兩部制電價體系。
在電力價格市場化過程中,要不斷優化峰谷電價、豐枯電價政策,促進形成分時電價信號;要及時完善居民階梯價格政策,在保障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同時,逐步減少工商業電價中承擔的交叉補貼,使居民電價反映其用電特性和供電成本。
第三,不斷完善綠色電價政策。應針對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完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強化與產業和環保政策的協同,加大實施力度,促進節能減碳。對于電能替代潛力較大的供熱、交通、岸電等,實施支持性電價政策,盡快推動電能替代,減少直接使用燃煤、天然氣、石油,減少碳排放。促進電力市場、綠色電力證書市場、碳交易市場的有效銜接,合理反映零碳電力的環境正外部性、高碳電力的環境負外部性。
世界各國居民電價 (單位:元/千瓦時)
注:圖中所列國家居民電價的平均值:1.338元/千瓦時(2109年統計數據)
煤油氣價格改革要穩步推進
近期,要繼續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方向,根據天然氣管網等基礎設施獨立運營及勘探開發、供氣和銷售主體多元化進程,穩步推進天然氣門站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終端銷售價格與采購成本聯動機制。積極協調推進城鎮燃氣配送網絡公平開放,減少配氣層級,嚴格監管配氣價格,探索推進終端用戶銷售價格市場化。
結合國內外能源市場變化和國內體制機制改革進程,研究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適應“全國一張網”發展方向,完善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制定出臺新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辦法,進一步健全價格監管體系,合理制定管道運輸價格。
從長遠發展看,根據碳達峰、碳中和的要求,要借鑒在核電成本中包含乏燃料處理基金、針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征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等辦法,在適當時候采取有效措施,促使煤炭、石油、天然氣價格構成包含碳捕集、封存的成本,并向下游價格傳導,以調動有關企業開展碳捕捉、封存和利用的積極性,促進消費者更多使用低碳能源、更少使用高碳能源,積極推動碳捕捉、封存、利用技術的商業化應用。
圖片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應用經濟學院兼職教授、中國價格協會能源和供水專業委員會秘書長)